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崔建远:论格式条款的解释
中国民商法律网
本文选编自崔建远:《论格式条款的解释》,载《经贸法律评论》2019年第3期。
【作者简介】崔建远,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民商法律网授权学者。
格式条款为合同双方当事人,尤其是拟定人一方节约了大量交易时间与成本,提高了生产经营效率;但与此同时,格式条款的普遍使用又容易造成双方利益的严重失衡,有违公平原则。为了实现格式条款兴利抑弊的目标,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合同法》及相关法律对格式条款进行了一系列规制,尤其是对如何解释格式条款做出了规定,但相关规则仍不尽完善,无法完全应对实践中错综复杂的情形。对此,清华大学法学院崔建远教授在《论格式条款的解释》一文中就格式条款的解释原则与方法进行了论述,并对相关争议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一、认定格式条款无效属于格式条款的解释范畴
二、格式条款的解释原则
三、其他问题
推荐阅读
近期好文
责任编辑:李淑娟、王嘉睿
图片编辑:金今、张凌波、林嘉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