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冲动了!房东不愿宽限租金,租客把房子弄得一片狼藉
约定的付租金期限已过,“二房东”希望缓缓再交,但房东没有点头。几经协商不成,房东嫌烦,想按合同解约,但“二房东”不肯腾退。房东以断水断电“相逼”,做不成租赁生意的“二房东”干脆将房子“搞砸”。两方关系越闹越僵,最终对簿公堂……
二房东不好做 房东也不愿宽限
温州的樊女士(化名)在杭州湾新区投资了房产。2019年7月12日,她将一套毛坯房及车库,以月租金1200元的价格出租给詹先生(化名)。按照两人签订的合同约定,租赁期限为5年,自2019年10月22日至2024年10月21日,租金按6个月一期支付,第一期租金于2019年7月22日付清,之后每期租金必须在房租到期前半个月内支付。同时,两人还就逾期支付租金等违约责任作了约定。
詹先生租这套毛坯房并非为了自己住,而是打算将房子适当装修后转租,做一个赚取房租差价的“二房东”。之后,房子装修完成,租赁生意也做了起来。樊女士对此知情并也表示同意。
但是,“二房东”似乎并不好做,转租生意并不如詹先生预期的容易挣钱。到了2020年10月初,预付第三期租金的时间到了,詹先生没能如期支付。樊女士多次催讨,詹先生提出希望房东能宽限时日,但未获应允。
双方谈崩 他破罐子破摔
因詹先生逾期15日仍未支付租金,樊女士认为,按照双方合同约定,对方已经违约,于是下了书面“通牒”,通知詹先生解约,并限期腾退房屋。反观詹先生,他觉得自己生意难做,只是希望房东体谅一下,宽限下时间,但未果,遂生出满肚子委屈。
矛盾在樊女士将该套房子断水断电后激化。家里没水又没电,租客们也待不下去了,纷纷搬离。这下,詹先生的租赁生意更难做了。越想越气的他决定“破罐子破摔”,将房内搞得一片狼藉,连钥匙都没有交还。
诉诸法院
到了2020年12月,接到小区物业通知,说詹先生租的这套房已搬空,远在温州的樊女士便委托物业开锁进去检查,房内的景象让人大吃一惊。按照樊女士的说法,她还没来得及找詹先生将问题解决,该房屋楼下住户就反映天花板有渗漏,樊女士这才得知厨房内部公共下水管也被砸坏了。为免损失扩大,樊女士赶紧委托物业先行修理。
就这样,房东和“二房东”的关系彻底闹僵。今年2月,樊女士将詹先生诉至慈溪市人民法院,要求对方承担自己的所有经济损失。法院立案后,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进行审理。
法院调解
虽然各自觉得有一肚子苦水,但在庭审当天,双方都算表现得挺理智,并都想优先通过法院调解的方式解决此案。于是,法官从情、理、法多方面,耐心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让各方权衡利弊,设身处地从对方角度考虑问题,同时,考虑发生纠纷各自的过错,以及此前存在的不理智行为造成的后果等。
经多次协调,双方最终自愿达成协议:由詹先生负责在30日将房内全部清理干净,否则支付10000元恢复费用及因此造成的租金损失;詹先生当在7日内将厨房的公共管道彻底更换,确保不再漏水,否则支付1000元;另外,詹先生应在7日内支付1300元剩余租金及240元换锁费用;案件受理费由樊女士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