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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空之眼:1VS100| 品茗

2017-05-13 林俏俏 中国民商法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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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中国民商法律网原创作品,作者林俏俏,系中国民商法律网编辑。如需转载请联系后台获得授权。


全文共1432字,阅读时间约5分钟


导语:再一次面对电车难题,你要救谁?


一个人的生命是否比一百人的生命更卑微?

一个人的生命是否为了让一百人存活而被放弃?

一百人的生命是否就比一个人的更值得保护?

生命的价值是否可以以数量论高低?

 

……

这个问题,困扰了我们很多年,正如同许多年前的电车驾驶员那样难以抉择。

(图片来源于《国外网友们恶搞的电车难题,看完后整个人都电车了!》)


2017年上映的斯内普教授遗作——《天空之眼》讲的正是经典的电车难题。英美联合的行动小组在抓捕恐怖分子过程中发现其即将开展人肉炸弹袭击,由于错失战机,此时已没有活捉恐怖分子的可能。为了阻止即将到来的大规模伤亡,凯瑟琳上校主张发射炮弹炸死恐怖分子。但此时在恐怖分子隐匿的居民屋旁边有一个小女孩正在卖面包,一旦发射炮弹,无辜的小女孩则会重伤甚至死亡,凯瑟琳上校的决议由此遭到反对。

 

此时是选择杀死恐怖分子与小女孩、拯救那些可能被人肉炸弹伤害的人们,还是为挽救小女孩的生命而放弃击杀恐怖分子的大好时机?

影片中的难题,上校、将军、政治家们以及飞行员的所持观点,可以大致分成功利主义与康德主义。功利主义认为为实现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少数人的利益是可被牺牲的。康德主义则认为,不可以杀人是每个人应负有的道德义务,不能为挽救大多数人而选择杀死少数人,即使少数与多数的绝对值相差很大。

 

功利主义的拥趸是凯瑟琳上校。在她眼里,电车难题是完全可权衡的,在此情形下,应当以追求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为首位目标,那么为此牺牲小部分人的利益是完全可行的。这是五个臭名昭著的恐怖分子,已经犯下累累罪行,其正在组装的人肉炸弹,也昭示着不久之后的白骨森森,杀死他们,是任务所在,也势在必行。一个小女孩,和即将死亡的八十人相比,不足为重。现在是以一个小女孩的牺牲,换取八十个人的生命安全和八十个家庭的完整无缺,是一种胜利。即使她的死亡令人惋惜,但也不能阻止军事行动继续进行。

飞行员史蒂夫则持康德主义观点。在他眼里,小女孩是那么的活泼可爱,一旦选择投下炸弹,一个鲜活的生命就此枯萎。继续执行凯瑟琳上校的命令等于置无辜的生命于不顾,是不能为道德所允许的。

政治要员们的观点则复杂一些,另一方面,他们希望击杀恐怖分子以完成政治任务,另外一方面,杀死一个无辜的生命可能会使英美陷入宣传危机。因为如果贸然杀死小女孩,这可能会被恐怖分子利用进行不利于英国的宣传,因为那时杀死小女孩已经成为既定事实,而八十个人的死亡则是一个未然的事件,用未然事件的发生为由而杀死一个生命,难以服众。此时,放任小女孩死亡,行动小组可以赢得宣传战;但是杀死小女孩,将会失败。(If Al Shabab kills 80 people, we win the propaganda war. If we kill one little girl in a drone strike … they do.)

这一难题并不能妥善解决,而辗转至外交大臣和首相,最后凯瑟琳上校暗示分析员修改小女孩死亡概率,才使其主张的行动方案勉强得到通过。

故事的结局,自然是恐怖分子被消灭,而小女孩也身受重伤,不治身亡。

这样的结局,不免令人感慨又唏嘘。毕竟在恐怖主义威胁之下,保护大多数人的生命安全成为一个重要政治、社会问题,也就是所谓的公共利益。如此环境滋养下,功利主义当然得到了大部分人的首肯。但是战火始终无情,看似拯救了八十个生命,但无辜小女孩的死亡依旧令人悲哀,因为生命的价值永远无法以数量进行衡量,一个人的生命并不比另几个人廉价。

 


所有图片均来自电影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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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林春岚

图片编辑:师文、李欣南、刘小铃、金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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