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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说法|在校生结伙实施盗窃 检察官制发全国首份“附条件不起诉阶段督促监护令”




在校生结伙实施盗窃 检察官深入走访

多措并举挽救 制发全国首份“附条件不起诉阶段督促监护令”


2019年1月,

福州市公安局鼓楼分局

向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

移送了一起

未成年人结伙在公交车上实施盗窃的案件

三名在校的学生

其中两个是初中生,一个是中专生

他们是朋友关系,在公交车上进行盗窃

偷了两部手机和一些零钱

盗窃金额三千多,刚好达到立案标准



在了解完三名涉案未成年人的家庭情况后

检察官又走访了学校和社区

进一步了解情况

发现

三名在校生之所以会实施盗窃犯罪

跟家庭监管缺失有直接关系



这也是全国首份

附条件不起诉阶段的督促监护令

为了尽可能挽救、帮教这三名未成年人

检察官一方面对三名在校生

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并明确了行为考察时间

另一方面安排社工每个月对他们的

家庭、学校、社区进行回访

做好“三访”工作,积极开展帮教



同时,检察官还运用“检容心苑”社区平台、

“云玲工作室云平台远程普法”

等方式对家长进行辅导教育

在多方努力下

三名涉案未成年人的家庭环境

都出现了积极转变

而三名少年也表示要用实际行动来改过自新


家庭监管缺失 在校生街头实施盗窃

下发督促监护令 助力家庭教育回归


2019年7月的一个凌晨小陈和他的同伴没有回家

而是仍在街上游荡

他们在路边发现了一辆没有上锁的电动自行车

于是两人就将这辆电动车给推走了



第二天也是在凌晨的时候

小陈又和另外两个同伴又偷了一辆电动车

他们觉得钱来得太快,太容易了

两次盗窃得手

于是他们准备实施第三次盗窃

没想被设卡的民警逮个正着

 总共的鉴定金额是四千三百余元

已经涉嫌盗窃罪

小陈刚满这个十六周岁没多久

另外两个未成年人均是未满十六周岁


 

 

福州市晋安区人民检察院

结合了福州市人民检察院新颁发的

督促监护令这项制度

通过这个督促监护令

发现平时对于有涉罪的未成年人

他们的家长没有起到

主要的监督、监护、看管的作用

因此希望发出这个督促监护令

能够给他们一个警醒

督促他们履行监护的职责



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检察机关以教育挽救为主要目的。因此希望给涉罪未成年人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那么附条件不起诉针对的,就是在规定罪名范围内的,可能判处一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符合起诉条件,但有悔罪表现的对象,检察机关可以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


督促监护令采用现场宣告送达的方式向监护人发出,同时会宣布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和考察期。一般会结合个案考察对象、家庭的情况,设定三个月至一年的考察期。检查机关有配套设计具体评判标准,以社工评判、家长表现、学校评价等综合评分形式来体现,像孩子考察期内配合,就能顺利通过考察期,之后检查机关还会不定期随访随跟踪,以便孩子更好地正常融入社会。


督促是检察机关的履职方式,监护是希望实现的目标,令就是指刚性所在,家、检、校、社实现良性互动,让我们看到未成年人重回家庭的温暖,这个家庭也重新找回了好孩子。


 

本期嘉宾

2021/3/27




 

来源:检察官说法

编辑:郝晶

审核:刘伟程 林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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