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会难得!北仑首次定向培养5名“双学科”复合型高中教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精神,培养和建设一支适应北仑区教育现代化需要的教师队伍,统筹解决当前北仑区高中课程改革和高考综合改革中出现的普通高中学科教师结构性短缺的矛盾,根据《浙江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开展“双学科”复合型高中教师培养试点工作的通知》(浙教师〔2018〕23号),经区政府报送,省教育厅同意,现将北仑区定向培养“双学科”复合型高中教师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承办院校、定向培养专业及招生计划
承办院校 | 学科 | 招收人数 | 学制 |
浙江师范大学 | 地理学科(高中地理复合思想政治教育) | 3 | 4年 |
杭州师范大学 | 物理学科(高中物理复合教育技术学) | 2 | 4年 |
志愿填报及录取
(一)志愿填报
1.户籍要求:定向培养报考学生必须为北仑区户籍(以高考报名时户籍为准)。
2.招录批次:报考学生必须在浙江省参加高考,招生录取安排在提前批进行,只招第一院校志愿报考的考生。
(二)录取
1.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志愿,按高考总分从高到低(总分相同时按位次),按照招生计划1﹕1.2的比例,向有关高校提供考生名单,并由相关高校将名单抄告北仑区教育局。
2.北仑区教育局根据相关高校提供的名单组织考生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对面试合格的考生,按志愿优先、高考总分从高到低(总分相同时按位次)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数确定定向培养考生,并按要求公示3天。
3.公示无异议的,由北仑区教育局商同北仑区人社局后,与考生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并将已签订协议的考生名单报相关高校。
4.因考生放弃、户籍不符、面试和体检不合格等造成缺额的,可依次递补。
5.省教育考试院按各县(市、区)确定的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进行投档,相关高校将按规定进行录取并将定向培养生名单抄送北仑区教育、北仑区人社局备案。
其他需要注意的事项
1.本次定向培养实行“招生与公开招聘并轨”政策;
2.定向师范生入学前需与北仑区教育局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
3.定向培养生在校期间不具有事业人员身份,其一切行为由其本人承担责任。学生毕业时需取得高中教师资格证书,按期毕业后,经考核、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程序)、考察等环节,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进编手续,纳入北仑区事业编制教师统一管理,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并由北仑区教育局确定具体任教学校。毕业分配后,至少为北仑区下属学校服务6年以上,服务期内由北仑区根据实际情况逐年返还学生就读期间所缴学费。录用人员如未能达到“双学科”复合专业的学习要求,则退出定向培养计划,毕业后自主择业。
4.其它未尽事项,由北仑区教育局会同相关部门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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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仑发布综合编辑,资料来源:北仑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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