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关注】水土保持补偿费 城镇垃圾处理费 缓缴操作流程来啦!
按照《关于缓缴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公告》(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2022年第29号),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对企业、个体工商户应缴纳的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自应缴之日起缓缴一个季度,不收滞纳金。我们梳理了税务部门负责征收的水土保持补偿费、城镇垃圾处理费缓缴操作流程,现在就来看看吧!
缴费人在办理缓缴业务时,无需提出缓缴申请、无需额外提供证明材料,即可自动享受缓缴优惠。具体有两种方式办理缓缴水土保持补偿费、城镇垃圾处理费业务,分别为: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电子税务局线上办理、办税服务厅线下办理。
线上缓缴操作流程
登录后,打开首页“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非税收入申报”-“非税收入通用申报”。
第三步:点击右下角“增行”按钮,申报城镇垃圾处理费或水土保持补偿费。
①若申报城镇垃圾处理费则在征收项目栏次下点选“30433-建设行政事业性收费”,征收品目点选“30433130-城镇垃圾处理费”。
特别说明:在您核对缴款期限已准确延缓后,请关闭缴款页面无需缴纳,到“缴款期限”限定的日期缴纳即可。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推荐阅读
✨ 2022年10月征期日历✨ 关于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债权以物抵债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 【新政】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