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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占用税来了!南平这3类人要交钱

闽北日报 2021-05-28

福建有农村户口的人注意!

耕地占用税来了

今年9月1日开始执行

日前,福建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耕地占用税我省适用税额方案,确定各县(市、区)耕地占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自2019年9月1日起施行。



哪些人要交耕地占用税?


今年9月1日即将开始执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

中明确规定了

“私占耕地违规建房”

“私自改变耕地用途”

“在耕地上进行非农业建设”

这些人

才需要缴纳此税



意思也是

这些事千万别做!

▼▼▼



1. 私占耕地违规建房


由于有人私自占用耕地资源建造房屋,这样一来农田土地就会遭到破坏。对于这些在农田里建造房屋的情况,将会征收耕地占用税。


2.私自改变耕地用途


国家对于耕地有着明确的使用用途规定,只能从事农业化的建设。但也有很多人直接改变耕地的用途,在上面建造厂房,这种情况需要征收占用税。


3.在耕地上进行非农业建设


在耕地上可以从事大棚种植,但是有一部分人从事非农业建设,严重占用了土地资源。比如有人在耕地上搭建小房子或者大棚房,占用了一定面积的土地,因此需要交纳土地占用税。


另外

这5种人用耕地盖房可免交税!



■ 农村居民在规定用地标准以内占用耕地新建自用住宅,按照当地适用税额减半征收耕地占用税;其中农村居民经批准搬迁,新建自用住宅占用耕地不超过原宅基地面积的部分,免征耕地占用税。


■ 农村烈士遗属,在规定用地标准以内新建自用住宅,免征耕地占用税。


■ 因公牺牲军人遗属,在规定用地标准以内新建自用住宅,免征耕地占用税。


■ 残疾军人,在规定用地标准以内新建自用住宅,免征耕地占用税。


■ 符合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农村居民,在规定用地标准以内新建自用住宅,免征耕地占用税。



税额标准是什么?


一、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标准

根据我省人均耕地面积,对全省各县(市、区)耕地占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核定如下:


(一)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晋安区、马尾区、长乐区、连江县、福清市、思明区、海沧区、湖里区、集美区、同安区、翔安区、城厢区、涵江区、荔城区、秀屿区、仙游县、梅列区、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泉港区、惠安县、安溪县、石狮市、晋江市、南安市、芗城区、龙文区、东山县、龙海市每平方米为35元。


(二)闽侯县、罗源县、永泰县、三元区、大田县、永安市、永春县、德化县、云霄县、漳浦县、诏安县、平和县、延平区、新罗区、永定区、长汀县、上杭县、连城县、漳平市、蕉城区、霞浦县、寿宁县、周宁县、柘荣县、福安市、福鼎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每平方米为30元。


(三)闽清县、明溪县、清流县、宁化县、尤溪县、沙县、将乐县、泰宁县、建宁县、南靖县、华安县、长泰县、建阳区、顺昌县、浦城县、光泽县、松溪县、政和县、邵武市、武夷山市、建瓯市、武平县、古田县、屏南县每平方米为25元。 


二、占用园地等其他农用地税收政策


占用园地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征收的适用税额按照当地占用耕地的适用税额确定;占用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渔业水域滩涂以及其他农用地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适用税额按照当地占用耕地适用税额的50%确定。


来源:东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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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郭婷婷  值班主任:张旭东

投稿邮箱:mbrbw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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