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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4月大征期记得享受增值税减免优惠


今年年初,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明确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延续实施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4月大征期,符合条件的小规模纳税人要记得享受这些优惠政策哦。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编发:纳税服务和宣传中心

责编:晨阳

编审:塔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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