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 | 博士教育: 该拿什么来保证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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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博士教育: 用什么来保证质量》
作者 | 苏州大学 罗时进
图片 | 网络
博士培养先天埋藏隐患
新一轮博士学位授权点评审工作的大幕尚未完全落下,基于一些学者调查而形成的“中国成博士生产大国”的评论已在媒体上占了不少篇幅。学术界自身的思考和社会舆论的作用结合起来,推动博士教育的改革,这是一件好事。虽然对“中国成博士生产大国”现象不必过分诧异,在一个人口占全世界五分之一的国度,在高等教育大众化大力发展的时代,“博士生产大国”的出现其实只是一个时间问题。
如果改革开放三十多年后还没有形成与国力提升及发展需求相应的高层次人才的培养规模,同样是会引起各界的重视的。但应该注意的是,“博士生产大国”的概念中传达出了相当复杂的信息,其中有很多需要正视的问题,最突出的是“博士培养质量有下降趋势”。这个问题的提出是有一定依据的,而且直接指向“博士大国”的内涵,确实促人行而思之,思而再行了。
客观来看,博士培养的质量问题与高等教育整体“赶超”式的思维和趋向有关。近十多年来,博士教育发展在一定程度上脱离了高层次人才培养的内在机制,而成为高等教育不断跃动的产物。一潮接一潮的大专升本科,学院变大学,大学再被分为三六九等,造成了“这山望着那山高”之势。
每一座山峰都有一个具体的指标体系,而有无博士点,其数量多少被看成“高水平大学”的主要评价标志。这是学校的荣誉和利益所在,各校自然不惜代价,全力以赴,而无论部分学科以其实力进入了“富人俱乐部”,还是少数学科条件不够而动用其他资源取得成功,都鼓励了更多单位一次次不辞疲倦地投入竞争。这样,许多高校长期处于如何创造条件建“点”焦虑中。这种压力的转化与利用自有某种积极意义,但由此所驱动的博士教育的加速发展,先天埋藏了培养质量难以充分保证的隐患。
充实导师队伍成为当务之急
良好的导师素质是提高博士培养质量的前提。我国从1981年建立新学位制度,制定并实行了由国家评审博士生导师的办法。当时遴选的一批导师是学术界最权威的专家,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广泛的社会影响。那时博导人数很少,但贡献却很大。那批专家以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稍后审批的博士生指导教师可称为“博导一世”。
由“一世”直接带出了一批学生,其中优秀的教授现在也都在五六十岁之间,正成为各校学科点的支柱。但随着导师产生途径逐渐多元化,加之各校建点后,充实指导教师队伍成为当务之急,而评审权限下放到了学校,各校门槛条件不同,评审程序不一,质量难免参差不齐。或有部分尚未站到学术前沿的学者,因为学科点建设之需,也被赋予了指导博士生的重任。而如果导师的学术含金量得不到保证,博士生的学术含金量将受到影响是不言而喻的。
优质博士生源不足
优质生源对保证培养质量尤为重要。博士是高等教育的最高层次,博士学位是知识阶层顶上的皇冠,无论从哪个角度,都应能吸引最优质生源报考。但高等教育大众化的快速发展一旦与内涵建设脱节,就难免会付出教学质量有所下降的代价,这在本科及硕士教育都有反映,由此造成了博士生源的先天不足。
加上就业压力增加,博士毕业后往往路向彷徨,即使有一些较为优秀的硕士生,其报考动力也不足,这使得博士生源的质和量出现逐年下降趋势。而在有限的生源中,导师也缺少真正的招生自主权,有时考生具备再好的专业条件而其他要件(典型的是外语分数线)不合格,也无法录取。选择面被行政规定所限制,生源质量更无法保证了。
博士培养制度需完善
制度建设在博士教育工作中具有引领和保障作用。国外大学,尤其许多历史悠久的著名高校,经历了一个多世纪的探索,已形成了较为成熟的博士培养制度。但长期处于规模发展压力中的不少国内高校,尚无暇顾及制度设计问题。
虽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在宏观层面有所论证、规划,建点较早的高校也积累了一些比较成功的经验,但总体上还缺少科学完整的制度体系。
如与培养工作相关的导师进入资格和退出机制、教学的组合形式、不同学科的文献掌握范围、博士生水平评价和激励方法、多元化科研实践的条件与职责、获取学位的最低标准,以及人文社科与自然科学类博士的不同培养模式等,有些尚属阙如。而已有的也未必科学,除招生的一些生硬规定外,还有久受诟病的在学期间要发表核心期刊论文的要求。
这种所谓促进科研,提高质量的方法,其正面作用非常有限,反而使博士生们原本相当紧张的三年时间,无法潜心于研究方向,四面应对,支离窘迫。
博士培养质量受到学界和社会的广泛关注,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但硬币总有两面。就我较熟悉的文史类学科来说,虽不无堪忧的一面,也有比较乐观的一面。
如在人才方面,当今站在人文社科学界前沿的不少学者,其实都是近三十年来在博士大炉中淬炼过的,近年来新出炉的博士中也不乏优秀者;而从研究成果看,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较早出版的“中国社会科学博士论文文库”,大多属于有创见,有突破的成果,中华书局以文史类博士论文为主的《中华文史新刊》至今仍保持着较高的水平。另外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每年竞争都非常激烈,在严格的通讯评审初选机制下,淘汰率很高,以近两年来说,平均入围率只有17%左右,最终只有大约8%能够立项。
即使如此,以博士论文为基础申报立项的,因具有选题、文献和论证优势,成功概率相对还较高,而青年项目几乎为博士出身者所囊括。在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项目评审中,博士申请立项同样有一定优势。虽然他们也只占人文社科类博士的一部分,但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提供一个对博士培养质量作辩证评价的参照,同时可以从自我们师辈以来几代学者一路走过的博士培养道路上,找到一些值得借鉴的东西。
说到我们的师辈,其实他们并不讲究什么教学方法和管理方法,就是师徒式地来带。但他们学富五车,足以不言自威,也足以点铁成金,那是无法仿效的境界。看着他们渐渐远去的背影,后来的导师们只有读破卷帙,厚积自强。而这,恰恰是保证博士培养质量的坚实基础。当然,我们师辈培养学生的时候,招生量确实有限,生源质量也较高。在今天博士培养已经走出精英教育神殿的现实情况下,以良好的制度设计形成科学的管理机制就显得十分重要。
前面提到了一些制度缺陷,系统解决需要假以时日,而有一些问题已经争论多年,论证多年,应该下决心解决了。比如博士生的修业年限,目前普遍的三年制在国际上是最短期限了,这对于博士研究生既要修完学分,又要完成具有原创价值的论文,是相当紧张的。从一些论证和试行情况看,2+4的硕博连修的模式应比较适当。国外一些国家的硕士学位是过渡性的学位,学制1-2年,这样攻读硕士的研究生,机会成本不是很高。
而我们现有的学位制度,硕士阶段的机会成本较大,而且与博士阶段的比例明显不协调。从获得博士学位的价值来看,理应加大一些成本,而从攻读博士进行原创研究的实际需要看,也应有充分的时间保证。否则博士生左支右绌,培养质量难免会受到一定的影响。
虽然这只是制度设计的一个环节而已,而且从根本上说,再好的制度设计也无法取代导师的学术智慧和责任兑现,但这类“如人饮水,冷暖自知”的问题,还是不妨特别指出,争取有所改进。
从上世纪80年代初至今,中国博士教育事业已近“三十而立”。我们用不长的时间走完了欧美国家一百几十年的历程,其功也巨,愆失难免,但无论如何当下应该回头好好审视一番了。
现在看来博士教育大厦的所有支柱都要加固,各个方面的工作都要跟上,否则“博士生产大国”将会受到各方更多的质疑。那么,用什么来保证博士教育的质量呢?这是一个系统工程,涉及理念、制度以及参与者的境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博士学位授予权单位、博士培养工作的承担者,应该认真思考,用实践来回答了。
文章原载于社会科学报第1230期第5版,未经允许禁止转载,文中内容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报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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