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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 | 你幸福吗?一个无可奉告的问题

张闳 社会科学报 2019-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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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

幸福乃是个人此时此地的内心感受,既不可让渡,也不可剥夺。


原文 :《幸福,无可奉告》

作者 | 同济大学   张闳

图片 | 网络


幸福是一种难以捉摸的东西


幸福大致相似,不幸各有不同。

  

关于幸福,文化史上有过大量的著述,人类文明史差不多就是一部人类企图实现幸福的历史。人们不仅试图从各个方面来了解幸福,还想借助各种手段来实现幸福,甚至企图建立起一个能够永久地保障幸福生活的社会制度。可以说,追求幸福是人类生存活动最原初的驱动力,尽管在大多数情况下总是事与愿违。

  


令人为难的是,幸福与否很难制定出一个统一的标准来衡量。幸福是一种纯个体的心理感受,也就是说,它是一种被称之为“幸福感”的心理现象。人们往往以为某人应该生活得很幸福,一旦跟他深交,却得知,他也是苦大仇深。反过来,也有另一种情况。某人生活过得一塌糊涂,几乎是一个人生的失败者,可他却乐在其中。幸福就是这么一种难以捉摸的东西。


幸福与物欲的程度并不成正比


社会学家和心理学家当然不甘心让如此重要的问题停留在难以捉摸的境地,他们总是企图以学术的方式,为这种难以捉摸东西找出某种规律来。学者们提出所谓“幸福指数”的概念,试图用采访调查和指数计算的方式设计出一个可以描述幸福的函数,借此来建构一个“国民幸福体系”。这种数据每年都要发布,它成为人们了解和评估不同族群、不同社会制度下的人们生活情况的重要依据,并希望个人和社会能够根据这些依据来调整和改善自己的生活方式。

  


一份被称之为《年度全球幸福报告》的调查每年发布全球各国幸福指数的排名。报告显示,在全球155个国家中,“北欧五国”(挪威、丹麦、冰岛、瑞典、芬兰)常年居于幸福指数榜单的前列。北欧诸国的高幸福指数令日本学者本田直之感到好奇,为此,他专程前往北欧考察,想到那些幸福的国度里去寻找“幸福的秘诀”。他的考察结果形成了一本著作,叫《少即是多:北欧自由生活意见》(重庆出版社,2015年)。他在书中给出的结论是降低对物质的追求、将更多的时间和金钱投入到追求精神和体验带来的幸福感。同样也是日本学者的管理学家大前研一也写过一本书,叫做《低欲望社会》(上海译文出版社,2018年),书中讨论了他对近年来日本社会生活方式的观察的结果,并提出了“低欲望社会”概念,这也呼应了本田直之的观点。

  


这两位学者观点的共同之处在于,在他们看来,幸福与物欲的程度并不成正比,有时甚至成反比。近年来风行一时的“御宅”文化也印证了这些概念,“宅一族”的消费尽可能向基本生活需求贴近。新的一代人不愿意买车、购房,不愿意购买名牌商品和奢侈品,不愿意为未来承担债务。他们甚至拒绝成家,因为一旦结婚、生子,消费就必然增加,而且身不由己。如此一来,消费社会的商业逻辑濒于无效。商业的诉求就是企图不断地刺激欲望,满足欲望,再制造新的欲望来刺激消费。而所谓“低欲望社会”则是对于欲望不断膨胀的社会倾向的一种反弹,在过度刺激的欲望之后的一种“不应期”。新一代人更愿意追求简单的“幸福感”,而不是物质生活的丰裕度。


“你幸福吗?”


在这方面,中国社会也正在发生变化。前些年,中央电视台推出过一档节目叫做“你幸福吗”,可见,这个最重要的官方媒体也开始试图更新观念。毫无疑问,社会发展并非经济数据的攀升,也不是物质性的积累,而民众生活的“幸福感”的提升才是至关重要的标志。将提升国民幸福感作为政府一项涉及民生的重要工作,看作社会进步的重要指标,这显然是对以往相当长时间里对GDP过度崇拜的一种纠偏。

  


不过,有趣的是,有一个受访者出人意料的回答微妙且耐人寻味。记者与一位打工者之间的问答——“你幸福吗?”“我姓曾。”——是多么奇妙的一场对话,甚至可以说是“何不食肉糜”的现代版。在这里,我们无须引经据典地讨论“幸福”的哲学,也无须言之凿凿地展示“幸福”的经济学。它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采访双方根本就不是一类。他们之间语言不通,根本无法交流。对于一位底层的劳工来说,“幸福”离他是何等的遥远,以致在他心中根本没有“幸福”概念,更无法提供记者所期待的关于“幸福”的答案。他只记得自己的姓氏,这是来证明自己身份的,对他来说是最重要的。事实上,这几乎就是他唯一拥有的东西。然而,记者不关心他是什么人,他们只需要受访者配合做一道没有难度、非此即彼的“填空题”。


一个无法回答的问题


我当然不相信电视台采访能够确定幸福的标准,也不相信心理学或社会学的调查报告可以揭示幸福的奥秘。我甚至不相信所谓“高幸福指数”可以带来真正的幸福。即便幸福能够刻意制造,那也是难以持久的。可能因为稍纵即逝的感受,同样的生活在一个人那里是幸福的,在另一个人那里却可能像是一场苦役。昨天是幸福的,在明天则可能是不幸的。甚至有人厌倦在外人看起来幸福无比的生活,而去寻找另一种可能不那么幸福的生活感受,如果那种幸福不能与他人分享的话。

  


然而,更加令人困惑的是,幸福作为一种心理感受,又是几乎无法分享的。即便幸福的人自己出于良好的意愿有意与人分享自己的幸福,但这种感觉能否分享,取决于有幸福感的人与其欲与之分享的他人之间的关系。无关或关系友好,或可能有所分享,但对于某种特殊的人群,比如正经历失意、苦闷或悲伤等负面情感的人,别人的幸福很可能会增加他的痛苦,分享幸福的要求对于他来说,很可能是一种有意无意的冒犯。

  

“我幸福吗?”这确实是一个问题。但这却是一个无法回答的问题。幸福是不可以设计的,尤其是不可以由他人来设计。幸福乃是个人此时此地的内心感受,既不可让渡,也不可剥夺。他人和外部力量所能做的,并非增加幸福,而是尽可能避免造成不幸。如果能处于这样一种生活状态之中,我想,恐怕可以算得上是“幸福”了。


文章原载于社会科学报第1641期第8版,未经允许禁止转载,文中内容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报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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