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武汉大学恢复法科教育40周年纪念系列学术活动”【金卫民商法讲坛第22期】侵权责任法中的融贯性问题 | 公告


主题


侵权责任法中的融贯性问题


主讲人



方新军


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教授


主持人


余延满


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


与谈人


冉克平


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


杨  巍


武汉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李承亮


武汉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时间


2019年4月4日(周四)晚上19:00


地点


武汉大学法学院108会议室


协办单位


湖北金卫律所事务所


主讲人简介


方新军,男,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江苏省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英国牛津大学、意大利罗马第一大学访问学者。在《法学研究》、《中外法学》、《清华法学》、《法学评论》等刊物发表《权利概念的历史》、《权利客体的概念及层次》、《盖尤斯无体物概念的建构与分解》、《货运代理转委托行为的类型区分和法律效力》、《民法典编纂视野下合同法第402条、第403条的存废》、《内在体系外显和民法典体系融贯性的实现》、《融贯民法典内在体系和外在体系的编纂技术》、《权益区分保护的合理性证明——侵权责任法第6条第1款的解释论前提》、《一项权利如何成为可能》等学术论文,出版《现代社会中的新合同研究》、《权利客体论——历史和逻辑的双重视角》等专著。论著获得省部级优秀成果奖若干。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一项、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一项。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