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养老保险未够15年?现在有补缴细则了!
禅城区全征地居民一次性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办理须知
一、对象范围(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截止到2016年7月1日,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的全征地居民(满16周岁,并按区人社局确认的人员名单为准)。
(二)未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全征地居民养老补贴待遇、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二、一次性缴费的年限
可申请一次性缴费的最长年限为:纳入全征地保障实施范围的时间至2016年6月,申请人缴费后缴费年限累计不超过15年。(申请人在校期间年限不计入一次性缴费)。
备注:祖庙、石湾、张槎街道纳入时间为2005年1月。南庄镇纳入时间最早为2006年1月起(按各村实际纳入时间)。
三、一次性缴费的标准
按申请当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和费率为标准: 一次性缴费金额=缴费基数×20%×缴费月数。
本社保年度(2016.7-2017.6)养老保险缴费最低标准为:2906元×20%=581.20元/月(其中个人账户为232.48元)
四、办理流程
(一)以村为单位向属地社保分局申请(批量填表一式两联、收齐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社保分局核对申请人资格、核定缴费金额并出具一次性缴费通知书
(三)申请人到地税部门刷卡缴费,并把缴费单据交社保分局复印备案。
五、一次性缴费业务申请截止时间
2017年3月31日
六、注意事项
(一)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名单,已经由区人社局会同街道办事处相关部门核定。
(二)本政策补缴只能申请一次,一次性缴费通知书当月有效,请申请人及时缴费,逾期不缴,视为放弃申请。
(三)申请人在校就读时间不计入一次性缴费。
七、关于待遇
(一)申请人一次性缴费达帐后,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待遇从一次性养老保险费缴费达帐的次月起发,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征地养老补贴)关系。
(二)申请人一次性缴费后,缴费年限累计不足15年的,需按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继续缴费。
佛山市禅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2017.2.20
资料来源:禅城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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