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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出“上等马”“优质马”,丽水这样激励全市争先创优

丽水日报 2021-11-10



4月份,我市MEI指数得分为86.65分,位列全省第三,“争先创优”行动首战告捷。近期,我市陆续制定出台系列考核制度,配套实施《丽水市“争先创优”行动省奖励土地、用能指标分配方案》《丽水市“争先创优”行动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等政策,并出台《丽水市“争先创优”行动统计数据质量管理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做到“行动有束”,奖优罚劣,形成“一马当先、万马奔腾”的浓厚氛围。

6月10日,经市“争先创优”行动指挥部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丽水市“争先创优”行动县(市、区) 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考核办法》(试行)、《丽水市“争先创优”行动市直部门考核办法》(试行)正式印发实施。
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丽水是全省首个印发《“争先创优”行动考核办法》的地级市,系列考核制度充分展现了我市要努力成为全面展示浙江高水平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绿色发展成果和经验“重要窗口”的担当和决心,促进各地各部门争先创优、比学赶超。据悉,考核办法以MEI指数为重要评判标准,详细规定了各县(市、区)、丽水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市级各有关单位的主要工作任务和考核计分方式,其结果将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同时,办法严格按月度、年度制定了系列奖惩措施,组合使用资金池、进退位等多种方式不断加码奖惩力度,以奖优罚劣为基本导向,以真金白银激励先进、鞭策后进,促进各单位争先进位。

  此外,全市还公开晾晒“五色赛马”表,对MEI指数落后县(市、区)由专班负责专门研究短板问题,并针对性破解,并提前对指数进行分析预判,做到“心中有数”。


为激励各地各单位争先创优,赛出“上等马”“优质马”,我市在强化考核督导的基础上,配套制定了《丽水市“争先创优”行动省奖励土地指标分配方案》,以更加科学高效使用省奖励土地指标,更好集中有限资源保障项目落地,支撑我市有效投资持续增长。方案以指标贡献度为依据,以项目成熟度为导向,对“争先创优”省级土地指标奖励进行统筹分配。

出台《丽水市“争先创优”行动省奖励用能指标分配方案》,方案规定省奖励用能指标将优先安排投资规模大,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带动作用强,着重支持经济、社会、环境综合效益好的项目。

  出台《丽水市“争先创优”行动统计数据质量管理和责任追究办法》,为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反映全市经济运行情况,我市特制定统计数据质量管理和责任追究办法,让统计数据经得起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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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记者 叶浩博 通讯员 王晓强

值班编辑/陈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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