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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底截止!你申报了吗?


2022年度个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截止3月31日。哪些人应当办?何时办?在哪儿办?小编已为您整理了相关知识要点,赶紧收藏起来吧!





一、什么是经营所得?


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的所得;

  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个人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

  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二、哪些人应当办理?


1.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中国境内取得经营所得,且实行查账征收的,需要办理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向税务机关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

  合伙企业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个人合伙人的,应分别填报《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

  2.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的,选择向其中一处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汇总申报,还需要报送《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



三、办理时间及申报地点?


1.办理时间在取得经营所得的次年3月31日前办理汇算清缴。2022年度的经营所得汇算清缴应于2023年3月31日前办理。  2.申报地点(1)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申报;(2)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纳税人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的,选择向其中一处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申报。



四、税款如何计算?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其他支出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温馨提示:

1.同时取得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可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申报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但不得重复申报减除。2.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的,应汇总计算个人所得税。3.合伙企业合伙人的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采取“先分后税”原则计算。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税率表




 五、使用哪些申报表?


1.实行查账征收的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中国境内取得经营所得的汇算清缴申报的,适用《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

2.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中国境内两处及以上取得经营所得,办理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的年度汇总纳税申报时,适用表单为《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

注:点击报表可查看填表说明)



六、办理渠道有哪些?


1.线上渠道

 (1)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打开浏览器,输入网址https://etax.chinatax.gov.cn/,跳转至自然人电子税务局)。

 (2)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官网——资料下载——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exe”下载)。2.线下渠道  携带相关纸质资料前往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办税服务大厅办理申报。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编发: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责编:塔   娜

编审:钱思勰、安泽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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