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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车拼车怎么管 | 前沿

2017-08-09 曲晓梦 中国民商法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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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共2264字,阅读时间约11分钟


近年来,随着网络平台和数据分析技术的进步,专(拼)车迅速成为大众的新宠,然而政府管制之不足却造成了客运安全等问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熊丙万老师在《专车拼车管制新探》一文中,客观地分析了专(拼)车的显著特点、社会经济优势及副作用,并提出一条通过技术改进或制度优化进行专车拼车改革管制的新路径。


专车和拼车服务(以下简称“专(拼)车”)采用“线上撮合”与“线下交易”相结合的商务模式,通过智能终端和大数据分析驱动快速供需决策,实现了车主供给(尤其是私家车)与乘客需求之间的快速和高效匹配。但这股新兴力量可能在“客运安全”、“损害救济”和“市场秩序”等方面引发副作用而面临严重的制度约束,在实际客运中承受着较大的违规风险。


专(拼)车业的运行机理


区别于自由市场交易模式或者企业科层管理的传统出租车业的经济组织形式,专(拼)车业具有信息透明度高、管理成本低、市场竞争比较充分、市场交易频率和规模大的特点。


专(拼)车的运行机制为:第一,在专车平台和投资商之间,投资商能够较为自由地准入约租车平台市场;第二,在平台与用户(包括私家车主和乘客)之间,存在较为灵活的合同安排。


专(拼)车的正面/负面效应


专(拼)车的正面社会经济效应主要表现在:(1)提高存量车辆的利用效率,增加客运车辆的供给,缓解出行压力;(2)促进行业相互竞争,提升租车服务质量;(3)优化客运增值的分配机制,提高车主的运营收入;(4)丰富出租车辆形态,满足多元需求;(5)使身份和品行透明化,降低了陌生人之间开展交易的信任成本;(6)降低空驶率,缓解交通拥堵,减轻污染排放。


专(拼)车的潜在副作用主要表现在:(1)专(拼)车的客运安全风险较高。相关因素包括:司机驾驶技术不足、车况不良、司机职业素养不够;(2)交通事故损害救济障碍较大。大量乘客因担心车主无力赔偿问题而对专(拼)车持观望态度;(3)对传统出租车业的冲击较大。网络专(拼)车的规模化扩张充分暴露了现行出租车业的特许经营制和利润分配机制的重大弊病;(4)城市约租车对市场秩序带来一定消极影响。主要表现在对私家车运力的供给稳定性持疑、特殊群体的用车保障性较差、用车过剩与交通拥堵等方面。


交通事故损害救济机制


交通事故损害救济问题是机动车驾驶面临的一般性问题。考虑到专(拼)车系城市内的客运工具,发生重大损害事故的概率相对城市间的高速路小得多,通常表现为车辆间的剐蹭或轻度碰撞、车内人员受伤概率小,以风险分散和损害救济为目标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交强险)基本可以解决专(拼)车面临的损害救济问题。至于损害责任的承担,可根据不同商业模式确定相应的责任承担方式。居间平台商负有基于利润分享的按份责任、因无法准确提供私家车主身份信息而承担的赔偿责任和因“明知或应知”侵害风险而没有采取必要措施引发的连带赔偿责任。拼车则可考虑基于损害严重程度对车主的赔偿责任采取一定的限额制度,仅要求拼车平台承担前述关于专车平台承担责任的后两种责任。


主管部门需建构一套以强制商业保险为基础的损害救济机制,从而消除车主和乘客双方的后顾之忧。通过政府的安全运营和损害救济,激发网络平台经济的巨大潜力,迎接新技术给大众的社会福利。

 

网络约租车是时代发展下的热点问题,需要对我国社会当下对专(拼)车的正面和潜在负面作用进行相应分析,从技术改进或制度优化角度,主动更新相关监督体系,解决当下网络约租车的发展难题。


参考文献:熊丙万:《专车拼车管制新探》,载《清华法学》2016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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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崔耀烨

图片编辑:师文、李欣南、刘小铃、金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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