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日,房地产利好消息频出。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出台《支持协调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梳理形成涵盖216项支持协调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指引。涉及住房领域,该政策指引显示,促进城乡住房发展税费优惠方面有24条优惠政策,包括扶贫搬迁安置,公共住房筹集建设等;支持消费提振信心税费优惠方面有22条措施,涉及住房交易消费(含租赁)的税收减免优惠等。此外,在促就业保民生,城乡公共设施建设方面也出台了大量的税费优惠措施。个人销售住房减免增值税
个人转让自用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免征个人所得税
职工取得单位低价售房的差价收益免征个人所得税
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免征印花税
个人销售住房免征土地增值税
个人购买安置住房免征印花税
个人购买安置住房减征契税
个人因房屋被征收而取得改造安置住房减免契税
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或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减征契税
个人购买经济适用房减半征收契税
城镇职工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免征契税
居民换购住房退还个人所得税
个人出租住房减按10%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租赁住房免征印花税
个人出租住房减征增值税
个人出租住房减征房产税
个人出租住房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企事业单位等向个人、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出租住房减征房产税
住房租赁企业出租住房减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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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居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指出,“对优惠政策经系统梳理可发现,部分相关内容并非最新发布的政策,有不少是过去几年已经持续落实的政策。例如政策指引中所提‘换房可退个税’,其实去年已经发布和执行了,但市场对此了解得不够深入。相关部门将此类政策进行系统梳理、推广和总结,意在更好释放税费政策宽松的信号和导向,有助于扩大政策的积极效应。”
细分来看,利好房地产的政策指导中,个人销售住房减免增值税、个人转让自用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销售住房免征土地增值税、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或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减征契税、居民换购住房退还个人所得税等措施,尤其受人关注。支持协调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汇编显示,对于个人转让自用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免征个人所得税,其条件为,所转让住房为个人自用5年以上,并且为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广东省城乡规划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认为,此次涉及住房消费、交易及供给领域的税收优惠力度较大,尽管之前已发布、实施了部分措施,但此次覆盖范围更广。在市场预期较弱、购买力下降的背景下,此次降税费成本的举措,将降低住房交易成本,有利于提振购房者的信心。业内人士认为,全方位减免税收的政策指导,意味着当下亟待扩大内需,修复经济增长的内生动力。在严跃进看来,结合中央政治局近期精神,预计部分政策仍有进一步调整优化空间,一些政策如果能与各地实际情况更好结合起来,将有助于进一步提振住房消费需求。存量房贷利率调整也有消息。自去年下半年以来,居民提前偿还房贷情况增多。存量房贷与新增房贷之间的利差过大,是“提前还贷”备受关注的原因之一。
上周有消息称,江苏常州市部分银行同意下调存量房贷利率,进而打响存量房贷利率下调“第一枪”之后,近日,又有城市传出消息。据南方+报道,兴业银行广州分行针对存量按揭客户给予1年期的利率优惠券。而据财联社报道,兴业银行相关人士证实,该举措目前仅在广州分行下辖若干支行创新试点,并未大量推广。据近日,江苏省泰州市兴化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关于优化调整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将对商业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优化调整,这是在14日央行发声调降存量贷款利率后的首个地方性的“转贷”鼓励性政策。
通知提出,扩大商转公贷款办理对象。在异地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六个月,在兴化市购买自住住房时办理纯商业性住房贷款的异地缴存职工,可以办理商转公贷款将纯商业性住房贷款全部或部分转成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时,放宽商转公贷款办理条件。职工在购房办理商业住房贷款时有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公转商贴息贷款) 但现已结清的,可以办理商转公贷款。该政策自7月24日开始施行。编辑 | 戴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