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中南大学2023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通知
各二级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工作的通知》,现将我校2023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安排如下:一、补贴对象
二、补贴标准
按照每人1500元给予一次性补贴,同一发放对象只能享受一次。
三、申报流程与时间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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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申请
符合条件的我校2023届毕业生,在2022年8月19日至9月12日期间进行线上个人申请,并于所在学院规定的时间段内向学院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1.申请步骤
(1)申报人进入“长沙人社12333”微信公众号——“服务大厅”——选择“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专区——“服务经办”栏目——进入“求职创业补贴”模块——选择“求职创业补贴网上申请”;
(2)申报人在阅读完成“2023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须知”后,点击“我已阅读并同意”;
(3)认真按要求填写申请信息,并点击“提交”;
(4)按“申请表打印下载”生成下载链接,复制申请表下载链接,到PC端浏览器中下载并打印成纸质《湖南省2023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后附样表格式,以下简称《申请表》);
(5)将《申请表》及其他要求的纸质材料一并提交学院初审。毕业生可在“求职创业补贴”模块——“求职创业补贴网上查询”中查看审核流程。学校和人社部门均在“湖南省公共就业管理服务信息管理平台”(http://222.240.173.92:7001/hnpes/,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审核。
2.材料要求
申报补贴的毕业生于9月12日前向学院提交如下纸质申请材料接受审核(证件原件由学院审核后退回给学生,留存的复印件需完整、清晰,学院需确认与原件一致)。材料装订顺序: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申请类别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依次在左上角用一颗订书针装订。
(1)《申请表》。(注:此表需填报完成求职创业补贴网上申请信息后打印生成,其中学生申请栏需申请人手工填写家庭困难情况,并签署申请人姓名和填报日期)
(2)毕业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以本人姓名开立的银行卡正面复印件,复印件上除体现银行卡号外,同时须注明开户行具体支行名称、毕业生姓名及身份证号。(为保证补贴顺利发放,请填写与校园卡绑定的银行卡信息,开户行及支行名称和银行卡号务必准确,因卡号填写错误导致补贴发放不到账的情况由学生本人承担责任)。
(4)学籍证明(毕业生不用准备,由学校在省平台审核端导出,学籍管理部门盖章集中出具)。
(5)提供以下与补贴申报类型相对应的证明材料(如果人员类别有重叠,请尽量选择证明材料准备相对简便的类别申请)。
第一类:孤儿毕业生
需提供以下材料之一:
①申请人《儿童福利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经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审批盖章的《孤儿入院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
③乡镇(街道)及以上民政部门为其出具的孤儿情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民政部门公章)。
第二类: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
需提供①、②项材料:
①《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以下简称《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低保金领取人及家庭成员相关信息页面);申请人非《低保证》持有人且《低保证》上没有注明与持证人家属关系的,须提供能体现其家属关系的居民户口簿页面;
对不能提供有效《低保证》的,须提供低保金发放地乡镇(街道)及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证明原件(证明中须写明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所在家庭地址、家庭中低保证持有人姓名及身份证号、申请人和低保证持有人的关系,及目前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情况)。此证明中《低保证》持有人非申请人父母的,须提供能体现其家属关系的居民户口簿页面;
②2022年低保金发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低保金发放凭证是指《低保证》上2022年低保金领取记录页面或低保金发放银行流水记录(银行流水记录须体现低保发放人姓名和2022年低保发放记录,并由银行盖章确认)。
第三类:残疾毕业生
申请人《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第四类:在校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
需提供①、②项材料:
①提供贷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或提供个人征信报告(助学贷款合同时间应处于本学历层次就读期间);
②学校资助部门盖章出具的助学贷款证明(可由学校在省平台审核端导出,由学校资助部门盖章集中出具)。
因特殊原因学校资助部门无法出具助学贷款证明的,可由本人提供从国家助学贷款相关网站截图打印的贷款信息页面,并经学校审核部门核实盖章。
第五类:特困人员毕业生
提供申请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原件及复印件。
第六类: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
需提供①、②项材料:
①提供申请人家庭成员的《残疾人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乡镇(街道)及以上民政部门盖章出具的贫困家庭证明(证明中须写明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姓名及身份证号、申请人和家庭成员的家庭关系、家庭贫困的原因)。持有残疾证的家庭成员在此证明中非申请人父母,还需提供能体现其家属关系的居民户口簿页面。
第七类:脱贫家庭毕业生
需提供以下材料之一:
①提供原扶贫手册原件及复印件(复印家庭基本情况、家庭成员、帮扶记录等相关信息页面)。申请人非扶贫手册持有人,且提供的手册上没有注明与手册持有人家属关系的,还需提供居民户口簿页面等家属关系证明材料;
②提供盖有乡镇及以上乡村振兴部门公章的扶贫系统网页截图证明(要求截图全部网页内容,含网址和系统名称)。若此截图中显示查询对象的基本信息(含姓名和身份证号码)非申请人本人,还需提供查询对象与申请人本人的居民户口簿页面等家属关系证明材料。
(二)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审核
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对毕业生提供的申请材料查验相关原件,确保原件与复印件核对一致,检查申请表信息填写完整,原件要退回给毕业生,只需将学生的复印材料上交给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审核通过后填写《中南大学XX学院2023届毕业生申请求职创业补贴汇总表》(见附件2),并于9月17日前将毕业生申报材料复印件和汇总表(加盖学院公章)交至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新校区毓秀楼310)。
(三)学校复核、公示与上报
学校对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初审通过的应届毕业生名单及材料进行复核后,于9月22日至9月28日在中南大学就业信息网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9月30日将申报材料汇总报送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长沙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审核及公示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学校递交的申请材料后,将审核通过的人员名单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公示期满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学校。
(五)资金发放
学校收到补贴资金后,通过学校计划财务处及时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审核通过的毕业生个人银行账户。
四、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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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学习通知精神,广泛宣传,明确任务分工,加强协调配合,通过多种方式通知2023届毕业生准备相关材料。各学院指定专门负责老师,统一收集符合申报条件的毕业生相关材料,在每份《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签字并盖院章后报就业指导中心,不接受学生个人上交材料。
2.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应加强求职创业补贴的审核,对照文件要求认真核对相关材料、信息,严禁将不符合补贴条件的毕业生纳入补贴范围,本科阶段已经获得过求职补贴的学生,研究生阶段不能再次申报。申请人已领取过求职创业补贴又重复申领,或虚报冒领的,须退回补贴资金并将由学校将不良记录记入本人档案。
3.申请补贴的毕业生要认真如实填写申请材料,保留好“长沙市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平台”二维码,通过手机微信端提交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时,需要进行实名身份认证, 建议通过本人手机进行操作,期间可在“长沙市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平台”微信端及时查询申请进度。同时,申请补贴的毕业生在返校前,当地政策允许出行并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准备好补贴申报材料并及时向学院报送纸质申请材料,因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经通知后逾期不能补齐合格材料而导致审核无法通过的,后果由申请人自己负责。
附件:中南大学XX学院2023届毕业生申请求职创业补贴汇总表(以学院为单位提交,不接受学生个人上交)
中南大学就业指导中心
2022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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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王振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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