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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发了这样一条朋友圈,被罚40万!
微信昵称“小包儿粑粑在Ugg工厂直播”的当事人王某某,先是在朋友圈散布涨价信息哄抬口罩价格,此后又玩起“失联”的戏码,直至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市场监管局发布征集线索公告后才迫于压力前来接受调查。
记者2月29日从南通市崇川区市场监管局获悉,该局依法从重对王某某拟处罚款40万元。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已于2月28日晚送达当事人手中。
1月25日晚,微信昵称“小包儿粑粑在Ugg工厂直播”的用户在朋友圈发布了一则口罩涨价通知,称自家出售的3M9001型号口罩,由原来的288元、388元调价至488元,并称仍有可能进一步涨价。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如此叫卖引发网友极度不满,大家纷纷谴责其哄抬物价的行为。
根据舆情举报,崇川区市场监管局次日成立专案组展开调查。经查,当事人王某某通过昵称为“小包儿粑粑在Ugg工厂直播”的微信号散布口罩涨价信息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致使舆情迅速发酵,造成严重的社会负面影响。
在启动调查程序后,当事人王某某未能及时到案接受调查。执法人员曾多次拨打手机试图联系王某某,但其手机一直处于关机状态。2月3日,王某某来电称,其“现在河南郑州,手机关机是因为一直有骚扰电话,目前因疫情防控无法回南通,一旦回来就配合调查”。然而此后,王某某却再次“失联”。
鉴于一直联系不到王某某当面质证,2月16日,崇川区市场监管局向社会发布公告征集线索,并劝告王某某自公告之日起5日内主动接受调查,否则视为拒不配合调查。2月18日,王某某迫于压力最终现身,来到崇川区市场监管局新城桥分局接受调查。
“我们分别在2月18日、19日、22日,对王某某做了三次询问笔录。”崇川区市场监管局新城桥分局副局长陆琦介绍,在查明当事人违法事实的基础上,崇川区市场监管局在依法可以选择的处罚种类和处罚幅度内,适用了较重的罚则,经集体讨论研究决定,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第一款、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对王某某拟处罚款40万元。
无独有偶,近日,因为哄抬口罩价格,湖北荆门一药店负责人不仅受到行政处罚,还被追究了刑事责任!
1 月 23 日,荆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群众投诉举报,对荆门市老百姓大药堂连锁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查明当事人于 1 月 21 日以 9 元 - 9.9 元 / 包购进一次性口罩 8000 包,在进货成本没有明显变化的情况下,将售价提价至 28 元 / 包、29 元 / 包、49 元 / 包售出。依据《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在作出罚款 46.7 万元等行政处罚后移送公安机关。
2 月 24 日,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了该市首例疫情防控期间哄抬口罩价格扰乱市场秩序的犯罪案件。当庭判决被告单位荆门市老百姓大药堂连锁有限公司犯非法经营罪,判处罚金人民币 50 万元;被告人杜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 10 个月;对被告单位违法所得 77917 元予以追缴。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三)项规定:“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三)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
《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经营者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有下列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一)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本规定第五条、第六条、第十条规定中经营者为个人的,对其没有违法所得的价格违法行为,按照前款规定处罚;情节严重的,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特殊时期还哄抬物价,该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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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楚天楚天交通广播、贵州交通广播
责编:卢生龙 审编:江 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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