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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泽鉴民法研究系列作品 | 书单

2017-04-26 中国民商法律网

中国民商法律网

本文转自公众号“燕大元照法律图书”



王泽鉴先生的系列讲座让大家一睹华人民法第一人的风采,引发了“王泽鉴热潮”。然而想要真正理解王泽鉴先生学术精髓仅靠追讲座、传讲义是远远不够的,这与学习民法一样本无捷径可寻。今天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王泽鉴先生作品一览,是时候给自己定个计划,安安静静“啃啃”大部头了。也许计划达成那天,你会突然发现自己已经打通任督二脉、参透武功绝学。


王泽鉴先生对于学习民法的建议




为增加学习的效率,须采积极主动的态度,在此提出三点建议:


1.加强研读法律条文。读到教科书引用的法律条文时,必须确实查阅精读该条文及相关规定,来回于教科书与法律条文之间,始能真正把握理解法学理论与解释适用的相互关系。经常阅读法条有助于了解法律规范目的,探究社会问题,发现争点、探寻解决可能性。民法条文的文字精确典雅,经常研读、背诵,确可提升驾驭法律文字的素养。


2.从大一开始即须演练实例题,并将其列入课程内容,由简入繁,始能透彻了解法律概念体系,运用法律解释适用方法,培养处理案例的能力。在台湾地区的大学图书馆,学生多在看书。在德国(或美国)大学法学院图书馆,从早到晚,座无虚席,学生多在查阅资料,解答实例题,研读判例、提出报告。此涉及法学教育的目的及使命,教学研究及司法考试的核心问题。


3.加强沟通及共同讨论。法学是在共同研讨中成长进步的,遇到疑难问题时,应求教于老师,查阅文献,与同学讨论。为演练实例题,得组成小组,定期聚会轮流出题(此可促使我们认真阅读资料,培养发掘问题设计案例的能力),同时个别作答、集体讨论,若能持之以恒,必有显著效果。


民法学者如何读王泽鉴




高圣平 |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


民法本为裁判规则,民法之学的目的即在于构建科学的裁判规则,以资助益法院贯彻民法之公平、正义,实现法治之目的。当事人主张权利,亦须于法有据,提供准确的请求权基础。着此为出发点,先生独树一帜,创造性地构建了请求权基础的民法研习方法,并贯彻于整个民法研究之全部领域。请求权基础的思考方法是寻找问题、并论证其解决之道的根本方法,是民法学说与实务结合的最佳途径。请求权基础的思考方法须借助于实例来演习,透过个案研读,形成民法的概念与构建民法的规范体系与模式。是以,先生之著述往往以实例引导,抽丝剥茧,鞭辟入里,曲径通幽,将研究不断引向深入。先生之实例不仅来源于本土实务,自有设计,更取自法治发达之各国实务。案例比较方法为比较法之高级境界,观察相同案例的各国不同裁判方法,可窥得各国法治之要义,并达至为我所用之境界。要言之,以请求权基础结合实例演习的民法释义学,可谓先生法学方法论之精义所在。


葛云松 | 北京大学法学院


开始我对民法懵懂无知,实在看不出“天龙八部”有什么好,很快忽略过去。在艰难地啃过史尚宽先生的部分著作后,有一天又看起王老师的文章,突然有一种豁然开朗的感觉,仿佛一扇门被打开了。这些文章从提出问题,到整理学说判例,到比较法资料的援引,到逻辑分析、政策衡量,有如水银泻地,你能感到一种完美的“线条”,一种庖丁解牛般的轻松潇洒。他的文字朴实、简洁,有一种不疾不徐、温文尔雅的君子之风。就好像传说中真正的武林高手,你看到的似乎都是平常的招式,可是一招一式挥洒自如,其运用之妙,读起来真是一种享受。


韩世远 | 清华大学法学院


无论是法学研究还是法律适用,均离不开方法。读王泽鉴先生的书,不能仅仅读其中的法学知识,更要琢磨其中的法学方法。择其要者,可概括为四端:其一,请求权基础的思考及论证方法;其二,法解释学的方法;其三,案例研究的方法;其四,比较法的方法。法学方法犹如游泳方法,如果只谈如何游泳而不能实际下水实践,必然是误人子弟的空谈。同样,如果只学习游泳的理论而不实际下水实践,自己的能力根本不会有实际的提升。王泽鉴先生的著作,既有对相应方法的阐述,更多的则是实际应用这些方法的思考和论证。读书不仅应领会作者的意思,同时应注意作者的方法。正是这些方法,对于中国民法研究水平的提升,至关重要。


田士永 |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


民法学习有很多目的,掌握基本概念和民法基本理念当然非常重要,但仅仅这些显然不够,因为几乎没有谁是为学民法而学民法。学习民法首先是为适用民法解决具体问题。为此,除需要掌握民法基础知识,还需要形成法律思维。这些知识、思维,以及将来所谓的法律职业能力,显然不是上课听老师讲下课看书就能为学生所掌握的。但是,法科学生在学校学习的时间有限,不可能事事亲历,案例研习就成为法科学生掌握法学知识的有效手段,并是法学知识内化为自身素质和能力的有效途径,是养成法律思维的重要环节。


易军 |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


读先生的著作,受益匪浅。有三个方面给我留下了尤其深刻的印象。一是灵活自如地运用法释义学。在尊重民法典权威性的前提下,先生对之进行卓有成效的描述、概念厘清或体系建构。二是高度重视法院判例。先生深谙司法活动对法律之变化与生长的重要作用,对法院判决,进行分析、批评、注释,或组成体系或阐明法理,并藉此参与或指导创造法律的工作。三是力倡平等、自由与人格尊严的民法观念。先生不仅多次明确宣示与呼吁“民法的终极价值乃在于维护、促进、保障个人的自由、平等、人格的发展与尊严”,而且于具体制度的研究中,阐幽发微,揭橥制度背后潜藏的基本民法价值。职是之故,每次阅读先生的著作都不啻是一次法学思维的训练与法治观念的洗礼。

王泽鉴先生民法研究系列作品一览







责任编辑:崔耀烨

图片编辑:师文、李欣南、刘小铃、金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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