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质量法治|严把规矩源头!中山市人大常委会助力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
政府、法院、检察院等单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涵盖了城市建设、医疗教育、食品安全、环境保护等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影响到群众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市人大常委会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领,大胆创新工作机制,对报备的所有文件开展主动审查,妥善处理群众审查建议,坚决纠正存在问题,切实推动备案审查取得实效,为提升我市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提供保障。
研究部署到位。市人大常委会领导高度重视备案审查工作,紧扣市委中心大局,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带头谋划部署。去年以来,将有关“工改”、优化营商环境等与民生和经济密切相关的领域作为审查重点,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完善政策支撑。
机构人员到位。市人大常委会设立法工委,下设备审科,配备2名法学硕士,实现定岗、定员、定责,夯实了备案审查力量基础,及时审查各单位报备的文件、妥善处理群众提出的审查建议。
制度建设到位。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对备案审查各个环节明确了具体要求、设置了严格标准,并根据形势不断变化,及时修改和完善,为备案审查顺利开展提供强有力的制度遵循和保障。
统筹联动机制整合内部力量。由市人大常委会领导统筹协调,各工作机构分工合作、联动审查。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共派出13名年轻科级干部,组成力量强大的备案审查工作专班,增强工作合力。
委托审查机制用好外部资源。市人大常委会委托市委党校、地方立法研究院、市律协,参与审查工作,依托党校专家政策水平高、高校教授法学理论强、律协律师实践经验丰富的优势,确保审查意见的精准全面。
会审论证机制弥合意见分歧。当各审查主体审查意见不一致、出现分歧时,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牵头组织审查各方面对面研究讨论,通过不同意见的碰撞交流,凝聚共识,去伪存真,确保审查意见恰当准确。
沟通协调机制快速有效纠错。改变以往文来文往的纠错方式,由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组织专家与制定机关座谈,充分沟通交流,形成统一意见,再由法工委做出会议纪要,供制定机关作为纠正有关问题的遵循,达到快速有效纠错的目的。
审查与重点工作相结合。市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我市改革发展大局,聚焦市委中心工作,将审查工作与全市重点工作相结合,推动我市重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健康发展。目前已经先后对信用惩戒、土地规划管理、“工改”、优化营商环境等领域开展专项审查。
审查与专项调研相结合。2022年,市人大常委会组织400多名人大代表对我市“工改”工作视察调研,其中一项调研内容就是“工改”政策文件的执行、落实情况,对经济社会产生的影响等,对于“工改”政策的完善和工作的推进发挥了重要作用。
审查与执法检查相结合。市人大常委会在开展执法检查过程中,注重对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配套规范性文件进行主动审查,增强双重监督效果。在对《中山市供水用水条例》执法检查中,发现《中山市住宅二次供水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二次供水设施改造、维护费由业主承担,与条例由供水企业承担的规定不一致。经过认真审查以及沟通协调,推动市政府将其予以废止并重新制定条例的实施细则。供水企业计划分期对我市589个小区进行二次供水设施改造,仅2022年,就完成了160多个小区的改造。
审查与专题询问相结合。依群众申请,市人大常委会对我市有关燃气管理规范性文件开展审查。鉴于燃气问题涉及基本民生保障,社会关注度高,市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并督促市政府压实部门管理责任,切实解决燃气管理和服务中的突出问题,回应群众关切。经过180天的落实整改,西区街道沙朗社区、东区街道竹苑社区的管道燃气安装到户,解决近5000户居民用气问题。
市司法局编辑部
来源: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科
一审:江志涛
二审:江涛
三审:陈玉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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