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揪心!宁乡街头这一幕看着都痛!【以案说法】
现代生活,
越来越多的人提倡健康理念,
大街小巷也涌现出许许多多的共享单车、各类自行车。
确实,
骑自行车一是能节约社会资源,
二是能保护环境,
三是能锻炼身体。
可是在骑自行车的同时,
如何保证自己的安全呢?
小编先带大家看看这个事故↓↓↓
(视频超短,用流量任性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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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经过
2017年8月6日13时45分许,任某驾驶小型汽车沿宁乡县二环路由西向东行驶,至宁乡一中路段,遇到彭某骑自行车沿宁乡县二环路由南往北横穿马路。因任某驾驶车辆没有避让非机动车,彭某骑自行车横过机动车道未下车推行并确认安全,致使两车发生碰撞,两车受损,且彭某受伤。
普法时间
任某违反了《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办法》第二十五条第四款:机动车没有避让非机动车、行人,在本次事故中承担主要责任。
彭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实施条例》第七十条第一款:非机动车横过机动车车道应下车推行并确认安全,在本次事故中承担次要责任。
小编有话说
1、未满12岁的儿童不准骑自行车。
2、在与机动车平行骑行时,要尽量与机动车保持一定安全距离。
3、自行车应该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划分车辆分道线的道路上,应紧靠道路右侧行驶。
4、自行车在横穿马路时,一定要下车推行并确认安全。
同时,机动车驾驶员也要注意:
在遇有岔路口较多的路段时,一定要慢行,遇到横穿马路的行人或非机动车,一定要避让。
来源: 事故中队
编辑: 彭婧男
编审: 魏 瑛 黄金飞
审核: 贺 任 李延扬 冯 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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