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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战“疫”中,讲好“等外”领域检察公益诉讼故事

富平检察 2022-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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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以来,富平县检察院把助力疫情防控,保障社会公众生命健康安全作为最突出的公益保护任务,从今年4月18至4月23日,该院与富平县卫生健康局就辖区内的医疗卫生机构、宾馆、理发店、汽车站等公共场所的消毒等公共卫生安全进行诉前磋商,并开展专项督促巡查行动。

本次行动重点

01


对医疗卫生机构是否建立消毒制度及消毒台账等,消毒产品索证管理情况以及医疗废弃物(废水)处置等进行专项督导;

02


对汽车站等人流密集度高的公共场所的室内外环境卫生情况、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的持证情况、消毒产品的索证情况、卫生管理各项制度的完善情况等进行了现场查看;



03


对宾馆、理发店等经营场所卫生许可证办理和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的持证情况、公共用品用具清洗消毒以及消毒台账等情况进行了跟进监督。

在督导中,检察官积极宣讲与之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最近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出台的《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富平县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支持检察院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努力营造良好办案氛围。




针对督导中发现的可能侵害公共卫生安全等问题,检察官现场公开宣告检察建议,卫生执法人员现场作出《卫生监督意见书》,责令相关医疗机构及经营户限期整改,切实消除公共卫生安全隐患。







此次联合督导行动,是富平县检察院在2019年3月开展的“医疗废物处置公益诉讼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对公共卫生安全领域“等外”公益诉讼保护的深层次探索,也是落实践行《决定》、《决议》关于公益诉讼向公共卫生安全“等”外领域拓展的有力体现。

公益诉讼“等”外探索

下一步,富平县检察院将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继续主动加强与行政机关的磋商、沟通,积极稳妥开展防灾减灾和应急救援、公共卫生安全、历史文化古迹和文物保护、危化品管理、个人信息安全"等外"公益诉讼专项整治行动,有效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有效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体现检察公益诉讼职责担当、贡献检察力量。


公益诉讼



2020年第83期

文字:胡新爱

编辑:侯永慧

审核:李   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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