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关于禁止沿街占道摆摊的通告!
为了进一步加强城区管理,提升城市品位,保障城区交通安全畅通,营造文明、有序的城区环境,按照仙游县委文明办的工作要求,根据仙游县城市综合管理有关规定,自即日起,由鲤城街道城管办、鲤南镇城管办、仙游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仙游县城建监察大队派员组成联合整治小组,自6月16日至6月30日,在鲤城街道、鲤南镇辖区开展为期15天的整治沿街占道摆摊专项行动,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在鲤城街道、鲤南镇辖区范围之内,每日7:30—21:30,禁止在道路上占道摆摊售卖商品。
二、沿街各经营户不得占道经营,不得占用人行道、临时停车位摆放商品。
三、严禁使用机动车沿街摆摊设点或巡游兜售商品。
四、禁止商家在人行道上摆放广告帐篷、充气拱门、充气玩偶等广告物品,阻碍行人在人行道上正常通行。
五、违反上述规定摆摊设点售卖商品的,第一次予以警告,责令自行纠正占道行为,并拍照取证;第二次一律没收售卖商品及制作设备,并由交警按照交通法规对占道行为依法处罚;凡使用无牌电动三轮车售买商品的,一律依法强制切割报废车辆。
六、违反上述规定在人行道上摆放广告帐篷、充气拱门、充气玩偶等广告物品的,一律没收或现场销毁广告物品。
七、学校门口及周边道路、交叉路口等繁华地段,作为重点区域,从严、从重查处固定摆摊设点和临时流动摊点。
仙 游 鲤 城 街 道 城 管 办
仙 游 鲤 南 镇 城 管 办
仙 游 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仙 游 县 城 建 监 察 大 队
2017年6月13日
据悉,15天联合整治之后,相关部门将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坚决查处沿街占道摆摊行为,巩固整治成果,全力提升城区环境卫生水平,营造整洁亮丽、安全畅通、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在仙游鲤城街道拱桥头附近,有一条尚书街,因这里是明朝尚书郑纪的府第而得名,这条文化名街附近有新华书店、鲤中电影院,成为城市文明的形象窗口。然而近期该路段小车、摩托车、电动车乱停放现象严重,影响通行和城市形象,为了维护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13日开始,仙游交警大队城关中队狠抓鲤城尚书街路段交通整治。
近期交警大队接到多起群众投诉,称尚书街路段小车、摩托车、电动车乱停放现象严重,影响通行。接到投诉后,城关交警中队立即派巡逻人员前去查处,对尚书街违法乱停靠的小车依法处罚款100元,对占道的摩托车、电动车通知车主立即开走。虽然经过连续多日的整治,但仍然有较多车辆乱停靠。6月14日上午,城关交警中队专门组织警力整治尚书街违停车辆,对违法乱停靠摩托车、电动车进行拖车暂扣,处罚款20元,对乱停靠小车除开具黄单,处罚款100元外,并通知车主立即开走,对联系不到的车主的车辆,一律拖车。下一步,城关交警中队还将继续整治尚书街路段,保障此路段有序、安全、畅通。
通过开展集中整治,该路段交通安全畅通,受到周边居民的赞扬。(仙游广播电视台通讯员 陈世望)
精彩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