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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底前执行!福州居民垃圾投放时间确定!只有这个时间段能丢


来源:福建日报、福州日报(fuzhouribao)、福州晚报(fuzhouwb)



重磅!
《福州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
“四定”工作实施方案》
正式发布!
福州扔垃圾要定时了!


福州各小区固定投放时间为
每日6:00~9:00、18:00~21:00
年底前五城区全部落实垃圾分类
垃圾分类考评列入评优评先考核
举报不分类行为最高奖励1000元
……


方案还说了哪些内容?
小编为你带来详细解读!


     为进一步推进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升市民垃圾分类准确度、信任度,调动全民参与积极性,按照“一步到位、全面覆盖,环环相扣、层层监管,严格执法、人人守责”的要求,全面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运和处置“四定”工作,确保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取得实效,福州市制定《福州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四定”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年底前

五城区全部落实“四定”

    福州市明确一个总目标:年底前,五城区全部落实垃圾分类“四定”目标。具体来说,每个小区都要建成垃圾分类屋(亭),完成监控探头布设并纳入市级统一监控,分类管理员聘请培训上岗,实现生活垃圾100%分类收运、处置,让定时定点分类投放成为居民生活新常态。



健全三环节“四定”机制
    要做到垃圾分类“一步到位、全面覆盖”,福州市不仅在五城区全面铺开,还在前端分类、中端收运、后端处置三个环节都健全“四定”机制。


前端分类“四定”即定时投放、定点收集、定人管理、定位监控。每日6:00~9:00、18:00~21:00为小区居民生活垃圾固定投放时段小区因需设置至少一个以上固定垃圾投放点位,因地制宜配建垃圾分类屋(亭);投放时段内,每个垃圾投放点至少配置一名分类管理员,专职负责桶边督导、开袋检查;每个分类屋(亭)安装监控探头,接入“平安小区治安”监控平台,纳入全市统一监管系统。



中端收运“四定”即定好企业、定好车辆、定好时限、定好点位。后端处置“四定”即定点查验、定厂处置、定准流程、定责监管。
责任主体划分
    方案对五城区党委政府、市直部门、街镇、社区村居、小区物业、分类企业、收运企业、处置企业以及市民,都明确了责任,做到垃圾分类“环环相扣、层层监管”。


前端分类环节,需要分类企业、管理员和物业共同守好“最初一公里”。


每个分类屋(亭)的分类管理员要定时定点进行桶边督导、开袋检查,劝导、指导居民正确分类投放,不接收未实施分类或分类不到位的垃圾,及时举报拒不改正的居民配合执法部门查处垃圾分类违规行为。



物业企业要做好楼层撤桶、配合选址、监控维护和入户宣传,会同垃圾分类企业共同落实“四定”,与有资质的收运企业签订收运协议,配合开展违规收运企业清理整顿。


对拒不开展垃圾分类或者垃圾分类工作组织不力的物业企业,福州市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红黄牌警告,限制在福州市承接新的物业服务项目、参加示范项目评选,并记入企业信用档案。


对于中端收运环节和后端处置环节,方案也做了详细规定,垃圾收运企业被发现混装混运垃圾的,第一次给予黄牌警告、全市通报并处罚款3万元一年内出现两次该情形的,退出福州市场,媒体曝光并将企业列入信用“黑名单”



落实监管环节,五城区党委、政府作为主要责任主体,全面做好辖区生活垃圾分的日常指导、监督、检查、执法等工作;市直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分类”原则,推动本部门、本行业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镇(街)作为具体责任主体,对辖区分类责任主体进行指导、督促、检查、考评、执法等,组织志愿者、督导员开展分类宣传培训。


社区、村居作为具体实施主体,组织、指导、督促落实垃圾分类端和收运端“四定”工作。


   
督查与奖惩


   分清责任,还要保障落实。福州市五城区落实领导层层包干制度,各级包干领导名单予以公布,接受公众监督。同时,福州市还强化市、区、公众等三个层面督查。


福州市组建了市级督查考评组,对五城区垃圾分类工作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评比;各区县组建专项检查组,包街镇进行全覆盖、全流程的专项检查督办。同时,积极聘请热心公益、关注生态环境的市民担任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社会督导员。



生活垃圾分类实行层层追责。市级督查小组每月按考评分对各区进行排名,在全市通报,并抄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市效能办将根据考评情况,定期对排名末位的区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分类工作推进不力的街镇、社区挂红黄牌警告,对其负责人进行效能问责。此外,垃圾分类考评情况将纳入市对区年度绩效考核范畴,列入文明单位、评优评先考核内容。


  • 对存在违规行为的企业,一律从严顶格处罚直至清退出福州市场
  • 对未按规定分类投放垃圾的单位和个人,个人处50元~200元的罚款,单位处5000元~50000元的罚款,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和后果的,一律媒体曝光依法记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失信主体记录。


在“严格执法、人人守责”的基础上,福州市还将建立公众举报机制,做到有案必查、有诉必回。市民如果发现不分类行为,可以通过24小时举报电话、福州市垃圾分类微信公众号、12345平台、e福州APP等渠道进行举报。


福州市将建立重要线索举报奖励制度
  • 举报企事业单位、商家等不分类行为经查实的,给予100元/次奖励;
  • 举报物业企业违规行为经查实的,给予200元/次奖励;
  • 举报分类企业违规行为经查实的,给予500元/次奖励;
  • 举报收运、处置企业违规行为经查实的,给予1000元/次奖励。


   
最后
附上这份最新版投放指南


垃圾分类,让我们一起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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