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创新P2P备案工作安排:权力下放,市金融办负责
12月18日,浙江省金融办发布《浙江省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下称“备案细则”)。网贷之家发现,浙江备案工作的安排和责任划分,与其他地区并不一致。
浙江备案细则提出,当地市金融办为网贷机构备案负责(进行登记、公示并建立机构档案),而省金融办负责对网贷机构备案登记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此举意味着浙江将其他地区省金融办的权责,下放至当地市金融办。
浙江将备案的权利和责任下放
浙江备案登记第二条提出,细则所称备案登记是指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金融管理部门依申请对辖内网贷机构的基本信息进行登记、公示并建立相关机构档案的行为。
第三条提到,网贷机构备案登记交由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金融管理部门负责。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金融管理部门不得将备案登记权限下放,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金融管理部门配合做好受理、初审等工作。省金融办负责对网贷机构备案登记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而全国的其他地区呢?备案的责任和工作如何划分?
以广东省为例,《广东省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提到,网贷机构备案登记实行注册地所在市人民政府金融监管部门受理,省金融办统一备案制度。根据需要,区(县、县级市)人民政府金融监管部门可负责相关资料受理工作。
而所称备案登记是指广东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省金融办”)及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金融监管部门依申请对辖内网贷机构的基本信息进行登记、公示并建立相关机构档案的行为。
广东当地的实际备案工作,据广州当地的网贷平台高管向网贷之家介绍。“备案工作与中央政策一致,省金融办负责备案登记,各市只负责上报。”
而网贷之家目前获悉的广西、福建、湖南等省级行政区关于备案登记的政策文件中,均与广东类似,即省金融办统一备案。
可以看出,浙江省在网络借贷机构的备案工作安排中,将备案的权利和责任进行了下放。
北上深,市金融办(局)肩负备案主要责任
北京、上海、深圳作为直辖市行政区,监管安排比较类似,其中,市金融办(局)在网贷机构备案过程担负主要责任。
北京市的相关文件中,对备案登记的部门职责安排提出,市金融工作局负责注册在本辖区内的网贷机构备案材料的审核和备案登记管理;各区金融办负责注册在本辖区内网贷机构备案材料的受理和初审。(参见“北京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第三条)。
深圳的相关文件指出,“备案登记”是指深圳市金融办依申请组织对本市行政辖区内的网贷机构的基本信息进行登记、公示并建立相关机构档案的行为。(参见“深圳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二条)。
上海的相关文件中,对备案登记的办理程序介绍到,市金融办收到有关区政府出具的书面意见,并经征询上海银监局等市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意见后,认为提出申请的机构符合相关规定,予以办理备案登记的,应将备案登记情况及网贷机构相关信息向社会公示。(参见“上海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第八条(四))
浙江的创新之举,平台点赞
根据2016年8月24日银监会发布《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各省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网贷机构的机构监管。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各省级人民政府承担地方金融监管职责的部门)负责为网贷机构办理备案登记。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应当在网贷机构提交的备案登记材料齐备时予以受理,并在各省(区、市)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备案登记手续。
“没有明确说只能省级金融办备案,市级不能备案。”对此,非浙江地区某地方金融办人士向网贷之家表示。
“应该下放到市一级。”对浙江的“创新”行为,上述监管层人士表示支持。首先,国家提倡放管服(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要求省一级把权力下放,不能权力集中;其二,网络借贷机构实行备案制,只是备案登记,没有必要省级做具体审核工作。
当地平台高管也表示,“监管要落地,得更了解业务和企业的的监管部门来制定方案,才能形成实质监管。”
中国人民大学金融科技与互联网安全研究中心主任杨东则认为,浙江这样做法并不合理,不符合银监会针对P2P制定的相关监管要求。“即使权利下放,但最终省金融办还是要负责。”杨东向网贷之家表示。
现实中,权力下放往往面临着一些挑战,可能权力寻租空间更大,当地从业机构总数难以把控等问题。上述监管方人士也表示,“对权力下放的行为的确需要谨慎。”
“杭州市是浙江的省会城市,省市金融办可以联动,寻租空间等问题应该不会有影响。”
上述平台高管则表示。
而当地另一位平台高管还表示,浙江省、杭州市两级金融办已经在筹划合建互联网金融的数据监测平台;浙江(不包含宁波)的大部分平台都在杭州市;杭州市监管部门更熟悉网贷平台业务。
“低调务实!”是当地从业者对当地监管层的印象。平台方面,似乎都比较支持浙江在备案工作上权利下放的举措。(网贷之家文/昏晓)
来源 | 网贷之家 作者:昏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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