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集来了!比小说还惊心动魄的北大刑法考题!
一向敬业的交警竟醉酒驾车
一连发生三起车祸、隐姓埋名逃往国外
欲跳楼的少女放弃自杀
却迫于现实走上卖淫的道路
来自宋代的穿越者到了现代
弄虚作假、诬告陷害,竟引起一场轩然大波
这是哪部小说中的情节?
还是新上映电影中的剧情?
这是来自北大法学院教授车浩老师的“网红”刑法题
在《车浩的刑法题》一书中
五道考题
五封法学“情书”
遍及人生的“东南西北”,历经爱的“春夏秋冬”
在千折百转的故事中
引导学生感知人性与情怀的温度
了解历史与社会的现实
就让书里的故事和知识,伴你度过寒假吧!
【文末有赠书!】
第一试 甲的一生
最巧合之“一场婚宴引发的连环血案”
1考察范围:《刑法》分则前三章
2考试方式:开卷
3考试时间:三小时
4试题分值:100分
风华正茂的交警甲爱情事业双丰收,只待随领导出国考察归来后,便可同女友乙完婚。谁料临行前参加的一场好友婚宴,竟彻底改变他人生的轨迹。
婚宴上,甲因开车而拒酒的行为惹得同席的张三不满。趁甲不备,张三在其饮料中掺入大量白酒。喝后甲虽有所察觉,但并未在意,仍开车上路,闯红灯将行人B撞成重伤。惶恐间,甲匆忙将B送至医院门口,不等他人发现便迅速离开。但B生命垂危,即使立即就医也未必存活。B被遗弃在医院门口一小时后才被发觉,因抢救无效而死亡。
离开后的甲心神恍惚,又追尾撞伤司机C,甚至在停车场中撞翻数车撞伤一人,并借出国考察之名逃到国外。事业有成和家庭美满的愿景在这一晚被彻底击碎,颠沛流离的人生缓缓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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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交警甲大婚临近,提拔在即,将于2000年6月8日随领导出国考察,出国手续均已办好,只待归来即与女友成婚。临行前一天(6月7日)中午,甲赴朋友婚宴,因开车,席间拒不喝酒,惹来同席的张三不满,遂趁其不备而在其饮料中掺入大量白酒,甲喝后方才察觉,但因心情好便未与张三计较。甲回家路上,已发觉酒劲上涌,头有些发昏,但未在意,继续前行,结果在拐弯路口处刮倒行人A。虽未造成A伤害,但甲亦惊出一身冷汗。赶紧将车停在路边,取出酒精测试仪一测发现,血液中酒精含量已达85mg/100ml,于是买来几瓶矿泉水猛喝,并用路边卫生间的冷水冲头,再测含量降至70mg/100ml时又重新驾车上路。但是酒劲仍存,在下一个十字路口处未能踩住刹车,闯了红灯,将行人B撞成重伤,奄奄一息。甲大惊失色,赶紧将B抱上车开往医院,但是在医院门口,甲又担心暴露身份将来被追究责任,遂将B放置在医院门口希望被他人发现送去救治,自己旋即离开。一小时后,B被医护人员送往急救,但未能救活(从B当时的情况来看,即使没有耽搁救助时间也未必能救活)。
甲离开医院后,心神恍惚,结果又与前车追尾,造成前车司机C生命垂危,甲在送C去医院的路上,越想越郁闷,觉得今天遇见的都是索债人,一怒之下,调转车头,开往一僻静处,将C丢掷车外即离开(后C因未得到救治而身亡)。甲开车回到自己小区地下的停车场,想起这一天发生的各种变故,悲从中来,觉得自己人生已毁,趴在方向盘上大哭一场后睡去。清晨醒来,甲心情悲凉,既然造化弄人,自己也要改头换面,重新做人。甲带上护照和全部积蓄,准备随团出国趁机出逃。临走前甲决定彻底地释放自己的情绪,遂加足油门,在地下停车场里横冲直撞,当场撞翻了3辆轿车,某私家车主D刚从车里出来,也被甲撞翻在地(事后检查为重度脑震荡)。甲全然不顾,高速扬长而去。
甲随单位领导到乙国丙市后,旋即逃离,整容易名,在丙市蛰居下来做各种生意。转眼5年过去,甲在丙市形成气候,期间采用向丙市警察局长行贿等手段,逐渐成为黑白两道通吃的“大佬”。但是由于思念未婚妻E,故始终未婚,又怕给E带来麻烦,因此也始终未与之联系。2005年,甲终于难捱思念,遂派人回中国打听故旧情况。却得知未婚妻E早已与张三有交往,在2000年甲出国三个月后即与张三结婚,如今已为人母。甲由爱生恨,产生了报复之意,决定设计杀害E一家。甲令手下查明张三的生活习惯和上下班时间,得知张三烟不离手,且每天6点到家,E在下午4点之后,则一般会陪孩子F睡觉等张三回来。2005年6月8日,甲在乙国令手下王五在张三下班前一个小时,趁E熟睡之际,潜入E家中,释放煤气并封好门窗后离开。至6点左右,E和孩子F因煤气中毒陷入深度昏迷状态。此时,张三叼着烟打开房门,火星引爆煤气,导致E、张三与孩子F全部身亡。与此同时,爆炸亦波及E的邻居G家,造成G的重伤。
事后不久,甲在乙国偶遇其与E曾经的共同密友李四,从李四口中得知,当年甲出国之前,E已有孕在身,只待甲回国后再告之以给甲惊喜,谁料甲一去不返,音讯全无,E肚腹日隆,为掩人耳目,不得已接受张三求婚,后产下F,实为甲之骨肉。而E多年来心中对甲思念不已,与张三生活得也不幸福。甲得知真相后,如五雷轰顶,追悔莫及,痛苦之余,心灰意冷,觉得人生再无意义,将刚成立的集团公司的注册资金8000多万全部抽出,大部分捐给慈善机构,另余3000多万携带回国。回中国后,甲出家为僧,隐居在某寺。转眼5年过去,甲已成为该寺方丈。2010年6月8日,因寺庙所在省份发生百年难遇大地震,多所民居学校坍塌。甲遂将3000多万元全部捐出,兴办10所小学。因捐资额巨大且身份特殊,引起社会各界关注甚至怀疑,警方经调查,发现了甲的真实身份,又发现在甲任寺庙方丈期间,曾收受小和尚H(富二代)赠送的书画价值共计5万元,为该小和尚引荐去其他大寺修行或佛学研究院深造。
【考点举例】结果避免可能性
本案中,在B即使得到及时救治也可能死亡的情况下,能否将B的死亡归责给甲呢?
针对此行为可以有多种观点,涉及结果避免可能性、罪疑唯轻、风险提高理论等方面的考虑。根据结果可避免性的高低,可将事情分为结果不可避免和结果可能避免两种。
本案中,B丧命的结果能否被避免难以确定。通说观点认为应遵循罪疑唯轻原则,即对于可避免性难以确定的结果,趋向于认为其不可避免。故在本案中,排除甲离开医院和B死亡之间的关联性,认为B的死亡是由于交通肇事,而非甲的离开。
也有相反观点认为,按照“风险提高理论”,甲的离开使受重伤的B一小时后才被发现,B未能得到及时的治疗。这提高了B的风险,明显地超出容许风险边界,即使在甲不离开的情况下B也可能抢救无效死亡,也不能排除对甲的归责。因而从这一角度,也可认为B的死亡是由于甲的离开。
第二试 甲的一生前传
最悲情之“被嫌弃的少女郭芳的一生”
1考察范围:《刑法》分则
2考试方式:开卷
3考试时间:四小时
4试题分值:100分
少女郭芳欲跳楼自杀,受杨海影响放弃自杀。之后郭芳在杨海的帮助下担任幼儿园园长,却因幼儿园出现事故而逃到他省,最终走上卖淫的道路。
不久郭芳发现自己怀有身孕,虚假检查报告却显示她感染艾滋病。绝望中,郭芳猛击腹部并吞服大量安眠药,欲与孩子一同赴死。所幸被人及时送往医院,郭芳早产,母子平安。
随后郭芳嫁给冯某,却遭冯某虐待。心灰意冷下,郭芳将所有伤害过她的人约到一起,想将以往的恩怨做个了结。杨海在酒中下毒,郭芳敬酒。以毒死除杨海外的在场的所有人为结局,结束郭芳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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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5年5月5日下午4时,18岁的少女郭芳站在5楼楼顶,望着楼下的人群。自幼父母双亡的她因幼师毕业后一直未找到工作,心情郁结,要跳楼自杀。因众人围观致使交通堵塞,路过此地的张某对楼顶的郭芳大声起哄嘲讽,催促其快跳下来。郭芳受其刺激,脚又向前迈出了一步。在楼下一直不断劝慰郭芳的杨海(公务员,对郭芳暗恋已久)见状大惊,遂抄起砖头将正在起哄的张某砸晕(轻伤)。郭芳一下子清醒过来,放弃了自杀。
杨海劝说郭芳找个工作好好生活,郭芳说自己最渴望当幼师。此时,耿某因地产开发的事情有求于杨海,被其拒绝。事后杨海想起郭芳的愿望,又电话联系耿某,提出若地皮批准,应在小区中加建幼儿园,并愿意介绍师资。耿某接到电话喜出望外,满口应允,表示愿意承担一切建园费用,只要介绍一个园长即可。后在地皮审批过程中杨海为耿某提供了帮助,绿城小区于1977年1月顺利建成。杨海让耿某联系郭芳,但不要提自己。1977年3月,郭芳担任“明天幼儿园”的园长,设立了接送孩子的校车,雇孙某为司机。5月7日,孙某驾驶时因闯红灯而与其他车相撞,车内两名幼童和一名老师当场死亡,孙某惊恐之余,拾起车内师生留下的财物,直接窜逃外地。消息传来,杨海担心郭芳受到牵连,遂为其提供财物让其在警方开始调查之前,就逃离A省。受此事影响,杨海入狱,从此与郭芳失去联系。郭芳逃到C省后,找过几份工作均因常神思恍惚而被辞退,愈发对人生感到失望,开始在夜总会中卖淫。1979年4月,郭芳与赵某相识。赵某提出将自己的一间小屋无偿借给郭芳供其卖淫,条件是郭芳要随时满足其性要求。郭芳答应。8月12日晚,赵某酒后敲郭芳房门,郭芳不愿开门,赵某欺骗说是进屋取东西,待开门后,不顾郭芳反抗而强行与之发生关系。事后,郭芳哭称要告发,赵某提出双方早有约定,即使郭芳去告,自己也不怕。双方的争吵惊动了赵某的妻子余某,余某在屋外听到隐情,怒火中烧,决定伺机报复郭芳。1979年9月初,郭芳发现自己怀孕,又惊又喜,为了孩子,决定不再卖淫,靠做钟点工勉强维生。怀胎8个月左右,余某找到郭芳,暗示其有必要去做一个性病检查,并介绍郭芳去自己的表妹董某所在的医院。余某与董某商议,为郭芳开出一份虚假的艾滋病感染的检验报告。郭芳拿到报告后大惊,问询董某后得知艾滋病患者的产婴基本上也是病毒携带者。万念俱灰之下,郭芳失去继续生活的勇气,打算与腹中的孩子同赴黄泉。1980年5月2日,郭芳在家中猛击自己腹部并吞服了大量安眠药。碰巧赵某又来找郭芳,见其倒在血泊中,大惊失色,赶紧送医院急救。经过抢救,郭芳生还,胎儿早产,但医生告诉郭芳,胎儿因受外力和药物损害而引起身体畸形,长大后会跛足。经过这一番死里回生,郭芳决定不管未来怎样,眼下都要努力把这个孩子抚养长大。因不知其生父为谁,故未赋其姓,只名之为甲。郭芳出院后,搬离赵某住处,并决意重新在夜总会卖淫,通过这种方式将艾滋病毒传播给那些寻花问柳者。1981年7月,郭芳结识了冯某。冯某对郭芳痴迷不已,提出要与郭芳长期交往。郭芳正想将艾滋病传染给这类男人,遂答应冯某的请求。1981年9月,两人开始同居。此后一年,冯某对郭芳照顾有加,郭芳逐渐被其感动。此时,余某出现,以将其得艾滋病之事告诉冯某相威胁,向郭芳索要5000元,郭芳非常害怕,但是自己又没有钱,于是对冯某撒谎说自己老家亲戚得了重病,急需用钱,冯某拿出5000元送给郭芳救急并表示无需再还。郭芳大为感动,将钱给余某后,又去医院重做检查,结果发现没有任何艾滋病问题。郭芳又燃起了生活的热情,决定以后好好对待冯某。1981年12月,郭芳去商场返回时经过赵某家,见室内无人,桌子上放着一部手机,遂进屋将手机取走,打算以此向余某索回5000元。余某追出,双方争执,郭芳取出刚从商场购买的钳子威胁余某,将手机带走。余某大怒,便在网络上发布关于郭芳之前卖淫的帖子。冯某见邻居们都知道了郭芳的往事,于是对郭芳渐生厌意,整日殴打郭芳,甚至常常采用冻饿的方式虐待甲。郭芳由于对冯某心有愧疚,从一系列事件中也已猜到当年艾滋病的事情可能是余某与董某坑害自己,但希望给甲一个完整平稳的家,故一直忍耐克制。转眼十几年过去,甲长大到14岁。由于经常遭冯某打骂,且被同学嘲笑跛足,逐渐混迹街头。1994年3月2日,甲去洗浴城洗澡,看到高某将75号衣柜钥匙牌放在茶几上,遂将之取走。甲到更衣室后对服务员李某自称是高某朋友,受其所托来取东西,让李某开第一道锁,然后甲用钥匙打开第二道锁,取得钱包后,将钥匙放回原处。从洗浴中心出来,甲用高某钱包中的信用卡到超市购物2000元,又去ATM机取款,欲插卡时,发现有他人的卡未取出。于是按“继续服务”键,再按“取款”键,从该卡里取出3000元人民币后离开。1994年8月,杨海离婚后与女儿乙搬到C省,联系亲戚冯某时,意外与郭芳重逢。两人见面后互诉衷肠,郭芳才知杨海对自己的一片痴心。甲在屋外听到两人谈话,得知冯某并非自己生父,联想到这些年冯某对自己的虐待,遂起杀心。郭芳无意中发现了甲的意图,百般劝说无效后,向冯某提出分手,希望由此消祸。但冯某不同意,反而痛打郭芳。心灰意冷之下,郭芳决定将以往所有恩怨做个了结。10月1日,郭芳将赵某、余某、董某和冯某都约至家中吃饭,将甲和乙支开外出,杨海在酒中下毒后,郭芳每人敬酒一杯,除杨海外,在场人均中毒倒地。郭芳请求杨海帮她尽快结束生命,两人来生再聚。杨海拿着刀,看着在地上痛苦挣扎的郭芳,仿佛看到了20年前要跳楼的少女,但他知道一切都已经无法回头。就在杨海用刀刺向郭芳胸口的一刹那,甲乙正好回来,及时推开杨海。几人被送到医院抢救后被警方带走。甲看到郭芳的遗书,才明白郭芳是希望由她来了结过往所有恩怨,让甲能放下一切怨念,走上正路,与乙在一起好好生活。甲理解了母亲的所有苦难和对自己的爱,大恸之后,再也不做街头混混,回到学校拼命读书,与乙相依为命。转眼两年过去,1996年考上P大。2000年毕业后,放弃留在大城市的机会,回到郭芳的家乡A省B市。女友乙在B市幼儿园成为一名幼师,甲则进入公安系统,誓做一名守护校车安全的交警。【考点举例】杀伤胎儿行为的定罪
郭芳曲折的一生令人悲叹,她猛击腹部并吞服大量安眠药的行为,也引发学生思考:为伤害胎儿而攻击母体的行为,应该如何论处?
中国的司法实践中,对“人”生命的认定一般从母体分离出来能够独立呼吸开始。这就产生了一个悖论:若攻击行为未造成胎儿死亡,则构成对胎儿的故意伤害或故意杀人的未遂;若造成胎儿死亡,消除胎儿生而为人的机会,则不构成对胎儿的犯罪。杀死胎儿本应是更严重的行为,却惩罚较轻。为解决此悖论,认为任何意在杀伤胎儿的攻击母体的行为,都不构成对胎儿的犯罪,而构成对母体的故意伤害罪。
第三试 爱的春夏秋冬
最宫斗之“继承者们的互撕大战”
1考察范围:《刑法》分则前四章
2考试方式:开卷
3考试时间:三小时
4试题分值:100分
富豪陈大山创立大山集团,并育有两子两女。大女儿陈春,二女儿陈夏,大儿子陈秋,小儿子陈冬。大山集团将研发治疗头疼的药物的失败品“真灵”包装成治疗脚臭的药品“真香”出售,市场反应良好,实效超过一般的脚臭药,销量剧增。四个继承者也为了各自的利益和争夺权利而大打出手。越来越多的人因使用“真香”而脚部萎缩,“真香”的秘密也渐渐败露。而陈春与陈夏爱上了同一个男人贺石,谁知贺石的接近又别有用心。一场五人间纠缠、争斗的大戏拉开帷幕。↓上下滑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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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举例】假药罪的判定
大山集团将治疗头疼试验失败的药品包装成治疗脚臭的“真香”出售,是否涉嫌生产、销售假药罪?
虽然“真香”投放市场后,市场反应很好,暂时未出现任何不良反应,但假药的危害性不是成立本罪的必要条件。大山集团将本来用于治疗头疼但试验失败的“真灵”,包装成治疗脚臭的“真香”出售,成分不符,客观上是以头疼药冒充治脚药,因而可被认定为假药。因此大山集团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
【彩蛋】这份考题还被北大同学们改编成了广播剧,一起扫码收听吧!
车浩老师听到广播剧后,在朋友圈中写下了“听后感”。
第四试 西京风云
最史诗之“跨越三十年的阴谋与爱情”
1考察范围:《刑法》分则
2考试方式:开卷
3考试时间:四小时
4试题分值:100分
1977年冬,中国恢复高考。周小东、吴小南、郑小西和王小北同时考入西京大学法律系,毕业后四人志向不同,周小东仕途顺利,逐渐升至副省长;吴小南建立小南集团,发展飞速;郑小西专注学术,成为学界名流;王小北进入市检察院,升为副检察长。后来,吴小南、郑小西和王小北又爱上了同一个女人莫小君,为了利益,他们五人借助各自的权力势力,相互帮助、包庇,纠缠不清。身处公检法系统的王小北,明知吴小南可能涉嫌犯罪,但基于同学感情,决定作不起诉处理。2013年,中国掀起反腐风暴,曾经的一切被慢慢揭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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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点举例】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
如何理解王小北的刑事责任中“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的罪名?
如果“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指负有查禁某个犯罪的具体职责的工作人员,那么与同事郊游的王小北并没有承担查禁与吴小南有关的犯罪的职责,不符合主体条件,如果“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是一般性地泛指有查禁犯罪职责的所有的公检法人员以及国家安全部门的人员,那么王小北就可以成为本罪主体。
“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的规定,从立法原意和目的来看,是指那些为具体的追查活动制造现实障碍、帮助犯罪分子逃脱追究的各种行为。对于犯罪分子没有注意到的行为人的帮助,从文义解释上,只要行为人的帮助行为客观存在,犯罪分子的茫然无知,不能成为否定帮助行为性质的根据。因此,在本案中,吴小南可能完全没有意识到王小北的帮助,但这并不能成为一个否定成立本罪的完全理由。
第五试 梦里不知身是客
最穿越之“大理寺卿走进新时代”
1考察范围:《刑法》分则
2考试方式:开卷
3考试时间:四小时
4试题分值:100分
北宋大理寺少卿周元一觉醒来便穿越到现代。利用在宋代生活的经历经验,周元贩卖苏轼真迹、制作丹药、伪造古币、讲授历史文化知识,身价倍涨。周元为了利益,一次又一次违法犯罪,甚至卷入到与董十二的职场斗争中。周元偷出董十二涉案卷宗材料在媒体曝光,公开举报董十二受贿。何七向董十二献计,联系雇用杨十七暗杀周元。被车撞飞后,周元醒来时又回到了北宋,发现在现代发生的一切只是梦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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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士出身的周元发现当地书画收藏成风,遂打算将随身带来的几幅苏轼真迹卖掉换钱。经邻居贺冰推荐,周元认识了西京省书画鉴定专家陈大。
陈大看到周元出示的《北武帖》后心惊,明白此乃不世出的苏轼真迹。于是和朋友刘二商议后,对周元声称由于缺乏历史记录,难辨真假,无法拍卖出高价,自己愿意介绍一个买家出50万元买下。周元同意,将画卖给刘二。后陈大和刘二广邀名家鉴定,确认《北武帖》为苏轼真迹,借着舆论轰动,在拍卖会上卖出5000万元的高价。
周元发现自己卖画所得,尚不足以在西京省生存,于是打算向银行贷款买房。但苦于无合法身份,于是又向贺冰求助。贺冰介绍周元认识了张三,周元给了张三10万元定金,打算购买一套伪造的身份证件,不料张三收了定金后逃匿不见。贺冰得知后颇感内疚,遂以自己名下公司经营为由向银行贷款,等贷款到账后转借给了周元。双方约定,以贺冰名义购房后交由周元居住,待周元有了合法身份后再进行转让。周元对贺冰极为感激,决心将来必以涌泉相报。
贺冰发现周元谈吐不凡来路不明,便游说周元与自己合作开了一家文化公司,各占50%股份,由周元对外宣讲传统文化课程,贺冰负责公司运营。
周元曾与宫内太医交好,知晓一些后世失传的秘方,据此配制丹药,在授课中间出售,效果奇佳,甚至有些癌症患者服药后起死回生,于是以听课之名来购药者络绎不绝。因担心工商局查账,贺冰提前将与售药有关的账簿全部烧光。
国企A药厂听闻奇药问世,派经理李四去购买药方,李四与周元交流后起了私心,对A药厂董事会声称药方虚假不值得购买,暗地里让自己弟弟经营的民营B药厂与周元接洽,出资300万元从周元处购得药方。300万元进入公司账户。
贺冰出差回来后得知药方被卖,非常懊恼。为了安慰贺冰,周元又提出自己能够制作宋代钱币,贺冰大喜。
果然,周元制造出的宋代铜钱,顶级文物专家也难辨真假,很多藏家当作真品购买。公司收入日增。
贺冰更想出妙计,出售包括古药和古币在内的名为“北宋风流”的文化礼包。初期大卖,后供不应求。贺冰决定出售10万一张的文化卡,消费者凭此卡可换得一套文化礼包,一年内虽然无法供货,但购卡者可以在一年后凭此卡将文化礼包再卖给公司,由于收藏品升值,公司将以15万元一张的价格回购。此消息一出,吸引了大量购卡但不取礼包者,只求一年后将卡卖回获利。贺冰将卖卡所得资金向一些个人放高利贷,赚钱后再回购礼品卡。
周元沉迷于丹药和古币的制作,对贺冰的具体经营方式并不知情,偶然得知贺冰从公司账户私下划走200万元,于是向贺冰提出质疑。贺冰表示,自己以公司为家,未从公司领过的薪水已有200万,现在花公司的钱也是应该的。周元无语。贺冰进一步提出,自己还要从公司账上取走300万元去买珠宝,如果周元不同意,就与周元断交,不再合作。周元不得已,只能答应并好言相慰。两人重归于好。
某晚,周元与贺冰转到西京大学,准备入校闲逛。不料西大安保制度严格,两人未带身份证件被拦在门外,贺冰遂指着周元厉声对保安说道,“此乃教育部领导,就是听群众反映你们西大的门难进,此次专程微服私访来调查研究。”保安被唬住,不敢再拦,两人大摇大摆进入校园。正在门口排队等待入校参观的三十多人见此情景,群情激愤,队伍中的李四跳出来,带领多人往校园内冲,与保安发生了肢体冲突,校门口乱作一团。保安王五挥拳打向推搡自己的李四,致其鼻骨骨折(轻伤)流血不止,李四又惊又怒,脚下踉跄扑倒在地,头部碰到地上的石头,导致颅脑损伤(重伤)。
此时,周元和贺冰已经转到某教室听讲座,讲座主题是“宋词的格律与境界”,主讲人为西大中文系著名教授秦六。周元的叔父为北宋词坛圣手,家学渊源深厚,听台上秦六讲得肤浅,按捺不住,遂起身驳斥,阐释精微,满座皆惊。秦六羞愧不已,掩面离去。在众人掌声中,周元上台开讲,举手投足间,姿仪风流,俨然宋代词人登临。众人听得入迷,座中的贺冰也对周元刮目相看,生出了仰慕之心。
周元在西京大学一夜成名。此后数日,多人相邀讲座,举凡宋代历史、文学、理学各个领域,进士出身的周元皆能娓娓道来,力压西大文史哲各知名教授,成为西京城文化圈中最耀眼的明星。西京电视台力邀周元参加《西京诗词大会》做点评嘉宾。在贺冰的鼓励和打点下,周元参加了节目录制,面对镜头谈吐博雅,魅力四射,收割了一众粉丝,也与主持人何七眉来眼去,互生情愫。台下的贺冰黯然神伤。
周元离场前被粉丝们围住签名合影。其中,陈八趁周元不备,偷偷拿走周元放在讲台上的钢笔(价值300元)放入怀中想作为留念。周元转身发现钢笔不见,非常着急,贺冰拦住几名欲离去的粉丝强行搜身,从陈八身上翻出了钢笔。另一位粉丝江九提出,要花一万元买下周元的西服留念(价值5000元),周元不同意,江九情急之下,掏出水果刀架在自己脖子上苦苦哀求。周元惊恐,赶紧脱下西服递给江九,并收下江九强行递过来的一万元。
此时,粉丝们都已经陷入疯狂状态,朱十带头堵在门口不让周元离去。周元和贺冰奋力外冲仍不得出,无奈之下只能报警。警察到来之后,恼羞成怒的朱十仍不罢休,对警察拳脚相向,终被制服。
周元和贺冰从演播大厅脱身后,在门口遇到了来接女友陈八的杜十一。杜十一听闻陈八哭诉被搜身的经历后暴怒,拿出网购而来的仿真枪,从被吓得惊恐万分的周元身上夺走钢笔。这支钢笔是周元刚到这个新世界时,贺冰送给他的见面礼。望着杜十一离去的身影,贺冰心头怅然若失。
几次节目录制后,周元与主持人何七陷入情网。周元向何七求婚,何七哭诉自己实非自由身,而是西京省国税局局长董十二的情妇。何七作为影视歌三栖明星,因为采用了阴阳合同逃避税款而被董十二知晓,成为对方要挟自己与其上床的把柄。如果不屈从,就会被董十二送进监狱。周元涌起了英雄救美的豪情,向监察委举报董十二,回避了何七做情妇之事,而是编造了一些董十二受贿的情节。在周元看来,以董的位置和为人,不可能没有受贿,只要监察委查下去,就一定能将其绳之以法。
这边监察委尚无动静,那边周元自己却陷入麻烦。之前被周元轰下讲台的西大中文系教授秦六,一直怀恨在心,经暗中调查,发现周元居然没有学历。于是秦六在公号上写了多篇文章,称周元“毫无学术训练,完全信口胡说”、“寡廉鲜耻、欺世盗名”等等。舆论大哗,周元声名一落千丈,何七也开始对其疏远和冷落。从巅峰跌入谷底的周元,在无限痛苦中决定考博士,获个学历出身。
大理寺少卿于律法最熟,周元决定报考西京大学法学院(唐宋)法制史方向。但是报考需要本科硕士学历和英语成绩。此时贺冰挺身而出,辗转联系到之前跑路的张三,以举报相威胁逼迫张三免费为周元制作了一整套假证件。贺冰找到昔日同窗,如今任西大校友办主任的金十三,金十三又请西大研究生院招办主任谢十四帮忙,谢十四对周元的学历和英语成绩不做审查,周元由此顺利过关,凭借对宋代法制史的娴熟掌握,以专业高分进入西大读博。事后,贺冰邀请金十三入股自己的文化公司,并为其垫付500万元股本金。
时光荏苒。转眼五年过去,金十三依其股份获得分红1000万元,还给贺冰500万元本金。第二天贺冰即将500万元退回,金十三默许收下。周元博士毕业后留校任教,五年间一直对何七恋恋不忘。然何七早已对其弃如敝履,死心塌地当董十二的情妇。周元认定何七是逼不得已,对董十二满腔怨恨,但是苦于自己一介书生毫无能力。此时正逢选调学者到国家机关任职,周元决定由学入仕,重操旧业,掌握公权力后报复董十二。
进入西京省监察委后,周元利用职权收集到董十二涉嫌犯罪的线索,查下去之后发现行贿人居然是贺冰。原来董十二早已知道周元与何七的情事,曾密令老部下西京省公安局长郭十五对周元调查。郭十五调查后发现周元来历不明,决定网罗罪名对其立案。郭十五对文化公司调查时被贺冰知悉,为了保护周元,贺冰送给郭十五200万元,后又通过何七送给董十二300万元,当初贺冰从公司转走的500万元即用于此。在贺冰的努力下,董十二最终决定放过周元,而当年躲过一劫的周元,还一直蒙在鼓中。
如今知晓真相后,愤怒的周元向上级薛十六汇报,申请对董十二立案调查。岂不知薛十六与董十二是旧友,强令压下此事不准再提。贺冰得知后苦劝周元放弃,但已被仇恨点燃的周元,决定与董十二鱼死网破。三天后,周元在网上以视频现身,公开举报董十二涉嫌犯罪,涉案材料在监察委神秘失踪。舆论大哗。实际上卷宗材料被周元偷带回家,已经以秘密渠道陆续在媒体上曝光。被卷入风口浪尖的董十二,决定除掉不知死活的周元。何七献计,联系到影视公司的群众演员杨十七,让其制造交通事故撞死周元。董十二同意并支付给杨十七50万元作为报酬。
当晚,周元和贺冰在街边散步,贺冰再次苦劝周元罢手。这时,杨十七驾驶的汽车加速向两人驶来。贺冰发现异常,拉着周元躲进路边的广场舞人群中。杨十七狂性发作,驾车冲入人群,直奔二人撞去。混乱中,三名广场舞者被撞飞成重伤。眼看汽车冲到二人身前,贺冰一把推开周元,自己来不及躲闪,被压在车轮下。杨十七弃车而逃。周元大惊,抱着血泊中奄奄一息的贺冰,刹那间明白了多年来贺冰对自己的情义。
在巨大的悔恨中,周元冲向了马路上迎面驶来的汽车,准备一死了之陪伴贺冰。司机韩十八猝不及防,撞飞周元后车辆失控,冲向路边,又将三名路人撞成重伤。其中两人,正是悄悄躲在树下,想亲眼看雇凶杀人计划实现的董十二与何七。
被撞飞的周元,大叫一声后猛然醒来,却原来是南柯一梦。惺忪中听得马车外有人声,周元掀帘看去,见大理寺门前立一人,垂首低声道,“小民贺冰,有冤情上禀,等候大人多时了。”
【考点举例】穿越者的罪名
考虑到古玩的特殊性,周元伪造以假乱真的宋币是否构成诈骗罪?
在当代被制造出来的宋代铜钱,即使制造者本身来自北宋,也不能等同于由宋朝有权机构制造发行的宋币。在这个意义上,周元制造的铜钱属于“假币”。但是,刑法规定的货币类犯罪,针对的是正在流通的货币,虽然包括其他国家及地区的法定货币,但都以“流通”为前提,宋代的货币已经不再流通,所以也不是货币类犯罪的保护对象。
宋代铜钱不属于流通的货币但属于文物,周元制造的是假的“文物”,制造并出售“顶级文物专家也难辨真假”的假文物,并且“很多藏家当作真品购买”,这就涉嫌构成诈骗罪。不过,文物买卖不同于其他商品,其中蕴含的真假风险是众所周知的,有时候考验的就是购买者的眼力和投机的胆气,考虑到古玩交易的特殊性,通常也不会作为诈骗罪论处。
《车浩的刑法题》(第2版)一书主要收录了五套刑法考题及十多万字的考题解析。这五套大型案例题目被网友封为“神考题”名作,分别被定位为“最巧合”“最悲情”〝最宫斗”“最史诗”和“最穿越”。题目设计不仅情节曲折,涵盖大量的知识点,而且充满了对人性的关照以及对法学教育的思考。
书中,作者按照刑法案例解题框架展开分析,为每套题目附上了详尽的参考答案,以期读者以一种边看故事、边做题、边学习刑法理论的方式,熟悉掌握刑法分论的学习要点。有读者评价:“我也只想到了七成左右的罪名,而且论述也不如参考答案,有点意思。”也有读者说:“看完之后,哭了。这才是刑法人的思考和关注点。”
作者通过书中的考试赠言告诉每一个法律人,掌握精湛的专业技能固然重要,但是悲天悯人的情怀、对人情世故的洞悉,对时代变迁的把掘也是法律之学中极其精妙、重要的一部分。
一条没有人走过的路
不同于一般刑法考试中“XXX的成立条件”、“XX罪的特征”、“XX罪与XX罪的区别”这种名词解释或者简答题,车浩老师的刑法分论考试以开卷形式和小说般的内容,开辟了一条新的道路。
车浩一向认为,任何闭卷考试,都只是在找不到更好的开卷考查方式的情况下,不得已的选择。
现代社会中,法律人所要处理的材料和信息更新不穷、瞬间万变,关键不是他记住了什么,而是他懂得如何运用法律资源来解决问题。
现实中,没有人会把一份杂乱繁复的法律材料或者案件事实,加工剪裁成教学小案例的形式,归纳为好几个问题送到学生的面前,律师的工作,本来就是在几十本、数万页的卷宗中找出真正的法律问题,再寻求解决之道。
这种新型考题,无论是出题还是批卷,都要麻烦很多,但是任何领域都不可能因为原地踏步而取得进展,总是需要各种创新探索,北大自由宽松的教学环境给了老师们足够的创新与试错空间,才有了这么多精彩的试题。
车浩老师曾给同学们写过一封长信,信中说道:
一个理想的法律人,他不能只是一个技术娴熟的法律工匠,也不能是一个仅凭着精湛的专业技能来冷静分析案件的机器。在作为前提的专业技能之外,他还应该有一种悲天悯人的情怀,有一种对人情世故的洞悉。
他应该懂得,冷漠和仇视只会带来更多的仇恨。他会时刻提醒自己,在每一起犯罪中,被害人和犯罪人都是不幸的,一个希望为这个社会和国家承担更多责任的法律人,不仅仅是要完成准确惩罚犯罪行为的技术任务,同时,他也能够看到并会努力改变引起这种不幸的外部原因,来最终减少人们的不幸。
”情深意重隐于字斟句酌,爱恨痴缠都是法言法语,《车浩的刑法题》正是他写给学生的,法学院情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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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车浩的刑法题》
图片:受访者提供、李霁、脉望
文字:王丁熠、陈芷君
编辑:来星凡
排版:唐儒雅
责编:王嗖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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