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月刊》初中版“法律课堂”栏目组进校园活动 第四站——西安市中铁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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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课堂”为《少年月刊》初中版法律版块2018年全新策划的栏目,通过“进课堂”的形式,与学生一起讨论日常在学校会碰到的法律问题,同时对学生进行普法教育。我们会特邀援助律师共同参与讨论话题,教会同学如何通过维权达到自我保护的目的。后续,我们会将课堂内容整理呈现到《少年月刊》上,与读者分享学习。
著作权
2018年3月21日,在一片春意盎然中,“法律课堂”栏目组来到活动第四站——西安市中铁学校。本次我们特别邀请到上海市锦天城(西安)律师事务所的惠京津律师,她将与七(4)班的同学共同探讨本期话题——著作权。
活动开始,主持人先向同学们讲述了一个案例:一位擅长绘画的同学的作品被收录到一本《青少年获奖美术作品选》中,出版社没有支付稿费并赠书。案例的主人公到底有没有著作权,是否应当获得稿酬呢?围绕这个话题,同学们展开了激烈的讨论。在听了同学们的看法后,主持人根据《著作权法》为大家做出了解答——未成年人同样依法享有著作权。
那么,关于著作权,我国法律是怎样规定的呢?在同学们的热烈掌声中,惠京津律师从专业的角度,开始了今天的法律课程。惠律师的课程生动活泼,她从生活中的小事出发,深入浅出地向同学们讲解了著作权的定义、内容以及各类著作权受保护的年限等。原本枯燥的理论知识,在惠律师的讲解中变得简单有趣、引人入胜,同学们不仅了解了法律的规定,还联系生活不断发散思考,与律师互动讨论,现场气氛轻松愉悦。
同学们可能会有疑惑,法律规定卷帙浩繁、种类繁多,生活中我们不可能逐一了解,那么,我们该怎么学习并守法呢?惠律师以她十年的从业经验为大家做了总结:道德与法律相辅相成,道德层面被认为有问题的事情,法律中往往都是禁止的。因此,她告诫同学们在做事情时,一定要遵从自己的良知,这样才能避免踏入法律的禁区。用惠律师的话来说——“美德之花,方能结出智慧之果”,希望每位同学既能学法、懂法,以法律保护自己的权益,也能遵法、守法,做一个有良知的人。
本期活动的精彩内容,将刊载于2018年第5期《少年月刊》初中版“法律课堂”栏目,感兴趣的同学们记得关注哦!
少年月刊杂志社
微信公众号:snykzz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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