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交警突击检查,他被拘留10日,记12分!
一大早,宁乡交警大队横市中队民警就守候在青山桥田心小学路段。 干什么?突击检查!
不多久,一辆载满学生的校车迎面驶来。交警蜀黍示意停车检查,发现该驾驶员已严重违法,而同学们竟毫无察觉...
2017年5月16日,宁乡交警大队横市中队联合青山桥政府、县交运局等单位对青山桥镇校园周边交通秩序进行整治,在青山桥田心小学地段查获罗某某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违法行为。
罗某某将面临以下处罚:准驾不符,记12分,罚款1000元,未取得校车资格驾驶校车,记12分,罚款3000元、行政拘留10日。
那么问题来了! 请问蜀黍,什么是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
该案,罗某某持有的是C1证,C1证规定只能驾驶: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档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注意三轮汽车不是三轮摩托车噢),而罗某某驾驶的校车为中型客车,同时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
白天查完校车,晚上又要忙着查酒驾。
为了道路交通安全,蜀黍们也是蛮拼的...
社会在高速发展,乡镇上买车的人越来越多,如果你认为在乡镇道路上不会遇到查酒驾的交警蜀黍,那你就大错特错了。这不,交警蜀黍就在横市镇人民路查获酒驾3起!
5月16日晚,县交警大队横市中队民辅警对辖区开展酒驾整治行动,当晚查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唐某、罗某某、卿某某, 3人均被处以驾驶证暂扣6个月、记12分。
办案民警介绍到:驾驶员在没有饮酒的情况下行车,发现前方有危险情况,从视觉感知到踩制动器的反应时间为0.75秒,饮酒后反应时间要减慢3-5倍,同速行驶下的制动距离大大延长,人呈微醉状开车,其发生事故的可能性为没有饮酒情况下开车的16倍。所以,饮酒驾车,特别是醉酒后驾车,对道路交通安全的危害是十分严重的。
大力整治交通违法行为,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交警蜀黍邀你一同参与 "百日会战"行动,如果发现身边的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可拨打电话举报噢--- 宁乡公安联合交管中心:0731-87800592
编辑:小康骏
编审:黄金飞
审核:贺 任 周正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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