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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眼 | 信用卡给客人投资,没分红却惹了一身债?银行催款,谁来还钱?

福建新闻频道 福建新闻频道 2020-11-26


来源:福建新闻频道《律师在现场》



“再不把信用卡欠款还清,你可能要面临牢狱之灾。”在福州一家酒店做保洁员的李女士,前段时间突然收到银行的催款电话。听到这句话后,李女士懵圈了,她说,她从来没有用过信用卡上的钱,哪来的欠款?后来,她想起2017年认识的一位客人,她觉得这件事一定跟这位客人有关。




李女士说,2017年3月,她从四川老家来到福州,在一家酒店里面做保洁员。认识了一位年龄在50岁左右的男子,这个男子是她店里的顾客。



那时,李女士因为治疗心脏病,家里欠了债;于是就动心了。



李女士说,在这位客人的劝说下,她先后办了两张信用卡。



李女士表示,招商银行信用卡,也是那个客人叫银行工作人员到她店里来办理的。李女士说,她先后收到了两张信用卡,一张是平安银行的,另一张是招商银行的,都被那个客人拿走了。



李女士说,她的信用卡给那个客人后,一直到今年3月份,这期间她都没有收到这两张信用卡的账单信息。



于是李女士打电话问那个拿走她信用卡的客人。



李女士说,对于这个客人是否会去归还信用卡欠款,她也没有把握。后来,她又向银行查询。



李女士从平安银行得知,她的信用卡也欠了钱。



李女士说,这些信用卡的钱,她从来没有用过。而这个客人真实的名字叫什么,她也不确定。卡被这个客人拿走后,她心里也有点不踏实,曾经几次叫这个客人把信用卡还回来,但这个客人一直没有还。


李女士表示,她后来到银行查询才知道,她之前收不到信用卡账单是因为留给银行的联系电话被那个客人改掉了,后来被银行追债时,那个客人又把联系电话改为李女士的。



李女士说,前年春节以后,她就没有再见到这个客人了。而且,她也没有收到过这位客人给她的投资分红。她觉得,她应该是遭遇了骗局。




公益律师仔细查看了李女士的信用卡账单,发现大部分的消费记录都是日常生活开支的消费,看不出跟投资工程有什么关系。


公益律师表示,在李女士要求这个客人归还信用卡,而这客人不归还并继续使用的话,就涉嫌非法使用他人信用卡。



从李女士提供的,她与这个客人之间的微信聊天记录中,可以看到李女士多次叫这个客人回福州处理信用卡的事情,这个客人也说会回来处理。但从最近几天的微信聊天记录来看,这个客人并没有履行他之前的承诺。


李女士拨打这个客人的手机号码,结果是空号。



李女士多次用微信视频通话联系这个客人,但这个客人没有接听,只是用文字和李女士交流。随后,记者让李女士通过微信表示,让这个客人接通视频电话,记者要采访他。这客人回信息说:明天回来再说。但是到了第二天,李女士说仍然没有见到这个客人。在李女士提供的微信聊天记录中看到,这位客人在第二天聊天记录中表示6点多到福州,但是第三天又说:财务去处理了。三天后会收到销户信息。我在山上工地。之后,又说:昨天财务处理了。


李女士查询后表示,她招商银行和平安银行的信用卡的欠款并没有还掉。对于李女士的遭遇,记者向招商银行了解情况。招商银行书面回复说,李女士申请信用卡过程中,完整填写并签署信用卡申请书及领用合同,并检附了本人身份证件。整个申请过程“亲访、亲核、亲签”,合规合法。国际信用卡组织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信用卡及其账户只限经发卡行批准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提供、出租或转借给他人使用。明确了信用卡仅限持卡人本人使用,因出租、转让或转借信用卡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持卡人承担。同时,按照《招商银行信用卡章程(第九版)》:信用卡仅限持卡人本人使用,因出租、转让或转借信用卡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持卡人承担。根据上述相关规定,李女士信用卡产生的后果系外借他人引起,需本人承担责任


那么,李女士该怎么办呢?



公益律师建议,如果不能立案,李女士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律师解读  

1李女士说,当初办卡是在这位客人叫来的业务员,在酒店里办的信用卡,这样的办卡过程是否合法合规?而且从办卡后,她始终没有收到账单,直到今年4月份才收到,这个行为,银行是否有过失?

这种办理方式也叫直销办理,是银行为了客户的方便快捷而提供的一种服务模式,上门的业务员须出示工牌及名片并配备公司的平板电脑以做信息录用。至于李女士说她始终没有收到账单这个问题,在填写信用卡领用合同(协议)上对对账服务的具体形式都有约定。一般会约定提供纸质或是电子的对账单,但如果开卡后那位客人通过李女士的材料变更了接收地址,那她就收不到对账单了。但李女士不能以没有收到对账单来对抗银行的债权。且她可以通过多种方式来获取账单内容,如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短信、官方微信、客服热线等途径查询。


2两张信用卡始终不是本人在消费,这笔欠款,从法律意义上说究竟应该谁来背?李女士要如何举证对自己才有利呢?

虽然刷卡消费的一方是他人,但依据合同相对性原则,李女士与银行形成信用借贷关系,李女士仍有义务向银行还清借款,如逾期未还,还需支付高额利息和滞纳金,另外还有可能承担刑事责任。李女士在催告其还款无效后,可依法提起民事诉讼。为避免刑事追究的风险,在起诉之前应先将银行欠款还清之后再向该客人追索。李女士还应提供这两张信用卡是对方在使用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聊天记录、报警记录等。


3整件事看下来,银行的行为是否有失职?公益律师认为起诉的时候要把银行共同被告是什么原因?请您给当事人一些建议?

如果能证明发卡行在办卡、出卡及用卡的过程中存在过错可以将其列为共同被告。目前建议当事人先向发卡行挂失或冻结该信用卡,并向派出所报案,取得那名客人的个人资料及能证明对方使用这两张信用卡的证据后,积极起诉去挽回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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