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13万脱贫户增收,咸阳持续投入→
2023年,咸阳市围绕4个脱贫县、757个脱贫村、13.08万脱贫户,扎实开展动态监测帮扶,保障项目资金投入,促进脱贫群众增收,推进乡村建设,改进乡村治理水平,凝聚社会帮扶合力,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彬州市太峪镇拜家河示范村。咸阳日报全媒体实习记者 韩国章 摄
开展防返贫监测帮扶。建立了网格化排查、常态化比对、动态化监测、精准化帮扶的应急响应和监测帮扶机制。坚持数据质量“周评估”制度,强化数据分析应用,实行“周统计、月通报、季调度”“周电话抽查”“分片区督导”等工作制度。全市累计纳入监测对象2049户7098人,已消除风险1146户4010人,其余均已落实针对性帮扶措施。
保障项目资金投入。2023年投入财政衔接资金13.48亿元,实施产业发展、乡村建设、稳岗就业等6类项目1962个,保障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粮草”。分类管护经营、公益、到户3类扶贫资产118亿元,推动项目资产持续发挥效益。
促进脱贫群众增收。不断完善联农带农机制,大力推广“订单收购+分红”“农民入股+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等模式,全市911个新型经营主体带动脱贫户及监测户51362户。投放小额信贷1.14万户5.03亿元,支持脱贫群众发展增收产业。持续拓展劳务输出、公益性岗位、社区工厂等就业渠道,脱贫群众就业规模达到22万人以上、人均纯收入达到17948元,同比增长15.3%。
推进乡村建设。印发了《咸阳市2023年乡村建设任务清单》,健全完善“专项任务推进”“任务清单管理”“项目库管理”三项工作机制。安排3300万元专项资金,保障编制工作顺利进行,全市2023年464个编制任务已全部完成。实施30户以上自然村硬化路建设179公里,建设农村供水工程55处,光纤和移动网络实现行政村100%全覆盖。全省乡村建设现场观摩培训班在我市举办。
改进乡村治理水平。将“四议两公开”制度融入“小微权力”事项办理流程,对党务、村务、财务及重大事项进行全面监督,确保村务在阳光下运行。组织开展“法律进农村”活动246场次,成功调解矛盾纠纷11928件,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培养省级优秀“法律明白人”50人,市级优秀“法律明白人”100人。
凝聚社会帮扶合力。争取省苏陕协作资金7400万元、泰州援助资金1105万元、社会捐助资金445万元,实施协作项目57个。协调中国银行无偿投入资金8000万元,帮销农副产品3000万元,落实“防贫保”项目470万元,惠及“北四县”60万群众。全市943户企业与742个行政村结对“联姻”,实施联农带农项目1131个,固定资产累计投入51.57亿元。
审核:闫莉 签发:王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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