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家长,这7区入学积分有变动,5区学区调整……
上周,中原大咖整理发布了2020年南山、龙华、福田三区的公办学校招生范围。(点击可阅读)
截至今日发文前,深圳已有7区发布入学积分调整(宝安、罗湖、南山、盐田、福田、龙华、坪山);5区发布新增公办学校招生范围(福田、南山、龙华、龙岗、坪山),一起来看看最新的进展。(文章超长,可按标记的重点阅读)
去年12月,宝安区教育局发布相关公告,对积分入学录取方式和积分方式进行修订,拟将"独生子女加分从90分调整至1分"。在新修订稿中,宝安区教育局结合市民意见反馈,对去年12月公布的部分积分计算方式和加分情况做了以下调整:
调整规则:
☆独生子女加分由1分调整至2分
☆取消"非深户籍可以以父母户籍迁入深圳的时间计算积分"和"多子女就读同所学校情况加分"两加分项
☆"宝安户籍,学区自购商品房"、"深圳其他区户籍,学区自购商品房"、"宝安户籍,无房租房"、"深圳其他区户籍,无房租房"、"非深户购房"、"宝安户籍,有房租房"几种情况分别在原有基础分上另加5分。
☆"深圳其他区户籍,有房租房"和"非深户租房"两种情况加分值保持不变
其他相关调整见图:
2020年宝安秋季义务教育入学申请新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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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0年起,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深圳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必须提供适龄儿童、少年的身份证,且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本市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须满1年。
连续满1年的计算,以申请学位当年3月31日为基点向前倒算,社会保险补缴的年限不予计算。
2020年将继续实行学位房制度,申请宝安区义务教育公办学位的所有深圳户籍、非深圳户籍学生(含港澳台籍学生)都必须提供父母的住房材料。
学区内一套住房只允许一对夫妇的一个或多个孩子申请学位。
2020年宝安申请学位材料及政策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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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材料:身份证明:儿童出生证,儿童及父母的户口本和身份证住房证明计划生育信息核验
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材料: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儿童出生证明、户口簿、身份证父母的户口簿、身份证父母在本市的有效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或房屋租赁凭证等住房材料社保、父母的计划生育信息记录等材料。
港澳籍儿童、少年入学材料:儿童出生证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父母户口本、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材料住房证明父母社保信息;由深圳市或各区公证部门出具的父母与子女间的亲属关系公证书;计划生育信息。
台湾籍儿童、少年入学材料:适龄儿童、少年的出生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父母的有效身份证明住房证明计划生育信息
罗湖:非深户租房也可加分
2月20日,罗湖区教育局发布《罗湖区义务教育学位申请分类和积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公众意见结果及再征集。
对比现行的积分办法,调整还是比较大的:非深户增加了三个加分项目,将积分和加分项目的分值按比例调减为原分值的十分之一,并取消非独生子女家庭加分。
调整规则:
☆增加的加分项目:
增加非深户住房加分:
非深户籍儿童父母住房为自购住宅类商品房或租房提供《房屋租赁凭证》加1分。
社保+居住证加分:
父母同时在深圳缴交社保(养老+医疗)加2分
非深户籍父母居住证和社保同时满五年及以上加1分
小升初加分:
具有深圳市小学6年的学籍、父母持有满6年的具有使用功能居住证、缴纳满6年的社保的非深户籍小学毕业生,申请初一学位加1分。
☆调整的积分及分值:
计生加分调整:
独生子女加1分,取消非独生子女家庭加分。
分值调整:
将积分和加分项目的分值按比例调减为原分值的十分之一。
(例:深圳户籍购房每满1月积3分→调整为积0.3分;租房每满一月积2分→调整为积0.2分)
南山:“登记居住信息”不能积分
2月10日,南山教育局发布《南山区积分入学实施办法第二次征求意见稿》,和第一稿差距不大,但和现行的积分办法差距还是比较大的。从积分的调整来看,变化最大的就是加分项,增加了“户籍加分”和“社保时长加分”。
调整规则:
☆新积分办法共设置3个基础分项目和3个加分项目,满分为100分
基础分项目
1.学位申请人户籍情况(满分为 30 分)
深圳户籍分为 3 类:
A:学位申请人属于其所申请学校学区内户籍人口(学位申请人户籍地址在其所申请学校学区图红线范围内)且户主是学位申请人父亲或母亲(或其法定监护人)——30 分
B:学位申请人为南山区户籍人口——26 分
C:学位申请人是南山区以外深圳市其他区户籍——20 分
非深圳户籍(含港澳籍适龄儿童)分为 4 类:
D:学位申请人是非深圳户籍,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 双方中一方是深户,另一方持有有效居住证(含父母或其法 定监护人均为深户)——20 分
E:学位申请人是非深圳户籍,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 为非深户籍但均办理了居住证,且居住证在有效期内——18 分
F:学位申请人是非深圳户籍,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 其中一方为深户或持有有效居住证,另一方未持有有效居住证——0 分
G:学位申请人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属于享受相关政 策优惠人员——20 分
2.学位申请人家庭住房情况(满分为 40 分)
购房分为7类
A:在所申报学校学区内持有住宅性质房产3年或3年以上,且持有产权占比 51%(含)以上。学位申请人可以使用其祖父母、外祖父母持有的房产申请学位(户口登记信息应为同一地址)——40 分
B:若持有住宅性质房产3年以下2年以上,其他条件同A——38 分
C:若持有住宅性质房产2年以下1年以上,其他条件同A ——36 分
D:若持有住宅性质房产1年以下,其他条件同A ——34 分
E:在所申报学校学区内持有住宅性质房产,持有产权占比低于 51%(不含)高于 30%(含) ——30 分
F:在所申报学校学区内持有合法集资房或者合法自建房(需提供街道办证明) ——20 分
G:在所申请学校学区内持有单位自建房(需提供单位内 部买卖合同)——15 分
租房分为 9 类
H:租住政府廉租房、公租房、周转房——20 分
I:学位申请人使用其祖父母、外祖父母房产申请所在学区对应学位,但学位申请人及其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 的户口与房产持有人(其祖父母、外祖父母)户口登记信息不在同一地址——20 分
J:在所申报学校学区内持有住宅性质房产,持有产权占比低于 30%(不含) ——20 分
K:租住住宅性质房产。租住5年以上——15 分
L:租住住宅性质房产。租房5年以下3年以上——12 分
M:租住住宅性质房产。租房3年以下2年以上——9 分
N:租住住宅性质房产。租房2年以下1年以上——7 分
O:租住单位宿舍。租住2年(含 2 年)以上——9 分
P:租住单位宿舍。租住2年以下——7 分
3.学位申请人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缴纳社会保险情况(满分为 10 分)
学位申请人为非深圳户籍
A:截至 2020年4月30日学位申请人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均连续缴纳社保满 1 年以上,且申请入学时其社保卡具备有效使用功能(单亲家庭按双社保计分,但需查验相关法定证件或文书)——10 分
B:截至 2020年4月30日学位申请人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其中一方连续缴纳社保满 1 年以上,且申请入学时其社保卡具备有效使用功能——5 分
学位申请人为深圳户籍——10 分
加分项目
学位申请人为独生子女可加1分(满分为 1 分)
学位申请人户籍时长加分项(满分为 7.5 分)
1.学位申请人属于其所申请学校学区内户籍人口或南山区内非学区户籍人口,截至2020年4月30日,学区内户籍时长每满 1 年加 1.5 分,最高加分不超过 7.5 分;不满 1 年不加分。
2.学位申请人为南山区以外深圳市其他区户籍人口,截至2020年4月30日,深圳市户籍时长每满一年加 1 分,最高加分不超过 5 分;深圳市户籍不满 1 年不加分。
3、学位申请人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缴纳社会保险时长加分项(满分为 11.5 分)
1.截至 2020 年 4 月 30 日,社保连续缴纳 1 年以上开始计分,之后每满 1 个月(从社保连续缴纳的第 13 个月开始计分)加 0.1 分,累计计算,加分最高不超过 10 分;社保连续缴纳不满1年的不具备学位申请资格。
2.小一学位申请人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双方缴纳社保(同时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不包含补缴)时长均超过72个月,该项加1.5分。(初一学位加1.5分还要求学位申请人具有深圳市小学6年学籍)
3.学位申请人为深户,该加分项按11.5分计。
☆计生情况加分仅保留独生子女一种情况(可加1分)
☆蓝本在有效期的仍可用来申请学位,无蓝本的可用居住信息,但没有住房加分
福田:深户/非深户均可按社保时间计算加分
2019年起,福田区积分政策有调整,新增加分项,深户或非深户都可以按社保时间算加分。具体情况见图:
龙华:新增60分基础分
根据龙华教育局发布的公告,2020年积分政策主要有5方面的变化:
调整规则:
☆计生积分:
政策内或全面二孩拟不再加分,独生子女加2分
☆住房积分:
自购商品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申请学校学区内购商品房或安居商品房,家庭合法产权份额在51%以上,按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购买日期每满一个月加0.1分,商品房或安居商品房购房合同不积分。
租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申请学校学区内租房且能提供《房屋租赁凭证》或《公共租赁房合同》,按签发日期每满一个月加0.1分,其他类住房不积分。
☆社保积分:
按照申请入学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深圳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必须同时购买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两险种)时间最长的一方计算积分,以连续不中断同时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月数作为积分月数,每满1个月加0.1分,补缴时间段不纳入计算连续缴费月、不纳入积分。
☆新增深圳户籍或非深户籍居住证积分
深圳户籍。申请入学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迁入深圳时间最长的一方计算积分,每满一个月加0.1分。
非深户籍。申请入学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时间最长的一方计算积分,每满一个月加0.1分;如果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有一方是深圳户籍的,经申请人申请,可以以父母一方户籍迁入深圳的时间计算积分,每满1个月加0.1分。
☆新增基础分项
在学位类型的基础上,每类设置统一的基础分为60分
盐田:直升政策取消
盐田区学位申请政策调整主要是两方面:直升政策取消、积分规则调整
调整规则:
☆直升政策取消:
2020年起,盐外小学(包括东和分校)新入读的小一新生不能再直升盐外。
☆积分计算标准调整:
C、D类对调,即非深户购房从C类调整为D类,盐田户籍租房从D类调整为C类。
类别分全部下调:类别分从300-550分调整为70-95分。这样一来,往年盐田学校录取分数线动辄五六百分的情况将不再出现
计生加分仅保留独生子女加分(加0.2分)
双居住证加分从2分调整为0.2分
按时长加分项积分规则调整:深户入户时间加分、非深户社保加分、住房材料加分(购房、租房)这些按时间长度加分的,从每月加0.1分调整为0.01分,加分上限从20分调整为2分。
坪山:调整非深户学生社保计算方式
因为坪山现行的积分入学办法是2019年新制定的,所以变化不大,主要有以下两个地方不同:
调整规则:
☆调整计生积分:
独生子女加1分,其他情况不加分
☆调整非深户学生社保计算方式:
在连续缴交养老和医疗保险满一年的基础上(不含补缴),将“选取养老和医疗两个险种在参保证明上显示缴交时间较长一项作为积分项”调整为“以养老和医疗同时缴纳时间计算”。
前几日,坪山新增公办学校新合学校招生范围公布,其中小学部招生范围与中山小学、锦龙小学招生范围一致,初中部招生范围与中山中学招生范围一致。
龙岗新增公办学校招生范围公示
继南山、福田、龙华和坪山之后,昨日龙岗区公布2020年新增学校学区,对悦澜山小学、布澜小学、平湖金融基地九年一贯制学校、旧墟镇小学、和美外国语小学招生范围进行公示。
悦澜山小学
地址:紫麟山公园东侧,悦澜山幼儿园附近。
招生范围:龙城大道、回龙路、长兴北路、盐龙大道围成区域。该招生范围与兰著学校共享。
布澜小学
地址:布澜路与东西干道交汇处靠近尚峰花园一侧。
招生范围:
1.国芬路、布澜路、香阅路、东西干道围成区域、银领公馆、和谐家园。该招生范围与石芽岭学校共享。
2.南湾学校龙岗大道以南部分。该招生范围与南湾学校共享。
平湖金融基地九年一贯制学校
地址:清平高速与平龙路交汇处融悦山居A区附近。
小学招生范围:平大路、清平高速、平龙路、杉坑内环路、惠华路、中环大道围成区域为平湖金融基地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部招生范围。
初中招生范围:辅城坳小学、金融基地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范围。
旧墟镇小学
地址:平湖佳兆业金御佳园内。
招生范围:平湖佳兆业一、二、三期。
和美外国语小学
地址:马安堂社区内。
招生范围:五和大道、布龙路、坂雪岗大道、永香路围成区域。该招生范围与坂田实验学校共享。
信息来源各区教育局
整理:中原大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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