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公开选调参公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浙江省公开选调参公人员 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选调职位
本次公开选调参公人员 7名,具体职位详见选调计划表。
二、选调范围及对象
浙江省内正式在编在岗的参公人员(含公务员)。
三、选调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热爱工作。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
3、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1977年3月27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
5、其他条件(详见选调计划表)。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在受处分期间或者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和方法
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截至2017年4月14日。
2、报名方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者可发电子邮件至rsjgsk@bl.gov.cn报名。
3、报名者需填写选调报名表,并提供以下资料:
(1)自荐材料(含本人基本情况、工作简历和联系方式);
(2)学历证书;
(3)身份证、工作证(或工作证明);
(4)近期二寸免冠彩照。
(二)资格审查:在面试前须提交原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入围面试。
(三)面试:主要测试面试对象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人岗相适度等。
(四)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考察:考察小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情况。
(六)公示、录用:根据面试和考察情况,选调单位党委(党组)集体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并按规定程序进行公示后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经考察确无合适人选的,可酌情取消选调指标。
3、联系电话:0574-86780599,0574-867805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