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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通知┃关于南京律师远程会见中心会见场次调整等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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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京律师远程会见中心会见场次调整等通知
各区工作机构,各律师事务所:
鉴于看守所疫情防控期采取防疫管理的多项措施,根据律师会见需求,经与市监管支队共同研究,南京律师远程会见中心会见(以下称:会见中心)将会见场次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设【首次会见】场次
将原每工作日【首次会见】与【非首次会见】场次互调,即【首次会见】原上午两场次会见调整为下午三场次。
二、调动及预约通道开放时间
1、自2022年8月26日起进行调整,预约律师可提前三天,即8月23日(本周二)8:00至20:00通过【南京公安】微信公众号进入“微服务”选择“监管服务”进行预约;
2、未完成微信公众号信息绑定迁移的律师,2022年8月31日前仍可使用【南京公安监管】微信公众号进行预约。
3、区属看守所预约方式不变。
三、会见中心防疫要求
1、执行动态《南京市疫情防控政策》防疫要求;
2、中心暂不接待不符合报备政策、跟踪健康监测等要求的,(来/返宁相关政策可通过“国务院客户端”微信小程序查询);
3、具体要求以区属工作机构通知为准。
特此通知
(联系人:赵莉,联系电话:025-69851866)。
南京市律师协会秘书处 2022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