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贴]什么是multi-stakeholder?
在最近一次全球报告倡议组织(GRI)利益相关方委员会例会中,委员们热烈了讨论了GRI的未来走向,为GRI假设了几种不同的发展情景。争议的焦点之一是未来的GRI应该代表谁的利益?
这个看似简单的问题,却蕴含着深刻的哲学。GRI一直主张的是multi-stakeholder process(G4可持续发展报告指南明确写了这点),直译过来就是“多利益相关方参与的程序”。GRI希望自己的指引能够反映不同利益相关方的诉求,因此GRI的所有决策程序包括G4的开发过程都严格遵循了这个原则。这体现在许多方面:GRI董事会和利益相关方委员会都由多元界别的代表组成,包括企业界别、中介界别、劳工界别和投资界别。这样,理论上说,GRI的所有决策都可以充分反映各方的利益。
这确实是一个很理想化的模式,有点世界大同的味道。但multi-stakeholder这东西有个致命缺陷(以G4为例):不同利益相关方在不少问题上是很难完全达成一致的,这种情况下只能寻求妥协;为了达成妥协,G4就要足够庞大以将各方关切的内容都收罗进去。这时麻烦就来了:首先,太庞大的体系会影响G4的应用,谁都不愿意把报告搞得越来越复杂;其次,在有限资源条件下,一份CSR报告如果非要兼顾全部的利益相关方其实是把大家的资源都摊薄了。换句话说,我们的目标是讨好所有人结果却可能一个都没讨好得了。
所以,multi-stakeholder看起来很美,做起来却很难。在实际操作中,CSR报告更多还是会站在企业所有者或管理者的立场去看的,毕竟他们才是报告的“发布者(也是所有者)”。利益相关方参与,在不少CSR报告的实践中,只是吃大餐前的“标配沙拉”。这里并没有批判的意思,毕竟,要完全照顾到所有人的利益,只有上帝之手了,市场之手够不到。
在这个问题上,国际综合报告委员会(IIRC)在编制综合报告框架(IR Framework,2013年12月份发布)的时候就聪明多了。IIRC主要代表商界和会计行业的利益,他们在报告框架中丝毫不掩饰这一点:我们就是为出资人服务的(providers of financial capital),尤其是长期投资者。这个显然就不是multi-stakeholder的角度了,因为劳工、环境之类的stakeholder都排在出资人后面了。这和IR的核心主张一致,他们认为,只是因为劳工问题、环境问题严重影响到公司估值,所以会计师才要重新认识公司资本的构成,从传统的金融资本扩展到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制造资本、自然资本、人力资本、智力资本六种,公司估值应该全面考虑这些资本,否则会导致出资人不能做出理性决策。由此可见,IR从头到尾主要是为了出资人这个stakeholder服务的。
当然,这年头如果不说自己关切其他stakeholder,会面临巨大的声誉风险。IIRC不傻,他们去年满世界跑征求multi-stakeholder的意见,并在最终定稿中加上了值得回味的一句话:Anintegrated report benefits all stakeholders interested in an organization’s ability to create value over time,意指综合报告对出资人以外的利益相关方也是有价值的。
总之,multi-stakeholder是要讲的(并且是CSR领域的一个重要概念,具体体现就是stakeholder engagement),但多少带有些理想主义的色彩。我们可以搬个板凳围观一下GRI的G4和IIRC的IR框架的角逐,看理想主义能否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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