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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


中央文明办联合国家旅游局于2006年10月02日公布了《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如下:

做文明游客是我们大家的义务,请遵守以下公约:


1、维护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和口香糖,不乱扔废弃物,不在禁烟场所吸烟。


2、遵守公共秩序。不喧哗吵闹,排队遵守秩序,不并行挡道,不在公众场所高声交谈。


3、保护生态环境。不踩踏绿地,不摘折花木和果 实,不追捉、投打、乱喂动物。


4、保护文物古迹。不在文物古迹上涂刻,不攀爬触摸文物,拍照摄像遵守规定。


5、爱惜公共设施。不污损客房用品,不损坏公用设施,不贪占小便宜,节约用水用电,用餐不浪费。


6、尊重别人权利。不强行和外宾合影,不对着别人打喷嚏,不长期占用公共设施,尊重服务人员的劳动,尊重各民族宗教习俗。



7、讲究以礼待人。衣着整洁得体,不在公共场所袒胸赤膊;礼让老幼病残,礼让女士;不讲粗话。



8、提倡健康娱乐。抵制封建迷信活动,拒绝黄、赌、毒。


《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是为营造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关系到每位游客的切身利益而制定的。


转发自:宿州市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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