喷涂废气治理案例
各地工业涂装有机废气排放标准及治理方案
工业涂装有机废气含有大量的有机溶剂及树酯, 对人体危害严重,所使用的涂料,含有甲苯、二甲苯、丙酮、甲醛…等多种有毒有害气体和异味,并在空气中飞扬,它通过呼吸道侵入到人们的肺、肝、心血管及血液。
近年来,工业涂装生产制造过程中产生的VOCs越来越受到国家重视及消费者的关注,国家也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喷涂废气的标准,范围涉及喷漆室、晾干室和烘干室。下面一起看看各地工业涂装的排放标准。
北京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排气筒排放限值(mg/m3)
污染物 | I时段 | II时段 |
苯 | 1 | 0.5 |
苯系物 | 40 | 20 |
非甲烷总烃 | 80 | 50 |
颗粒物 | 30 | 10 |
备注:现有厂房I时段为2016年12月31日之前,II时段为2017年1月1日起;新建厂房自2015年9月1日开始执行II时段排放标准。
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mg/m3)
监控位置 | 苯 | 苯系物 | 非甲烷总烃 | 颗粒物 |
涂装工作间或涂装工位旁 | 0.2 | 2.0 | 5.0 | 2.0 |
来源于:《DB11/ 1226—2015》
北京汽车整车制造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排气筒排放限值(mg/m3)
污染物 | I时段 | II时段 | 监控位置 |
苯 | 1.0 | 0.5 | 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气筒 |
苯系物 | 20 | 10 | |
非甲烷总烃 | 30 | 25 | |
颗粒物 | 20 | 10 |
备注:现有厂房I时段为2017年8月31日之前,II时段为2017年9月1日起;新建厂房自2015年9月1日开始执行II时段排放标准。
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mg/m3)
监控位置 | 苯 | 苯系物 | 非甲烷总烃 | 颗粒物 |
中涂喷漆室 色漆喷漆室 罩光喷漆室 修补喷漆室 | 0.5 | 2.0 | 5.0 | / |
PVC/密封胶等涂装线 | 0.1 | 1.0 | 2.0 | / |
打磨生产线 | / | / | / | 3.0 |
来源于:《DB11/ 1227—2015》
上海汽车制造业(涂装)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备注:现有企业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新建企业自2015年2月1日起执行
车间或排气筒排放限值
污染物 | 排放限值(mg/m3) | 排放速率限值(kg/h) |
苯 | 1 | 0.6 |
甲苯 | 3 | 1.2 |
二甲苯 | 12 | 4.5 |
苯系物 | 21 | 8.0 |
非甲烷总烃 | 30 | 32 |
颗粒物 | 20 | 8.0 |
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
污染物 | 排放限值(mg/m3) | 监控位置 |
苯 | 0.1 | 厂界 |
甲苯 | 0.2 | |
二甲苯 | 0.2 |
来源于:《DB31/ 859-2014》
广东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
排气筒排放限值
备注:a 苯系物指单环芳烃中的甲苯、二甲苯、三甲苯合计。甲苯与二甲苯合计、苯系物中二甲苯的排放速率不得超过GB16297规定的二甲苯的最高允许排放速率限值:15m,30m,60m高排气筒,分别不得超过1.0kg/h,6.9kg/h,27kg/h,其余高度排气筒的二甲苯排放速率限值,以内插法计算,内插法计算式见本标准附录D。
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
污染物 | 排放限值(mg/m3) |
苯 | 0.1 |
甲苯 | 0.6 |
二甲苯 | 0.2 |
三甲苯 | 0.2 |
总VOCs | 2.0 |
来源于:《DB44/816- 2010》
重庆汽车整车制造表面喷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现有企业自2016年6月30日之前排气筒排放限值
现有企业自2016年7月1日之后排气筒排放限值
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
污染物 | 排放限值(mg/m3) | 监控位置 |
苯 | 0.1 | 周界外浓度最高点 |
甲苯 | 0.6 | |
二甲苯 | 0.2 | |
苯系物 | 1.0 | |
总VOCs | 2.0 | |
非甲烷总烃 | 2.0 |
来源于:《DB 50/ 577- 2015》
天津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备注:自标准实施之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现有企业执行I时段排放限值,自2016年1月1日起,现有企业执行II时段排放限值;自标准实施之日起,新建企业执行II时段排放限值。
I时段排气筒排放限值
II时段排气筒排放限值
汽车制造涂装生产线VOCs排放总量限值
江苏表面涂装(家具制造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现有企业自2019年2月1日起执行此标准;
新建企业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执行。
排气筒排放限值
污染物 | 最高允许浓度(mg/m3) | 最高允许速率(kg/h) |
苯 | 1 | 0.36 |
甲苯与二甲苯合计 | 20 | 0.96 |
TVOC | 40 | 2.9 |
无组织排放限值
污染物 | 限值 |
苯 | 0.1 |
甲苯 | 0.6 |
二甲苯 | 0.2 |
TVOC | 2.0 |
来源于:DB32/3152-2016
江苏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备注:现有企业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新建企业自2016年2月1日起执行。
车间或排气筒排放限值
污染物 | 排放限值(mg/m3) | 排放速率限值(kg/h) | |
苯 | 1 | 0.6 | |
甲苯 | 3 | 1.2 | |
二甲苯 | 12 | 4.5 | |
苯系物 | 20 | 8 | |
TVOCs | 乘用车 | 30 | 32 |
其他车型 | 60 | 60 |
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
污染物 | 排放限值(mg/m3) |
苯 | 0.1 |
甲苯 | 0.6 |
二甲苯 | 0.2 |
苯系物 | 1.0 |
TVOCs | 1.5 |
来源于:《DB32/ 2862—2016》
山东汽车涂装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汽车涂装生产线排气筒排放限值(mg/m3)
污染物 | 最高排放浓度 | |
苯 | 1.0 | |
甲苯 | 3.0 | |
二甲苯 | M类、N类汽车 | 12 |
特殊用途汽车 | 16 | |
苯系物 | M类、N类汽车 | 20 |
特殊用途汽车 | 40 | |
VOCs | M类、N类汽车 | 30 |
特殊用途汽车 | 50 |
无组织排放限值(mg/m3)
污染物 | 限值 |
苯 | 0.1 |
甲苯 | 0.4 |
二甲苯 | 0.2 |
苯系物 | 1.0 |
VOCs | 2.0 |
来源于:《DB37/ 2801.1-2016》
项目名称:某汽车涂装车间有机废气净化解决方案
项目时间:2016年9月
原始情况:某新建汽车喷涂车间,在喷涂过程中产生大量有机废气,气体组份为苯、甲苯、二甲苯等非甲烷总烃,处理风量120,000Nm³/Hr,浓度155mg/m³。
设计方案:
吸附浓缩工艺:含有VOCs的废气由主工艺风机吸入前处理过滤器,由前处理过滤器滤除杂质后的废气进入沸石转轮,被沸石转轮吸附处理后的气体达标排入大气中。
浓缩设计倍数:27倍
脱附燃烧工艺:利用RTO燃烧炉产生的热量进行热脱附工艺,沸石转轮净化后的清洁空气由脱附风机吸入,经换热器换热到180℃后进入沸石转轮,吸附在沸石中的VOCs被脱附出来,高浓度的有机废气进入RTO燃烧炉,从燃烧炉中排出的高温达标气体通过换热器实现废热利用,最终排放至大气中。
治理后:设备安装后,废气达标排放,满足环保要求。
往期回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