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以后交通违法处理在这里办,不要跑错地方了!
佛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违法处理大厅
要搬家啦!
什么时候搬?
2016年11月28日
搬迁到哪里?
佛山市行政服务中心
就是哪里呢?
就是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佛山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
交通提醒
可以乘坐公交车在东建世纪广场或禅城区政府下车
顺便告诉一下大家,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理吧
交通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在处理以下情况的违章,记得带上①机动车行驶证或机动车登记证书;②违法当事人身份证;③机动车驾驶证。
情况一:违法行为人违法后,对民警当场作出的处罚决定无异议的;
情况二:违法行为人违法后,需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民警按一般程序调查处理后,违法行为人对调查处理结果无异议的;
情况三:交通技术监控记录的违法行为,车主或违法行为人确认无异议的。
1、简易程序:对违法行为人处以警告或者200元(含)以下罚款的,适用简易程序。违法行为人违法后,对民警当场作出的处罚决定无异议的,应在收到处罚决定书24小时后,15天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罚款缴纳后,违法行为处理系统实现自动记分并解档,违法行为人不需再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
2、一般程序: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200元(不含)以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需按一般程序调查处理的。当事人持《佛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在交通警察指定的时间内到违法行为地交警部门接受调查。对调查结果无异议的,持《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接受处罚、取回车辆(对不需要暂扣证件的,取回证件);对调查结果有异议的,就公安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提出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按复议或诉讼结果接受处理。
3、交通技术监控:对交通技术监控记录的违法行为,车主或违法行为人收到《佛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后,15日内到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佛山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接受处理;违法行为人出示行驶证、驾驶证及身份证到处理窗口确认违法行为,违法行为人签收《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持《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或可通过异地缴纳自助终端系统办理违法确认和缴纳罚款(只适用于广东牌号的车辆以及广东省内的交通违法行为)。
再重申一下
11月28日以后,
佛山市交警支队交通违法处理大厅搬去禅城区季华五路28号佛山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
各位亲们,不要走错啦!
不想走,网上都可以办理违章的
①只受理小型车辆的违法,对中型以上载客货车、校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等重点车辆不予受理;
②每次受理违法最多限3宗,且3宗记分合计不能超过9分(如违法行为人已有违法记分记录的,只能在原有记分的基础上叠加,受理不超过9分的违法行为;
③对每宗违法处罚超过3分或罚款200元以上的违法不予受理;
④受理对象是车主本人;
⑤车主的行驶证地址与收件地址要一致;
⑥不受上门服务,申请人在办理交通违法违业务申请后应同时使用网上银行支付并成功缴款才可受理。
登陆网址www.fsgajj.cn佛山交 48 31064 48 14985 0 0 1491 0 0:00:20 0:00:10 0:00:10 3315 48 31064 48 14985 0 0 1309 0 0:00:23 0:00:11 0:00:12 3147警信息网→点击“交通违法网上查询”→按相关提示填写车辆资料→选择对应的需办理的交通违法→申请后应同时使用网上银行支付罚款和邮费(开通网银功能的储蓄卡或信用卡均可)。
业务范围:
①广州、深圳、珠海、东莞、顺德、高明的交通违法邮政代办已停办;
②记6分(含)以上的,罚款金额200元以上的单笔违法不能代办。
业务资费:
①违法地点在佛山市内,15元/宗;
②违法地点在广东省内佛山市外(广州、深圳、珠海、东莞除外),25元/宗;
③违法地点在广东省外,车牌为粤E的私人小型汽车,25元/宗。
除了,小编提到的前台办理、网上办理,其实也可以选择好易自助终端机、市民之窗自助终端机处理交通违章哦~至于想了解自助机处理违章的受理范围、处理流程等,都可以在佛山12345微信在线咨询!
资料来源:佛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资料整理:佛山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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