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问】到手的养老金“缩水”了?竟是因为……
1、为什么收到手的养老金大“缩水”了?
答:因为2012年,为了提高退休人员的待遇水平,我市出台了一项地方政策,主要内容为:根据参保人退休时核定的缴费年限,按每满1年加发7元的标准加发养老金(以下称“地方性过渡养老金”)。2017年,养老保险实行省级统筹,相关政策对清理地方养老保险政策提出了要求。2019年,按照相关要求,我市须停止执行该地方加发政策,并出台过渡方案对地方加发项目进行冲减。
2、为什么要扣减2013-2019年的历年调资增加额?
答:地方性过渡养老金从2012年加发后,每年都参与待遇调整,调整至2019年,其标准已不是7元,而是略大于7元,如果单纯按7元标准调整,不符合实际情况,也不符合省级统筹的要求。因此,在制定过渡方案时,必须考虑7元的历年增长率的问题。
3、过渡方案的具体做法是怎么样的?
答:我市出台的过渡方案具体做法是:从2020年1月起,继续发放“地方性过渡养老金”,发放标准调整为5元,与当年养老金年度调资同步实施;从2021年1月起,继续发放“地方性过渡养老金”,发放标准调整为3元,与当年养老金年度调资同步实施;从2022年1月起,将“地方性过渡养老金”的标准调整为零,与当年养老金年度调资同步实施。这样,用三年时间将“地方性过渡养老金”全部消化完毕。
佛山市2020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发放包括以下2部分:
一是从2020年1月开始按照全省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办法进行调整,即按定额(60元)、定比(基本养老金总额扣减地方过渡性养老金后的金额为基数)2.2%、年限加发以及一次性高龄津贴。
二是按照省级统筹的要求,我市须从今年1月开始分三年逐步清理地方性过渡养老金(即按退休时缴费年限每满1年加发7元)及其历年相应调资增加额。
因此,各位企业退休人员收到的补发基本养老金是综合以上2部分调整来计发的,我市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总体还是呈现增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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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0年正常调资增加发放计算
(一)定额:60元;
(二)定比增长:(4422.45-地方过渡性养老金382.17=4040.28)×2.2%=88.89元;
(三)年限加发:42+(42-15)=69。
合计正常调整增加:60+88.89+69=217.89元。
二、冲减地方过渡性养老金计算
2020年1月开始分三年逐步清理地方性过渡养老金(即按退休时缴费年限每满1年加发7元)及其历年相应调资增加额,今年首先冲减其中2元及其历年相应调资增加额。陈先生今年冲减地方过渡性养老金为:42×2元+2013-2019年历年调资增长额25.19=109.19元。
三、月发基本养老金合计增加计算
陈先生今年8月起,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即第一增加金额减第二冲减金额)为(217.89-109.19)=108.70元,月发的基本养老金为:
4422.45+108.70=4531.15元。
四、一次性补发1-7月基本养老金调整和冲减地方过渡性养老金和一次性加发高龄津贴。陈先生年满82岁,加发的高龄津贴为2040元,那么,本月会收到:
108.70×7+2040=2800.90元。
一次性高龄津贴发放标准为:
一、2020年6月30日前(含当日)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的,每人每月加发60元,全年720元;
二、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的,每人每月加发110元,全年1320元;
三、年满80周岁不满85周岁的,每人每月加发170元,全年2040元;
四、年满85周岁不满90周岁的,每人每月加发220元,全年2640元;
五、年满90周岁不满100周岁的,每人每月加发350元,全年4200元;
六、年满100周岁以上的,每人每月加发600元,全年7200元。
佛山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系统将切换上线
广东省集中式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系统
大家办理业务的时候要注意啦
根据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的统一部署,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系统定于2020年8月26日零时至2020年9月1日8时30分切换上线广东省集中式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省居养系统)。在切换上线期间,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办理将受影响,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调整
(一)2020年8月26日至2020年8月31日,我市各社保经办服务大厅、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将采取手工收件方式,接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有关业务申请资料(社保费退费、关系转移接续申请和一次性缴费等居民养老保险关系业务8月7日起即仅收件;养老保险待遇业务从8月18日起仅收件),待系统切换上线完成后作出审核决定,业务办结时间将会延后。因系统上线造成待遇延误,将按规定进行补发。
(二)请各村居及参保人在8月17日(含当日)前及时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领,并在8月25日(含当日)前完成当月社保费申报及增减员操作。
(三)我市将在8月提前发放9月份的城乡居民养老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
(四)我市“i社保”APP、微信公众号、社保自助服务终端机等平台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业务办理将暂停服务,经办服务恢复正常将另行通告,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如有疑问请登录佛山12345微信公众号,进入“微服务”菜单或拨打12345行政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二、城镇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及居民医疗等社会保险业务照常办理
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业务、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人员业务、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关系业务照常办理。
医疗定点机构、社保经办机构的医疗、生育保险报销结算业务,(电子)社保卡医保个账刷卡等业务照常办理。
您清楚如何计算自己的养老金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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