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调生︱宁夏回族自治区2021年面向中南大学招录选调生公告
为加强我区党政干部队伍源头建设,选拔培养优秀年轻干部后备人才,根据中组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选调生工作的意见》(组通字〔2018〕1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宁夏经济社会发展和干部队伍建设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国内部分普通高等学校2021年应届优秀毕业生招录一批选调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原则,突出政治标准,坚持品学兼优,注重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方式进行。
(一)招录范围
面向宁夏区外“双一流”高校、宁夏区外普通高校、宁夏区内部分高校(宁夏大学、宁夏医科大学、北方民族大学、宁夏师范学院)2021年统招应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优秀毕业生。不含定向培养(定向宁夏就业的除外)、委托培养、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和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民办院校、独立学院毕业生。
(二)招录名额
计划招录130名,具体招录职位类别和名额见《宁夏回族自治区2021年统一招录选调生职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者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31日至2003年7月31日期间出生),2021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0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年龄可顺延;
3.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4.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
5.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2)在院(系)及以上党(团)组织、学生会(研究生会)或班委会(团支部)中担任过学生干部,且任职时间连续满1年以上(以聘书或任职文件为准);
(3)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励或院(系)及以上“三好学生”称号;
(4)具有参军入伍经历。
6.学习成绩优良,须于2021年7月31日之前毕业并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博士研究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时间放宽到2021年12月31日;
7.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具备招录单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违纪违法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5.被开除公职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8.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9.现役军人;
10.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四、招录程序
五、招录政策
(一)新录用选调生身份为公务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宁夏回族自治区选调生工作办法》管理,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定级;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二)区直机关录用的博士研究生学历(含博士后)毕业生,录用后人事关系保留在录用单位,试用期满后结合本单位定点扶贫等工作,须安排到对口的县(市、区)乡镇(街道)锻炼2年,并至少安排1年时间到村任职,所在单位不得延期选派或提前调回;市、县(区)直机关录用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录用后人事关系保留在录用单位,须安排到村任职2年,期间不得借调或交流到上级机关;乡镇(街道)机关录用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须安排到村任职2年,期间不得借调或交流到上级机关。选调生在村任职期间,履行大学生村官有关职责,按照大学生村官管理。
(三)博士(含博士后)、硕士选调生在乡镇(街道)、村工作满两年(含试用期)、德才表现特别突出、工作特殊需要的,在区直机关、市、县(区)干部职数范围内可依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破格提拔使用,博士研究生(含博士后)安排副处级领导职务,硕士研究生安排正科级领导职务。县乡党政领导班子换届或者调整配备年轻干部时,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在乡镇(街道)连续工作5年以上的优秀选调生。
(四)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新录用选调生须与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签订在宁最低服务5年的协议,不签订协议者不予录用。对博士(含博士后)、硕士选调生分别给予7万元和3万元一次性安家费,对直接录用到乡镇(街道)并工作满3年的博士(含博士后)、硕士选调生,再给予3万元基层工作补贴。(五)县级以上党政机关补充工作人员时,优先在工作满3年(含试用期)以上的选调生中选调、遴选。区、市直部门(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根据实际情况,可拿出部分职位定向遴选选调生。
(六)对锻炼期(含试用期)满后留在县(区)继续工作的选调生,纳入当地优秀年轻干部队伍管理,并享受当地人才引进中适用的优惠政策。
(七)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选调生档案由区直录用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市、县(区)党委组织部统一管理,试用期间执行相应工资标准。
六、有关事项
(一)本次选调生招录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因疫情等因素影响导致本次招录时间或其他相关事项调整的,将在宁夏党建网和宁夏人事考试中心网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持续关注。
(三)凡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宁夏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技术咨询电话:0951-5099130 5099131
1.《宁夏回族自治区2021年统一招录选调生职位表》
2.《宁夏回族自治区2021年统一招录选调生报名登记表》
中共宁夏区委组织部
2020年11月23日
中南大学2021届选调生报考交流群:958426491(实名认证群,加群请备注:报考省份+姓名+学院,以上信息缺一不可)官方就业信息QQ群
2.军队文职群:10906174213.事业单位群:10859850584.选调生群:958426491
5.本科生实习群:971743074
6.研究生实习群:954591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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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黄琬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