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游畜禽养殖场(户):不符合这个要求,5月15日前必须拆除关闭!
仙政办〔2017〕31号
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仙游县
2017年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鲤城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仙游县2017年畜禽养殖污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仙游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3月21日
小编整理了下,大概有以下几点:
一、我县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总体情况
2009年以来,我县的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在各乡镇(街道)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已取得明显成效。全县应拆除关闭的畜禽养殖场(户)已基本整治到位,共拆除关闭畜禽养殖场4480家,面积133.823万平方米。但部分乡镇仍存在摸底不全面、拆除关闭不到位以及“反弹复建”现象;木兰溪流域和部分小流域水质还未根本好转。为此,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落实责任,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继续加大巡查整治力度,确保完成今年的整治目标任务。
(网络图片)
二、2017年整治范围、对象和完成时限
1.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要重新组织对本辖区畜禽养殖场(户)开展一次调查摸底,对去年调查不到位、拆除关闭不到位或“反弹复建”的畜禽养殖场(户)要采取强制措施,确保在5月15日前全面拆除关闭。
2.全县拟保留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未办理环评以及已环评但未按要求建设环保设施的,必须在5月15日前完成拆除关闭;已完成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或备案手续的,县环保局、农业局要加强日常监管,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或零排放。
三、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2017年3月13日~2016年3月25日)
各乡镇(街道)要尽快组织重新开展调查摸底,填报畜禽养殖场(户)调查表,分别向县农业局、环保局报送各乡镇畜禽养殖场(户)调查情况统计表。
(二)综合整治阶段(2017年3月26日~2017年5月15日)
各乡镇(街道)要分门别类,开展清理整治。对必须拆除关闭的要强制拆除关闭;对需立案处理的,要上报县环保局依法立案查处。清理整治完成情况要求在今年5月16日前分别上报县农业局、县环保局。
(三)总结阶段(2017年5月16日~2017年5月20日)
各乡镇(街道)要认真总结本辖区开展畜禽养殖专项整治的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措施,并于2017年5月20日前分别向县农业局、环保局报送专项整治的工作总结和相关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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