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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治力量守护秦岭生态环境保护 ——莲湖区司法局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集中宣传活动
如何让秦岭美景永驻、青山常在、绿水长流?3月15日下午,莲湖区司法局在大唐西市开展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集中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摆放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科普知识宣传展板,普法志愿者分发环保知识读本、环保布袋,向群众讲解保护秦岭生态环境的重要性及必要性,邀请京师(西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对《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生态环保法律法规进行解读,向游客、周边群众发放《条例》宣传手册,详细解答秦岭生态保护法律问题,引导群众养成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
“‘八水绕长安’中的‘八水’有哪些发源于秦岭?”现场的有奖问答环节将活动推向高潮,普法志愿者为参与群众送上绿植一盆,呼吁群众争做秦岭生态卫士,传播生态文明理念。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守护秦岭之安,永葆秦岭之美”,现场的书法爱好者挥毫泼墨,吸引过往群众驻足欣赏,纷纷表示“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秦岭生态”,社区群众自发在横幅上签名,将秦岭保护的理念播撒开来。
人因自然而生。下一步,莲湖区司法局将精心组织多层级、多形式、多角度的《条例》学习宣传活动,努力践行“守护秦岭之安、永葆秦岭之美、善谋秦岭之用、筑牢秦岭之治、永续秦岭之魂”的要求,发挥好司法行政工作引领、促进、服务作用,带领广大群众共同参与到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中来,让秦岭美景永驻、青山常在、绿水长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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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法治莲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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