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司法局抓好“五个着力” 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宣讲教育。明确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把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到中山“八五”普法规划五大重点任务。在全省率先组建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团,面向全市开展宣讲。
二、着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在增强政府治理效能上实现新突破
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出台我市《法治政府建设规划》。以“示范创建”为抓手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打造知识产权保护和综合服务的‘中山模式’”项目入选第二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用信息系统‘笼子’关牢行政执法权力”、“塑主渠道强公信力,创新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和“打造知识产权综合服务新高地”等3个项目入选首批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
夯实法治建设基层基础。制定出台我市《法治中山建设规划(2022-2025年)》《法治中山建设规划(2022-2025年)目标任务进度表》,将规划任务细化成110项任务,并将要点任务和规划任务的落实情况纳入绩效实绩考核。
推进科学民主立法。完成了《中山市2022-2026年地方性法规制定规划立法建议项目》和《中山市人民政府2022年制定规章计划》的草拟工作。正式将《中山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纳入2022-2026年地方性法规规划,加快推进《中山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出台。持续跟进《中山市河道管理办法》等4个2021年度政府规章项目,完成了2022年政府规章项目《中山市公共法律服务促进和保障办法》的起草和审查,指导起草、审查《中山市防御雷电灾害管理规定(草案)》。加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修订我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规定。2022年,我局草拟《中山市律师行业信用分类分级管理办法(试行)》,在内容规范上遵循《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进一步加强律师行业社会信用建设,促进律师行业有序发展。
深化推进包容审慎行政执法及“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包容审慎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重点推进全面实施规范减免责清单和免强制清单、探索多领域实行免强制清单等新模式。全市已有市场监管、生态环境等18个执法领域均公布实施包容审慎执法事项清单200余项。我局草拟《中山市司法局包容审慎监管执法清单》,对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轻微违法行为减轻或不予处罚,该清单在征求意见阶段。我市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公证机构、司法鉴定机构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发现的问题要求立行立改,制定整改清单,完善长效机制。
探索执法监督新机制。开展行政执法简易程序试点,选取城市管理和卫生健康两个重点领域和10个镇街开展执法简易程序试点,各试点镇街通过简易程序处理的违法案件共18宗。推广应用非现场执法工作,截止2022年12月31日,累计录入检查对象1240509个,已匹配粤商通检查对象432747个。三、着力服务发展大局,在发挥法治服务保障作用上实现新突破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对《中山市促进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九条》等32份涉企规范性文件出具合法性审核意见。加快对不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开展7次专项清理工作,覆盖文件数量800余份。全市34家执法单位共办理减免罚案件20万余宗,涉及企业1.6万余家。
全方位服务低效工业园改造。提前介入“工改”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提供法律意见60份。为“工改”重大决策提供法律论证,经办或参与审核“工改”政策文件45份。成立“工改”律师法律服务团,在坦洲镇、西区街道等召开90场低效工业园改造升级政策宣讲会。研发“工改”法律服务产品45个,举办全市法律服务产品推介会。公证机构积极走访市“工改”指挥部、各镇街“工改”专班以及市城市更新局等部门,办理涉“工改”公证64宗。
全力支持水污染治理。以提前谋划主动参与、提前熟悉法律法规、提前做好公证预案、提前做好执法监督预案等“四个提前”,为未达标水体治理工作提供法律支撑,加快推进依法治水、科学治水、系统治水。用好专家论证机制,发挥外聘高校知名专家学者的法律顾问作用,就污水治理等重大疑难复杂问题充分征求专家意见。
处置土地历史遗留问题。土地历史遗留问题容易引发社会群体、个人极端、舆情等信访问题。我局积极与部门、基层联动,开展行政复议审查,近百宗市政府为被申请人的历史遗留案件顺利结案。在多宗涉及西区马山旧改项目、中开高速等重点项目的行政诉讼案中,积极协调当事人,合理合法处置问题,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四、着力护航党的二十大,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上实现新突破
着力抓好监管场所疫情防控和安全管理。市强戒所坚守安全底线,制订《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人员出(回)所管理规定》等6项制度,不断规范戒毒人员评估和戒毒人员离所住院等安全监管工作。疫情防控持续保持“三零”目标。积极推动示范所创建,不断提升教育戒治质量创新方法举措,实施“百警百场万人”禁毒宣讲专项活动15场,覆盖2.1万人次。
依法加强“两类人员”教育管理。不断规范社区矫正工作,严格审前调查,把好“入口关”;依托定位管理系统,杜绝脱管、漏管现象发生;加强日常监管,严格做到“周闻其声、月见其人”;深入学习宣传《社区矫正法》,转变传统监管思维。着力提高安置帮教水平,有效落实服刑人员信息核查、刑释衔接、救治帮扶工作。运用全国安置帮教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及时完成信息核查回执反馈,落实重点帮教对象“必接”要求,没有发生不履行刑满释放人员衔接责任的情况。
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紧盯涉农涉土、涉房地产、涉劳资等社会安全不稳定因素,对不适合调解或经多次调解不成功的矛盾纠纷,引导群众依法解决合理诉求,把一般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全市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矛盾纠纷6152宗,调解成功6126宗,没有因调处不及时引发“民转刑”案件。
五、着力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在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上实现新突破
持续加大全民普法工作力度。出台我市《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同行”专项活动,加大对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稳步推进“法律明白人”、已培育“法律明白人”1000多人。扎实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培育工作。板芙镇里溪村等2个村(社区)获评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东区街道竹苑社区等14个村(社区)获评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整合公共法律服务资源,进驻中山国际人才港,设立企业法律顾问专席和公证服务专席。与市检察院建立刑事赔偿金提存制度,成功办结17宗刑事案件赔偿金提存公证,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全市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为群众提供咨询服务41580宗,受理案件20296宗;运用广东省公共法律服务12348热线为群众提供服务59448人次,服务满意度99.47%。市司法局与市工商联共建沟通联系机制做法,成为全省4对入选全国“两个机制”典型案例之一并在全国推广。
扎实推进公证便民服务。全市公证机构围绕解决企业“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创新升级服务,为企业办实事、办好事,为企业提供立等可取、容缺办理、绿色受理、加急出证等便民、便企服务。全市公证处共受理各类公证业务36974宗,为老、弱、病、残及行动不便的当事人提供上门公证服务646宗,服务群众3716人次。
市司法局编辑部
来源:中山市司法局办公室
一审:江志涛、陈娟
二审:江涛
三审:彭振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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