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时雨广告公司,你摊上事了!
老贾曾为大家播报
吉时雨广告公司摊上事了
不仅仅是违规私自设立灯杆广告牌
这家广告公司所打广告的图案还“盗图”了
这又是怎么一回事?
一起看老贾的调查
在滨河南路上,从瀛洲路到文仲大道4.2公里长的道路两侧,灯杆上悬挂着近300块广告牌。这些广告牌,半幅为某房地产项目的广告,另外半幅则为牡丹文化节公益广告。
洛龙区城市管理局 刘文辉
洛龙区城市管理局在滨河南路巡查过程中,发现路灯杆上安装的有广告牌,经初步调查这个广告没有经过审批,属于违规设置户外广告。
据了解,第38届中国洛阳牡丹文化节期间,城市区氛围营造广告牌是由牡丹文化节执委会办公室统一授权管理的。在洛阳广电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向老贾展示了一份授权书。
文件上写明:授权洛阳广电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第38届中国洛阳牡丹文化节期间在城市区主、次干道灯杆广告位统一制作旗杆广告,允许使用中国洛阳牡丹文化节节徽。
洛阳广电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 李化
整个道旗灯杆分两个部分,一部分是公益广告,一个是商业广告。在公益广告的部分,今年牡丹文化节有两个主题,一个是“云赏牡丹 花开满屏”,一个是“牡丹情 黄河魂”。我们找了专业执行公司进行设计,通过中央美院老师设计牡丹文化节的LOGO。授权之后我们签的有协议合同,是唯一指定使用LOGO的公司。
洛阳广电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负责人表示,灯杆旗帜彩色氛围营造牌图案是由洛阳广电文旅公司找专业人士设计制作的,公司和图案的设计方签订的有合同,享有作品著作权。滨河南路上设立的广告牌私自使用相关设计图,是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
洛阳广电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法律顾问 刘阳
广告公司涉及侵犯了著作权,因为他在没有经过授权的情况下,使用了一些背景、会徽、还有一些咱们设计的原稿的牡丹文化的图案。
究竟是谁在违规设置广告牌
又私自“盗用”他人的设计图?
老贾咨询了广告牌面上
显示的房地产商
房地产商项目部工作人员
此项广告业务是我们授权给吉时雨广告公司达成的一项合作,这个合作是基于合理合法的基础上的,但是该广告公司并没有合理合法地来执行此项广告业务,对我们公司的名誉也产生了巨大的侵害。我们今后会加强法律意识,像吉时雨这样违法违规的广告公司,将不会继续合作。
随后,老贾陪同洛阳广电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的负责人一起来到洛阳吉时雨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了解情况。公司负责人告诉老贾,自己设立广告牌是为了“宣传”洛阳。
洛阳吉时雨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负责人
每年的牡丹文化节大概都是宣传的牡丹文化节会徽,谁想用谁用,我们往年就是这,用那东西我们参照参照,大概都是这东西,这也不存在啥专利不专利的。
对于擅自使用
公益广告设计图和牡丹文化节节徽标识
这名负责人也做出了回应
洛阳吉时雨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负责人
我可能不知道哪个是会徽。出这个图也不算太难,都是外地出的,我们说今年需要这东西,他们一弄发过来就行了。
洛阳吉时雨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负责人表示,自己是仿照第38届牡丹文化节彩色氛围营造牌的图案设计,找人做的“同款”广告。
洛阳广电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法律顾问 刘阳
侵犯著作权它跟拿原图或者拿拷贝的图,是否是重新按照原图设计的图,没有关系,一模一样的设计或者百分之八十以上接近相似度的设计,都算侵犯著作权。
牡丹文化节期间,道路两侧的灯杆上悬挂着一个个彩色氛围营造牌,这些色彩艳丽、排列整齐的灯杆旗广告给古都洛阳增添了一抹亮色。但是,洛阳吉时雨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未经审批,就在滨河南路上违规设立近300块广告牌,既影响市容环境,又侵犯了著作权。
洛阳广电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法律顾问 刘阳
发现侵犯著作权,咱们可以通过发函的形式或者在人民法院起诉的形式,来要求他承担责任,要求他停止所有的侵权行为。第一、已安装的广告设施全部要下架;第二、可以要求他赔礼道歉;第三、可以要求他销毁所有已经印好的侵犯咱们著作权的相关的产品;第四、可以要求他赔偿损失。
记者:段美芳 刘子伟
广告合作:18638879776 037963928116
倾听!洛阳表白:
《牡丹情 黄河恋》
戳下方图片享受视觉盛宴
▼
倾听!洛阳表白:《牡丹情 黄河恋》……
违规!洛阳将严查……
通报表扬!
开始!洛阳交警大行动......
18条措施,支持洛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