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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全区复工接送包车、班车以及员工私家车通行证发放相关规定

北仑发布 2021-09-30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全区复工接送包车、班车
以及员工私家车通行证发放相关规定

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全区复工接送包车、班车以及员工私家车等通行保障工作,结合北仑区实际,现就做好全区复工接送包车、班车以及员工私家车等通行证(以下简称“通行证”)发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通行证发放范围
通行证发放对象为疫情防控期间本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复工接送包车、班车以及员工私家车等,主要针对在高速需要长时间经常通行的车辆,实行一车一证,确定驾驶人、乘车人。
二、持证车辆通行保障
在全市道路范围内,对持证车辆给予通行便利保障。持证车辆途经各防疫检查点时,可借用专用通道通行,可不进行人车核录系统比对。对持证车辆,机关企事业单位应当切实做好每日驾乘人员进出的体温测量工作,并登记和随车备查(驾乘人员体温测量登记表见附件),我区各防疫检查点可不再现场测量体温。
三、通行证核发流程
1、申请人签订承诺书,填写《通行证申办联系单》(分“员工私家车”和“包车/班车”二种)和《汇总表》(分“员工私家车”和“包车/班车”二种)向所在机关企事业单位申报;
2、机关企事业单位落实主体管理责任,切实担责,严格把关,进行登记汇总和核实,报属地街道;
3、属地街道在核查确定后由公安部门办理通行证;
4、申报企业统一向属地街道领取通行证。
四、相关要求
通行证使用时应放置在前挡风玻璃明显位置,主动配合管理人员查验。严禁涂改、挪用、转借、伪造、变造,持证车辆对应的驾乘人员发生变化的,不享有通行便捷,必须主动告知卡点检查人员,同时自觉接受人车核录检查和体温检查。对持证车辆应根据卡点车流变化按比例进行抽检,发现违反通行证使用规定的,依法收缴,对使用人及所属企业纳入信用管理。
通行证自发文之日起接受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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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书、联系单、汇总表、体温测量登记表、通讯联系表)

宁波市北仑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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