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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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图读懂: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要点

@小规模纳税人:4月大征期记得享受增值税减免优惠#三部门发文明确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点分享点收藏点点赞点在看
2023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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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4月大征期记得享受增值税减免优惠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2023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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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纳税申报期延长至17日,大征期需注意这些新政→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填报要点:●
202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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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散周知!2023年4月1日开始实施的税费政策

2023年已实施的税费政策小编也整理好了赶紧收藏学习吧↓↓↓2023年3月1日开始实施的税费政策2023年2月1日开始实施的税费政策2023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税费政策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编发: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责编:塔
2023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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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门发文明确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有关问题

二、自2023年5月1日起,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13号)有关实施条件,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4年底。
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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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温馨提示

问2023届高校毕业生如何准备学生证?答2023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封面、贴有本人照片页和记载本人姓名、班级、专业、学号等信息页的照片或扫描件。问若2023届高校毕业生无法提供学生证怎么办?答可提交学校(学院)开具的“在校证明”(需盖章),或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代替(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问社会在职人员没有工作证怎么办?答可提供单位开具的“在职证明”(需盖章),或提供考生与现工作单位双方签字盖章后的劳动合同代替。问社会在职人员是否需要提供学生证?答社会在职人员不需要提供学生证。问待业人员是否需要提供待业证明、学生证和工作证?答待业人员不需要提供待业证明、学生证、工作证。问报名登记表如何准备?答考生可登录国家公务员局报名专题网站,进入“个人中心”打印已填好信息的报名登记表。问如何在报名登记表中补充信息?答若报名登记表中有信息需要补充,需在打印出的纸质版报名登记表的对应位置用圆珠笔或钢笔进行补充。问如何在报名登记表中修改信息?答若报名登记表中已填写信息需要修改,需在打印出的纸质版报名登记表中待修改信息的附近位置,用圆珠笔或钢笔进行修改标注。问报名登记表中哪些信息修改需要在邮件正文中注明?答若考生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需在报送资格复审电子资料的邮件正文中注明。问2023届高校毕业生如何准备学历、学位证书?答2023届高校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可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代替(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在正式报到时须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否则不予录用。问考生是否只需要提供最高的学历、学位证书?答考生不仅要提供最高学历、学位证书,还须提供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如硕士研究生还应提供其在本(专)科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专升本考生还应提供专科阶段学历证书等。问回避信息采集表如何准备?答无论考生的亲属是否有在税务系统内任职、工作的情况,考生均需填写回避信息采集表中的“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用人司局”“职位名称及代码”和“有/无亲属在税务系统任职、工作情况”栏的内容。回避信息采集表打印后,考生需在表内指定位置签字确认、填写日期。问2023届高校毕业生如何在报名推荐表注明培养方式?答培养方式在“备注”栏注明,从“定向”“委培”“非定向非委培”三类中选择填入(可手填),并经学校毕分办审核后加盖签章。问在填写报名推荐表时,某奖励若无法取得奖状或证书影印件,或相关影印件无法经学生处审核并加盖公章的,该奖励是否可以不填?答可以问待业人员是否需要提供报名推荐表?答待业人员不需要提供报名推荐表。问报考户籍限制岗位的考生需要提交哪些证明材料?答报考户籍限制岗位的考生,需一并提交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和本人页的拍照或扫描件。问留学归国人员,学历学位认证还在办理中怎么办?答根据《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留学归国人员应于面试前向招录机关提供学位和教育部门认证材料,否则不得参加面试。问如何了解资格复审邮件是否发送成功或者是否审核通过?答考生在规定时限向指定邮箱发送资格复审邮件即可,审核人员会对照面试人员名单对邮件接收情况进行清点,并对邮件内容进行审核。若存在未收到邮件、需补正资料、审核不通过的情形将第一时间告知考生,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若考生未收到电话告知,则视为资格复审通过,按时参加面试即可。问若已经发送的资格复审邮件内容发现错误或需要修改怎么办?答考生可在规定时限向指定邮箱再次发送正确的资格复审邮件即可。考生需在邮件主题后特别注明“(以此为准)”字样。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往期回顾#
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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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时已按月缴纳个税,为什么还要进行个税年度汇算呢?这个视频讲清楚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规定,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符合条件的纳税人需办理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我们将陆续发布相关政策辅导视频,帮助纳税人顺利完成个税年度汇算。今天发布“平时已按月缴纳个税,为什么还要进行年度汇算呢?”↓
2023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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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总局明确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征管问题

小型微利企业应准确填报基础信息,包括从业人数、资产总额、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国家限制或禁止行业等,信息系统将为小型微利企业智能预填优惠项目、自动计算减免税额。
2023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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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好支持科技创新!两部门发文进一步完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科技部关于企业委托境外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64号)等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2023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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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明确了

三、本公告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2023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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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醒:警惕四种个税退税诈骗手法

近日,公安部网安局发布了“个人退税陷阱大揭秘!”,对一些蹭个人所得税汇算退税热点进行诈骗的手法进行了揭秘。公安、税务部门提醒:这些诈骗手法您一定要警惕↓手法一:您有一笔退税待领取这些年,大家对个税综合所得汇算逐渐熟悉,不法分子就利用纳税人想获取退税的心理,给纳税人发送诈骗短信,纳税人收到一条短信,可能不假思索就直接点击链接了。
2023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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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新政及延续实施政策指引

来源:企业所得税处编发: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责编:塔
2023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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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用得到,申报表变化看这里→

为进一步精简办税资料,减轻办税负担,税务总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7号),对部分表单和填报说明进行修订,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启用新版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具体变化有哪些?一起来看。《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80)新增“高新技术企业2022年第四季度(10月-12月)购置单价500万元以下设备器具一次性扣除”“高新技术企业2022年第四季度(10月-12月)购置单价500万元以上设备器具一次性扣除”“中小微企业购置单价500万元以上设备器具”等事项,供中小微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填报设备器具扣除相关优惠政策。《企业重组及递延纳税事项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100)在《企业重组及递延纳税事项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100)中增加“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部分,供纳税人填报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税收政策有关情况。同时,调整《企业重组及递延纳税事项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100)与上级表单《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A105000)的表间关系。《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0)一是增加第16.1行“取得的基础研究资金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和第30.1行“企业投入基础研究支出加计扣除”,供纳税人填报企业投入基础研究税收优惠政策。
2023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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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个税扣缴手续费退付将于3月30日结束,请抓紧办理!

娜编审:钱思勰、安泽剑往期回顾#3月底截止!你申报了吗?#无需预约啦!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全面开始!#“个人所得税”APP系统操作常见问题解答,收藏学习~点分享点收藏点点赞点在看
2023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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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APP系统操作常见问题解答,收藏学习~

单位给员工缴纳的公积金和企业年金需要缴纳个税吗?#个税综合汇算已经开始,快来看看子女教育怎么扣除?点分享点收藏点点赞点在看
202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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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需预约啦!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全面开始!

进入综合所得年度汇算1.点击首页中间“2022综合所得年度汇算”下方的【开始申报】可直达“选择填报方式”页面。或点击最上方“2022综合所得年度汇算”专题【进入】→【开始申报】也可进入。
202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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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综合汇算已经开始,快来看看子女教育怎么扣除?

娜编审:钱思勰、安泽剑往期回顾#3月底截止!你申报了吗?#股权转让所得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攻略请收好!点分享点收藏点点赞点在看
2023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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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底截止!你申报了吗?

2022年度个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截止3月31日。哪些人应当办?何时办?在哪儿办?小编已为您整理了相关知识要点,赶紧收藏起来吧!一、什么是经营所得?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的所得;
2023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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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全!李强总理记者会文字实录

3月13日上午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闭幕后,国务院总理李强在人民大会堂三楼金色大厅出席记者会并回答中外记者提问。以下为文字实录:王超:各位媒体朋友,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上午好。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刚刚举行了闭幕会议,今天我们非常荣幸地邀请到了国务院总理李强和各位副总理与大家见面,并请李总理回答大家的提问。有请李总理。国务院总理
2023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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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转让所得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单位给员工缴纳的公积金和企业年金需要缴纳个税吗?#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攻略请收好!点分享点收藏点点赞点在看
2023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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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征期日历!

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水资源税、资源税、工会经费代收
2023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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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攻略请收好!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编发: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责编:塔
2023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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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给员工缴纳的公积金和企业年金需要缴纳个税吗?

有纳税人咨询,我入职了一家新公司,公司为我缴纳了公积金和企业年金,这两笔钱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吗?下面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公积金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号)的规定,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企业年金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2023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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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个税汇算预约办理提醒!

温馨提示2022年度个税汇算将于3月1日起开始,为提升您年度汇算初期办税体验,自2月16日起,可以提前进行预约。
2023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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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APP如何查询个人收入纳税明细?操作指引来了~

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即将于2023年3月1日正式开始!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需掌握所属年度个人收入纳税明细。那么,如何查看收入纳税明细?下面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操作指引第一步:扫描下方二维码下载【个人所得税】APP。第二步:注册并登录个人所得税APP,进入首页,点击【我要查询】-【收入纳税明细查询】;第三步:选择【2022年】,点击【查询】,即可查看全年收入和已申报税额;第四步:点击其中某月的记录,可查看当月详细信息;还可以点击查看【查看税款计算】查看税款计算过程!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编发: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责编:塔
2023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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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图读懂——2023内蒙古税务这样干

娜编审:钱思勰、安泽剑往期回顾#退钱啦~3月30日前完成,你申请了吗?#3月1日起,6项税务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关于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点分享点收藏点点赞点在看
2023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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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图读懂——2022内蒙古税务干了啥

娜编审:钱思勰、安泽剑往期回顾#退钱啦~3月30日前完成,你申请了吗?#3月1日起,6项税务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关于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点分享点收藏点点赞点在看
2023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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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钱啦~3月30日前完成,你申请了吗?

娜编审:钱思勰、安泽剑往期回顾#部分非税收入政策有变化啦!#3月1日起,6项税务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关于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点分享点收藏点点赞点在看
2023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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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起,6项税务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

娜编审:钱思勰、安泽剑往期回顾#部分非税收入政策有变化啦!#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正在进行,这些热点问答请收好!#小规模纳税人如何享受减免政策?3个例子为您解答点分享点收藏点点赞点在看
2023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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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号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就办理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以下简称汇算)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汇算的主要内容2022年度终了后,居民个人(以下称纳税人)需要汇总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综合所得的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后,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并减去速算扣除数(税率表见附件1),计算最终应纳税额,再减去2022年已预缴税额,得出应退或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已预缴税额汇算不涉及纳税人的财产租赁等分类所得,以及按规定不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的所得。二、无需办理汇算的情形纳税人在2022年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汇算:(一)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二)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三)已预缴税额与汇算应纳税额一致的;(四)符合汇算退税条件但不申请退税的。三、需要办理汇算的情形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办理汇算:(一)已预缴税额大于汇算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二)2022年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汇算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因适用所得项目错误或者扣缴义务人未依法履行扣缴义务,造成2022年少申报或者未申报综合所得的,纳税人应当依法据实办理汇算。四、可享受的税前扣除下列在2022年发生的税前扣除,纳税人可在汇算期间填报或补充扣除:(一)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二)符合条件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以及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三)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四)符合条件的个人养老金扣除。同时取得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可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申报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但不得重复申报减除。五、办理时间2022年度汇算办理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在3月1日前离境的,可以在离境前办理。六、办理方式纳税人可自主选择下列办理方式:(一)自行办理。(二)通过任职受雇单位(含按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其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单位)代为办理。纳税人提出代办要求的,单位应当代为办理,或者培训、辅导纳税人完成汇算申报和退(补)税。由单位代为办理的,纳税人应在2023年4月30日前与单位以书面或者电子等方式进行确认,补充提供2022年在本单位以外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相关扣除、享受税收优惠等信息资料,并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纳税人未与单位确认请其代为办理的,单位不得代办。(三)委托受托人(含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办理,纳税人需与受托人签订授权书。单位或受托人为纳税人办理汇算后,应当及时将办理情况告知纳税人。纳税人发现汇算申报信息存在错误的,可以要求单位或受托人更正申报,也可自行更正申报。七、办理渠道为便利纳税人,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提供高效、快捷的网络办税渠道。纳税人可优先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
2023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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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正在进行,这些热点问答请收好!

注意啦!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正在进行中这些热点问答请收好01哪些企业需要做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凡在纳税年度内从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经营),或在纳税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纳税人,无论是否在减税、免税期间,也无论盈利或亏损,均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实行核定定额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不进行汇算清缴。02企业所得税纳税年度怎么计算?企业所得税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十二个月的,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为一个纳税年度。03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表有变化吗?有变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7号),对部分表单和填报说明进行了修订。点击图片查看更多修改详情
2023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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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1日开始实施的税费政策

2023年已实施的税费政策小编也整理好了赶紧收藏学习吧↓↓↓2023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税费政策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编发: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责编:塔
2023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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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非税收入政策有变化啦!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非税收入处编发: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责编:塔
2023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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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如何享受减免政策?3个例子为您解答

1月9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制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2023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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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已开始,如何操作看这里

2022年度的“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开始啦!适用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需要进行年度申报,快跟小编一起了解一下吧~一、什么是经营所得?1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的所得;2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3个人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4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二、哪些人应当办理?1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中国境内取得经营所得,且实行查账征收的,需要办理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向税务机关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
2023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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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的免税发票已交给客户,享受减免增值税政策是否必须追回免税发票?

问:我公司是按月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1月3日,自行开具了4张免税发票已交给客户,请问如果我公司要享受减按1%征收增值税政策,是否必须追回上述免税发票?
2023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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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改哪儿了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有关税收政策,进一步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7号),对部分表单和填报说明进行修订。具体变化有哪些?一起来看↓《资产折旧、摊销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80)
2023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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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税丨丢失发票报备在哪个模块?

1丢失发票报备在哪个模块?答:您好,请您登录内蒙古自治区电子税务局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特定涉税信息报告】—【发票遗失、损毁报告】办理。图示指引如下步骤一一、进入内蒙古自治区电子税务局后,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二、进入【综合信息报告】后,点击【特定涉税信息报告】—【发票遗失、损毁报告】三、进入【发票遗失、损毁报告】页面,进行报备。2如何填写变更扣缴税款登记信息?答:您好,请您通过内蒙古自治区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身份信息报告】—【变更扣缴税款登记】,点击填写。图示指引如下一、进入内蒙古自治区电子税务局后,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二、进入【综合信息报告】后,点击【身份信息报告】—【变更扣缴税款登记】三、
2023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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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了!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启用新报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7号)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编发: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责编:塔
2023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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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上学税》第13期丨我区关于“林草两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后有哪些变化?(三)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非税收入处编发: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责编:塔
2023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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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新出台三项增值税政策即问即答

13.我是一家餐饮公司,此前一直享受生活性服务业15%加计抵减政策,2022年底还有加计抵减余额10万元未抵减完,最近出台了新的加计抵减政策,请问去年没抵减完毕的余额还能在今年继续抵减吗?
2023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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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印花税纳税申报操作指引电子税务局篇(试用版)

新增印花税税源信息按期申报印花税的纳税人,采集税源信息时,同一税款所属期内仅能采集一次。已采集过信息,系统会提示“本属期已做过该税种的采集,如需更正需要通过更正采集处理”。如图1-6所示。图1-6
2023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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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经营所得个税汇算清缴攻略,请查收!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供稿:国家税务总局乌兰察布市税务局编发: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责编:塔
2023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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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上学税》第12期丨我区关于“林草两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后有哪些变化?(二)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编发: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责编:塔
2023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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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起,纳税人变更登记操作流程简化了!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结合落实中央巡视整改,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规范基础税收征管工作,优化变更登记、跨省迁移等环节税费服务,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优化若干税收征管服务事项的通知》(税总征科发〔2022〕87号),明确自2023年4月1日起,简化变更登记操作流程。
2023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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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个税扣缴手续费退付开始啦,您申请了吗?

联合制作编发: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责编:塔
2023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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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则来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明确(附解读)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所称的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2023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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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植被恢复费、草原植被恢复费申报缴费指南

尊敬的缴费人:根据《财政部关于将森林植被恢复费、草原植被恢复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通知》(财税〔2022〕50号)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森林植被恢复费、草原植被恢复费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请您按照以下步骤完成申报缴费:一、办理申报缴款流程(一)确定应缴费信息。您向林业和草原部门提交用地申请等审批材料后,由林业和草原部门审批并下发缴费通知。当您接到林业和草原部门下达的缴费通知后,首先要根据林业和草原部门下发的审批文件或费源信息确认单等资料,确定应缴费项目、金额、缴款期限等内容。(二)确定主管税务机关。您需要到项目(森林、草原)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申报缴费,若您未在项目(森林、草原)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过税务登记,需提前到项目(森林、草原)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或跨区税源登记。(三)选择申报缴费渠道。您可以到项目(森林、草原)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窗口办理申报缴费,当场打印缴款票据。也可以登录内蒙古自治区电子税务局,进行申报缴费,完成缴款后可自行在内蒙古自治区电子税务局打印缴费票据。二、具体申报操作指引(一)线下办理--办税服务窗口您可持林业和草原部门下达的缴费通知前往项目(森林、草原)所在地税务部门窗口进行申报缴费。税务部门工作人员按照林业和草原部门推送的费源信息按时、足额征收费款后,会向您开具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二)线上办理-内蒙古自治区电子税务局若您希望通过线上办理,您可登录内蒙古自治区电子税务局系统进行申报,登录信息与您办税账号一致。电子税务局网址:https://etax.neimenggu.chinatax.gov.cn/sword?ctrl=LoginCtrlTmp_logout&dlsf=NeiMengGu。1.登陆电子税务局后,在右上角的搜索栏内输入“非税收入”字样进行搜索,点击【非税收入通用申报】。或者通过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非税收入申报】--【非税收入通用申报】。2.进入【非税收入通用申报】界面,点击“获取外部门专项采集信息”,弹出由林业和草原部门推送的缴费信息,您只需核对费源信息是否正确即可。(1)若信息有误,请暂停申报,及时联系林业和草原部门撤回修改。(2)若信息无误,点击左上角“申报”。3.申报成功后,可通过提示的“是否需要调用网上扣款”提示框进行缴费,也可通过点击“税费申报及缴纳”模块最下方的“税(费)缴纳”跳转到缴费界面。4.核实缴费信息无误后点击“三方协议缴款”,继续核实三方扣款信息是否有误,无误后点击“确定”按钮缴费成功。5.缴费后,可通过电子税务局首页搜索“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模块进入页面,选好费款所属期、开具日期起止,点击“查询”,弹出相应缴费信息,选中后点击开具即可。特别提醒:请您一定要按时足额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和草原植被恢复费,以免影响您的用地审批办结时限。办理过程如有问题,您可以联系林业和草原部门或主管税务机关工作人员,也可以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非税收入处编发: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责编:塔
2023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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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讯!两部门发文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

(一)允许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202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