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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起,省直公积金提取,需单位盖章,时限3个工作日!骗提骗贷,3-8年不能贷款!

2017-04-01 点我点我☞ 福建新闻频道



新规来了

记者从福建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该中心出台系列举措打击一些职工利用虚假材料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除了追回违规提取金额,终止贷款合同,3-8年不予办理提取和贷款等举措外,从4月1日起,对骗取行为发生频率高的省外购房和还贷提取公积金,需经职工所在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办理时限为3个工作日。






新政出台背景


据了解,近期,福建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现一些职工利用虚假材料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这些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扰乱了住房公积金管理秩序。为杜绝骗提骗贷不良行为,维护广大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保证住房公积金的资金安全和依法依规使用,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联合公安、民政、房管、税务等部门协查,共同打击骗提骗贷行为。





严打举措

按照规定,对骗提骗贷公积金的职工,没收其虚假材料,追回违规提取金额,终止贷款合同,并在省直公积金中心网站曝光。违规职工列入省直公积金中心信用黑名单,依据《关于对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行为的若干处理规定》视情形3-8年不予办理提取和贷款。


同时,上报福建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信用信息平台、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征信业务服务平台予以曝光。



同时,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把违规职工通报所在单位或纪检部门,建议对其违规违法行为做出严肃处理,将伪造印章、购房合同、贷款合同、发票、房产证、结婚证等材料的中介和个人,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从4月1日起,对骗取行为发生频率高的省外购房和还贷提取公积金,需经职工所在单位审核并加盖公章,办理时限为3个工作日。




省直公积金中心简化楼盘报备管理


为完善省直住房公积金贷款楼盘管理,规范楼盘报备工作流程,提升服务效率,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修订印发《福建省直住房公积金贷款楼盘报备管理暂行规定》。


开展公积金贷款楼盘报备工作,是公积金贷款业务贷前管理的重要工作环节,旨在通过对房地产企业及期项目开展贷款前审核,判断房地产项目是否符合公积金贷款要求,为干部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创造条件。相比原规定,新规定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修订:




一是简化报备申请材料。

开发商申请公积金贷款楼盘报备时所需提供的申请材料由15项缩减至9项,明确规定企业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表及近期报表只需首次报备才需提供。


二是提高报备工作时效。

报备申请受理后组织开展贷款楼盘项目现场勘察工作由10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


三是扩大预先报备范围。

将未封顶公积金贷款楼盘预先报备范围由福州五城区扩大到福州市所有行政区域(包括五城区和七县市)。


四是强化报备工作组织管理。

由中心与受托银行组成报备小组,并保持小组成员的相对稳定。


五是加强贷后跟踪管理。

实行报备楼盘动态管理、建立贷款楼盘风险监测机制和贷款楼盘风险处置机制,有效防控贷款风险。










| 来源:东南快报、图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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