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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平:检察公益诉讼 助力净土保卫战

富平检察 2022-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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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以来,富平县检察院遵循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树牢“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认真贯彻“扎扎实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重大要求,坚决落实党中央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责,强化土壤污染防治责任,加强对污染土壤等环境违法行为的监督,共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诉前程序检察建议32 件,督促恢复或者清理被污染的土壤80多亩,取缔散乱污企业15家,切实提升了人民群众安全感、幸福感和获得感。


01.

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土壤污染防治的检察责任。

该院立足检察公益诉讼职能,以开展“护航蓝天碧水净土”等专项活动为契机,积极配合行政执法机关对辖区内排污企业和个人、基本功能丧失的耕地等土地污染高发领域进行排查,督促负有土壤污染防治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正确依法履行职责,严厉打击污染土壤等环境违法行为,并积极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制度体系和工作运行机制,加强对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维护国家生态安全。


02.

服务大局,获得人大的支持。

今年4月,县人大常委会出台了《关于支持检察院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决议》,(以下简称《决议》)。该院以《决议》为工作统领,乘势而上,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明确工作思路,把《决议》各项要求吃透学精,创造性地落实到检察工作中去,精心打造公益诉讼“富平检察”品牌。


03.

积极探索,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


该院坚持检察机关职能定位,把握提起公益诉讼的条件、范围和程序,既强化对土壤资源的保护,又严格规范行使检察权。同时立足富平是产粮大县的实际,以农用地和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的污染地块为重点领域,突出关注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化工、焦化等行业,针对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违法违规存放危险化学品、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治理设施等土壤污染行为进行监督,督促相关行政机关正确依法行使土壤污染防治监管职责。


下一步,富平县检察院将广泛深入开展土壤污染防治检察公益诉讼宣传工作,积极参与土壤污染综合治理,进一步加强对检察监督效果的跟进监督,确保取得实效;深化责任担当,推动建立法院、公安、生态环境等行政机关参与的预防破坏环境资源犯罪联动机制,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的形式,通报工作情况,实现资源共享,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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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9期

文字|田钱、田思朦

编辑|侯永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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