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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个人快看,南平公积金政策有新调整
近日,南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通知,对因疫情影响的企业和个人予以政策倾斜。
对受疫情影响延迟复工或停产的单位,可按规定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缓缴住房公积金,中心将开通绿色通道,加快受理审批。
受疫情影响的单位未能及时缴存到位,在我市解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起3个月内补缴到位的,视同连续足额正常缴存。
对受疫情影响未能及时提取的人员,购买商品房(含保障性住房)或二手房(含拍卖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在在南平市结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起3个月内申请提取,不受购房时间12个月内申请提取的限制;
提前结清贷款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在南平市结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起3个月内申请提取,不受结清贷款之日起12个月内申请提取的限制。
家庭无自有住房而租赁住房需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在南平市结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起3个月内申请提取,不受提取金额不超过12个月租金的限制。在南平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响应前,已超过12个月期限规定的,仍不能申请提取。
已报送的,由住房公积金中心按规定程序对逾期信息进行修复,不影响缴存职工办理后续公积金业务。上述职工应在结束隔离之日起,向所治疗医院或所在单位、社区索取证明,待疫情结束3个月内向中心各管理部窗口申请,逾期不提起申请的,不再处理。
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单位未及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该单位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时,若公积金已在规定期限内补缴到位,视同连续足额正常缴存,不影响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权益。
来源:南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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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彬倩 值班主任:张旭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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