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福程氏厝位于闽侯县甘蔗街道五福村福龙巷58号。建于清末,坐南向北,占地面积约750平方米。悬山顶,穿斗式木构架,面阔五间加左右披榭,进深五柱。明间后部设屏门,隔为前后厅。中三间前部辟为轩廊。槅扇、轩梁及屏门上方等处木构件雕刻较为精美,是当地装修较为精细的清末民居之一。
怎么办?旧城要改造 闽侯县甘蔗镇这群古建筑面临被拆除的风险...
最近,闽侯县甘蔗镇的几位居民向本频道记者反映,闽侯县城旧城改造(二期)征迁工作正在进行。旧城改造本该是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但是,大家都有自己的担心。征迁范围内的几个村子保留大量的古建筑,其中有些还是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登记的不可移动文物。据说,这些不可移动文物即将面临被拆除的风险。事实是否真的如此?6月13日,记者跟随一群古建筑爱好者一同前往实地探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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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福程氏厝居民:祖宅是不可移动文物,有法律保护,为何却面临被拆除的风险
古建筑爱好者洪先生:这是原始型的阁楼,在古建筑中,据我了解,还是比较罕见的。
程先生是程氏后裔,也是五福程氏厝的主人之一。
程先生告诉记者, 2013年5月23日,闽侯县人民政府公布了《闽侯县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名录》,一共有569处,而五福程氏厝就是保护名录范围内的不可移动文物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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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先生原本以为,自己的祖宅是不可移动文物,有法律的保护,应该能免于勾机之下。但没想到的是,今年5月初,程先生却接到通知,他们必须尽快搬离此处。
记者从闽侯县政府官方网站看到,2017年4月25日,闽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了《甘蔗旧城改造项目(二期)集体土地征收房屋补偿安置方案的告知书》。因"甘蔗旧城改造项目(二期)"建设需要,闽侯县人民政府决定征收甘蔗街道五福村、长江村、双池村、三英村、化龙村用地红线范围内所有集体土地及其地上物。那么,红线范围究竟有没有包含这处不可移动文物——五福程氏厝,上面并没有标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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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闽侯县政府门户网站 )
据程先生回忆,通知他们尽快搬离的是闽侯县城旧城改造与新区建设指挥部的工作人员。按照《文物法》和《福建省文物保护条例》有关规定,地面上的不可移动文物不允许拆除,是异地迁移或原地保护,都必须上报省政府批准。但是,程先生说,直到搬离的那一天,他也没有看到任何的批文。
5月20日之后,五福程氏厝里的居民被全部劝离。由于无人看守,这处不可移动文物里的构件开始陆续丢失。
程大爷也是这里的居民之一,他告诉记者,搬离之后,挂念祖屋的他,隔三差五都要回来看看,但每回来一次,就心痛的发现,构件竟会少了那么几件。
五福程氏厝,厝前为福龙巷,西侧闽侯县党校和闽侯实验小学。这些年来,附近村落民风淳朴,居民以务农、经商、打工为主要谋生方式,这条街曾经热闹非凡。但现在,记者看到,五福程氏厝周边已经是废墟一片。
洪老先生作为古建筑爱好者,听说这处不可移动文物有可能被拆除,他抚摸着老宅里的每一个构件,不禁动情。
而在闽侯县甘蔗镇旧城改造二期征迁范围内,除了五福村福龙巷58号程氏厝,还有另外两座房屋被列入《闽侯县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不可移动文物名录》,都属于法律保护的不可拆除部分,他们分别是化龙村福龙巷33号洪正声厝和三英村洲尾弄33号洪正碧厝。
洪正声厝居民:这是我们的根,是族人近百年的栖身之所,我们要保留下来,子子孙孙传下去
洪正声厝建于清末,坐南向北,占地面积约500平方米。悬山顶,穿斗式木构架,面阔五间加左右披榭,进深五柱。明间后部设屏门,隔为前后厅,除前厅以外,其余为二层,二层走廊设有栏杆、美人靠。中三间前部辟为轩廊。从精致的工艺中可以看出,洪氏祖先家境殷实。
和刚才五福程氏厝的情况不同的是,洪正声厝里的主人虽然多次被劝离,但到现在为止,仍然有居民一直坚守在祖宅内。
这位洪奶奶是闽侯县甘蔗镇化龙村福龙巷33号洪正声厝的主人之一。她不仅一直留在老宅内看守,而且还花钱请人在前厅的各个角落安上了监控探头。她说,这座老宅是洪氏族人近百年的栖身之所,养育了一代又一代的族人,不能就这么说拆就拆了。
闽侯县甘蔗镇化龙村福龙巷33号洪正声厝居民洪奶奶:我们没本事盖这种房子了,就是老祖宗盖的这个,我们要保留下来,拆了我们的子孙后代就永远没有这个房子了,我留在这边,子子孙孙传下去。
百年老宅前途未卜,宅子里出生的子孙后代都从世界各地来电来信,表达了自己的担心。
闽侯县甘蔗镇化龙村福龙巷33号洪正声厝居民洪女士:我们族人有很多,在新加坡在缅甸在美国,有很多人都出生在这间祖屋里面。如果拆了,非常可惜,特别是对海外人士来说,这些都是属于故乡的根,如果真的不存在了,或者被破坏了,那就太可惜了!海外游子回到家乡,根本找不到家乡的感觉了。2017年建起来的房子,对我们来说还有什么感觉呢?
洪氏后人还向记者出示了一份资料,这里面记录的都是,在闽侯县旧城改造一期项目中被毁掉的几处文物。当时这些文物既没有原地保护,也没有选择妥善地异地安置,而是直接毁于勾机之下。所以,他们担心,二期旧城改造,这些文物估计也很难幸免。
闽侯县甘蔗镇化龙村洪氏后人洪先生:第一期旧城改造的时候,他们对于文物就没有足够的重视,很轻易地就把它忽略过去了。
按照福州市征收土地的程序,按照《文物法》和《福建省文物保护条例》有关规定,地面上的不可移动文物不允许拆除,必须上报省政府批准,才可以异地迁移或原地保护。
那么,闽侯县甘蔗镇旧城改造二期项目中的拆迁范围究竟有没有包含这三处不可移动文物?省政府是如何批示的?接下来又该如何妥善处理这3处不可移动文物呢?
带着这些问题,记者和当地居民、还有一群古建筑爱好者,一起走访了闽侯县有关部门。
6月13日下午,记者首先来到闽侯县科技文体局。工作人员表示,关于这三处不可移动文物目前尚无明确的定论,一切仍在报批阶段。
闽侯县科技文体局工作人员:县政府有开会,专门开了这三座文物保护的会,拆是不能拆的,是原址留着,还是移到其它地方去,这是在协调还是怎么做我不知道,我们还没看到这份文件,所以不知道。
6月14日上午,闽侯县博物馆副馆长周丕铧做了表态:对于这三处不可移动文物,有关部门一定会依法依规予以保护。
闽侯县博物馆副馆长周丕铧:我们是建议原址保留,确实不能保留的,要向省政府报批。他们早期有个计划,不知道有没有那样做,就是要迁建、集中在一个地方,地都放出来了。拆是绝对不敢乱拆的,没有经过批准不会拆,放心。
这三处文物接下来究竟是原址保护,还是异地迁建,文物部门目前都尚无定论。而闽侯县城乡规划局的工作人员却说,他们已经拟定了自己的初步规划。
闽侯县城乡规划局的工作人员:大致方案是,这三处不可移动文物最好是异地迁建。
闽侯县城乡规划局工作人员:没有原址保护 ,涉及到拆迁原址保护的话,其他人都不签 就动不了了。规划红线图我们县政府会议纪要还没定,大致的方案是出来了——就是把它们整体搬迁,作为一个民俗公园安置在一起,就在新城丽景边上,批了将近6亩的地方,打算建一个民俗公园,把三个有保护价值的文物放到那里去。
省政府的批文明明还没下来,闽侯县规划部门所说的"异地安置"方案却已经提前出炉。这在古建筑爱好者薛纪天看来,很可能造成资源的浪费!
古建筑爱好者薛纪天:假设省政府到时候对这个异地迁建方案并没有批准,那就还是要做原地保护的方案,是不是他们前面做的异地保护方案又白费了呢 ?所以我觉得在规划思路上面,他们应该去调整,一开始在进行规划的时候 就应该把文物在这个地方具有什么样的功能,一并通盘考虑进去,而不是现在想我要怎么异地迁移。
洪国,作为闽侯县甘蔗镇化龙村的洪氏后人,同时也作为近代建筑研究者,他建议,政府与其斥资去孤零零地保护三座文物,还不如依托闽侯甘蔗几千年的昙石山文化,将这种原始文化与文物附近诸多的古民居有效结合。形成具有甘蔗地方特色的文化产业、旅游产业。
闽侯县甘蔗镇化龙村洪氏后人洪先生:如果没有古民居和原住民的存在,昙石山文化是有点隔断的,保护一座文物的意义,可能还没有保护民居群的意义大 ,我认为一定要把文物保护跟产业跟旅游业做一个有机结合。
6月11日,一些古建筑方面的专家学者组队对甘蔗镇的几个村落进行了走访。走访中发现,在这次二期旧城改造项目中,有一些没有列入文物保护名录的古建筑同样具有历史价值,只是因为很难争取到充足的鉴定时间,没有文物身份而即将被迫拆除。
在"拆除"还是"保护"的博弈中,福州大学建筑学院吴任平教授,季宏老师等专家学者都通过联名签字的方式呼吁,能否暂时设置一个缓冲期,可为各个方面赢得更多的思考和权衡的时间。
发展地方经济没有错,改善民生也没有错,但前提是得依法依规保住老祖宗留下的东西。幸运的是,闽侯县甘蔗旧城改造项目(二期)项目中,这几处文物已经得到有关部门的重视。接下来省政府将批示怎样的保护方案,在征迁面前,能否落实到位,福建新闻频道记者也将继续追踪报道。
习总书记说
任何单位和个人
都无权破坏祖宗和子孙后代的东西
要像保护自己的生命一样保护文物
文物古迹拆了就再也回不来了
留一些该留的东西
让远方的孩子回乡时还能找到一种念想
这也算是我们这代人的一种责任吧
福建新闻频道记者:陈蕾 廖定明
| 来源:福建新闻频道《现场深一度》,播出时间:每日19:10—19:30;部分资料来自闽侯县政府门户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