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共生”只是老子的理想而已 | 社会科学报
点击上方“社会科学报”关注我们哦!
中国的传统文化根深地植于每个炎黄子孙的内心深处。其“特别之处必须追索到中国独特的政治体制。”
原文 :《“多元共生”只是老子的理想而已》
作者 | 潘德斌(原国家体改委特聘教授) 颜鹏飞(武汉大学)
图片 | 网络
“统一”有着不同的含义及解释
中国政治体制之大异,乃指权力结构类型不同。中国历史以秦始皇统一中国为界限,秦始皇以前,中国的权力结构为果-树结构,而从秦始皇开始,中国的权力结构演变为树结构。
钱穆在《中国历史研究法》中亦有类似的看法,他说:“我们通常说中国自秦汉以下是统一之开始,其实此说亦宜修正。西周以下,中国早已具有统一规模了。只是那时是封建政治下的统一,而秦汉以后乃是郡县政治下的统一。虽其间有些不同,但不能谓西周封建非统一。”这里,西周即我们说的果-树结构体制上的“统一”,而秦汉的郡县制即我们所说的树结构体制上的“统一”。这表明:在不同类型的权力结构(类型)之下,“统一”其实是有着不同的含义及解释的。在秦始皇统一中国之后,中国传统文化的解释都多依赖于树结构及体制了。直至今天,我们之所以还可以紧抱中国传统文化不放,就因为我们现实的社会主义体制,还建立在传统的树结构之上。
北京大学教授俞可平说:“几乎所有传统的政想家都没有挣脱‘民本君主’思想的束缚,他们仍然把‘一人为天下主’的君主制度当作理想的政治制度”。“中国传统的政治思想家一般都把政治上的安定、统一和秩序当作基本的政治价值。”(参见俞可平著:《权利政治与公益政治——当代西方政治哲学评析》,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俞可平的看法没有问题,我们在此强调如下:
果结构体制能更好地“体现”多元文化
在不同类型的权力结构之下,相应国家的“安定、统一和秩序”是完全不同的。例如,树结构体制下的“安定”,即我们所说的一种“静态稳定性”,指其依靠“唯上,听上级的话” 来获得的一种稳定性,否则就比较不“安定”。“统一”,指其在“静态稳定性”之下,形成的全国局面,否则就不叫“统一”(如邓小平的“一国两制”,就是对传统观念的一种重大突破)。“秩序”就是按树序所确定的单通道而形成的社会“秩序”。其实,除树序之外,世界上还存在着一种更好的“秩序”,即按果序所确定的多通道而形成的社会“秩序”。后者是指在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不允许的范围之内的“自由竞争”的宏观结果,而“统一”就是指在这种“自由竞争”之下的全国局面。而所谓“安定”,就是指在这种“自由竞争”之下的形成的一种“动态稳定性”。喜欢“自由竞争”是人的本性(如毛泽东:《泌园春·长沙》就认为,“万类霜天竞自由”),发达的制度能把“人的本性”与允许个人或集团充分展现“人的本性”的国家制度这两者结合起来。
中国传统文化的主流地位并不是一层不变的,它随着国家权力结构的类型变化而变化,权力结构类型决定文化类型,它才是一个国家文化的根,不同权力结构(类型)的文化有不同的根。例如,西方文化与中国文化就有不同的根。又如,秦始皇建制之前后,中国就处于果-树结构及树结构时代,传统文化思想就有所差别(当然也有一致之处),如孔子在《论语·颜渊》中的“克己复礼”之说,应该理解成“复西周之礼”,这果-树结构之上的“礼”同建立在树结构之上的“礼”是不同的。但长期以来,都把孔子所说的“礼”理解成树结构体制下的“礼”。这是一个明显的误解。当然,有可能是当时封建统治者制造的“有意之误”,却被“后人以讹传讹”了。
又如,树结构决定的社会运行“轨道”、运行状态、社会秩序以及社会稳定性方式等等,都远远不如由果结构决定的这些社会功能及机制强,特别是在推行“市场经济”及要求人类社会现代化等条件下,果结构的出现已成为必然。
习近平总书记说:“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见肖群忠:《优秀传统文化与核心价值观》,《中国教育报》,2014年4月25日),这从各方面来说都很好。但因树结构体制下的人们以“聪明为荣”,果结构体制下的人们才以“诚信为荣”(注:这里所说的“聪明”没有法律这根底线,而“诚信”是要以法律为底线的。见牧雩散人:《为什么西方人以诚信为荣,中国人以聪明为荣》,《中国经济学人》,2017年8月19日),这决定了人们在树结构体制之下实际“体现”的程度远远不如在(社会主义) 果结构体制之下实际“体现”的程度那么好。
深圳大学的王晓华教授指出:“当我们谈论中国文化的根性时,……答案己经由老子等人给出,这就是多元共生。它是原初的法则,是道之原姓原始规定。”(见王晓华:《多元共生与中国文化的根性》,《社会科学报》,2018年8月26日)是的,王晓华不错。但老子生长在果-树结构时代,当时的上层社会还是具有一些“民主”氛围的,这是老子思想能够表达出来的环境。但自从秦始皇之后(至少到1912年止),中国大多时候都“统一”于树结构之下的,其主流文化都是“一元化”的“皇权思想”。这种“一元化”的制度根本体现不出文化的“多元性”来。也就是说,老子指出的“多元共生”,只是他的理想而已,而这种理想在长达两千多年的时期内,并没有真正出现过(分裂时期除外)。事实证明,只有果结构体制,能够很好地“体现”出多元文化来。如果实行社会主义果结构体制,它不但可以充分地“体现”社会主义属性内容,而且可以更好地“体现”文化的“多元共生”性。
文章原载于社会科学报第1628期第8版,未经允许禁止转载,文中内容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报立场。
相关文章
社会科学报
做优质的思想产品
官网
http://www.shekebao.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